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上限吗?

2024-05-19 05:44

1.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上限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上限吗?

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上限吗?

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扩展资料: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缴存比例

3. 公积金最高比例 上限

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上限按最高年工资基数的三倍乘以最高缴存比例12%计算。比如一个城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是36000元,月均3000元,那上限就是3000×3×12%=1080元,单位加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数量就是21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最高比例 上限

4. 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能超过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不得超过12%了。我们知道,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是有各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缴存比例有多种。部分城市公积金缴存上限达到了20%。此次统一将上限调整为12%,会有哪些影响呢?最主要的目的——降低企业负担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过高的人力成本,使得很多企业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扶持企业。毕竟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主体支撑。最直接的影响——实发工资增加、个税增加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员工实发工资将增加,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扣款减少,实得工资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增加,能够有更多消费选择。但同时,由于公积金属于税前扣款,公积金少了,工资多了,个税也会相应小幅增加。最重要的影响——个人收入降低这里主要指那些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职工,虽然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了,职工实发工资增加了,但如果是从20%直接降到12%,公司将少缴8%的公积金,等于职工损失了8%左右的工资。算笔账,你们就清楚了:如果你的月工资是15000元,每月单位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缴存比例为20%;5月1日前,每月单位需替你缴存公积金=15000×20%=3000元5月1日后,每月单位需替你缴存公积金=15000×12%=1800元以后每月单位公积金将减少1200元,一年下来就是损失14400元。众所周知,公积金政策持续宽松,贷款利率持续降低,使用范围也逐步扩大,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降低,会导致贷款额度下降,对个人信用额度也可能会产生影响。对于普通白领来说,公积金流水是相当重要的信用材料。公积金缴存差异大长期以来,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缴存比例存在巨大差异。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要高于其他企业,而行业之间呢,银行、烟草、电力等行业缴存额度居前。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一位厅级干部月缴存3000元,而国有银行基层员工则超过
4000,银行处级干部则高达7000元。这些高缴存额度可能是通过发放各种生活用品货或办公用品,推高工资基数,提高账面工资水平,然后达到提高公积金缴存额的目的。还有些属于异地缴存,比如某人在深圳某公司北京分部上班,但工资标准按深圳发放,而深圳的缴存高于北京。还有一些其他财务方式能提高工资水平,达到提高缴存比例的目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巨大差异,使得收入分配差距被变相拉大,这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思想相悖。此轮调整,奔着“控高保低”的原则,能够让绝大多数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红利。

5. 为什么要对公积金缴存比例设上限

原因如下:
公积金缴存比例各地有非常大的差异。比如上海是企业与员工各7%,北京是以前是12%,今年改为5%到12%由公司自定;原来广州是5%到20%,由公司自定,今年是5%到12%;天津去年是5%到15%由公司自定。出现这样的差异是因为公积金条例中只规定了缴存比例的下限不得低于5%,没有规定上限。很多大的国营单位一直以来公积金按非
常高的比例缴存,是作为福利存在的。而福利具有刚性,一旦高了,企业很难自己把它调低,哪怕企业这几年日子不好过了,自己调低也会有对员工情绪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国家出台一个统一的短期的上限比例,也有为这样的企业解套的意思。

为什么要对公积金缴存比例设上限

6. 如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

住建部、财政部等三部门今年4月发布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再次予以规范调整,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程序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根据通知精神,各地可在12%—5%上下限的范围内,自行决定当地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下限。在全国范围内,北京、南京、西安、青岛、扬州等多个城市明确,单位和职工本人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上下限为12%—5%。部分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下限做出限定。如吉林省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下限为各7%。上海明确,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7. 公积金缴存比怎么算?最高限是多少?

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不得超过12%了。我们知道,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是有各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缴存比例有多种。
部分城市公积金缴存上限达到了20%。此次统一将上限调整为12%,会有哪些影响呢?
主要的目的——降低企业负担
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过高的人力成本,使得很多企业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扶持企业。毕竟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主体支撑。
直接的影响——实发工资增加、个税增加
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员工实发工资将增加,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扣款减少,实得工资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增加,能够有更多消费选择。但同时,由于公积金属于税前扣款,公积金少了,工资多了,个税也会相应小幅增加。
重要的影响——个人收入降低
这里主要指那些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职工,虽然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了,职工实发工资增加了,但如果是从20%直接降到12%,公司将少缴8%的公积金,等于职工损失了8%左右的工资。
算笔账,你们就清楚了:
如果你的月工资是15000元,每月单位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缴存比例为20%;
5月1日前,每月单位需替你缴存公积金=15000×20%=3000元
5月1日后,每月单位需替你缴存公积金=15000×12%=1800元
以后每月单位公积金将减少1200元,一年下来就是损失14400元。
众所周知,2015年公积金政策持续宽松,贷款利率持续降低,使用范围也逐步扩大,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降低,会导致贷款额度下降,对个人信用额度也可能会产生影响。对于普通白领来说,公积金流水是相当重要的信用材料。
公积金缴存差异大
长期以来,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缴存比例存在巨大差异。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要高于其他企业,而行业之间呢,银行、烟草、电力等行业缴存额度居前。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一位厅级干部月缴存3000元,而国有银行基层员工则超过4000,银行处级干部则高达7000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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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比怎么算?最高限是多少?

8.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法律分析】缴纳公积金是设有上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需要严格执行“限高保低”的政策。“限高保低”是指公积金的缴纳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缴纳上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并发布。公积金缴存上限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发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