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客户关系管理

2024-05-11 19:35

1. 保险公司客户关系管理

 保险公司客户关系管理
                         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这就决定了财险业的竞争就是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竞争力强弱的竞争。财产保险如何做好客户服务管理工作及客户服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我下面为你整理了保险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发展的现状 
         在目前充满竞争的市场上,如何开发客户、留住客户,维持客户是保持市场竞争力的根本,是今天所有公司关心的问题,经验表明,能赢得和留住客户的最好方法就是更加关注客户需求。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旨在改善公司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经营模式。通过向公司的业务和客户服务的专业人士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客户资料,并强化跟踪服务、信息分析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协同建立和维护一系列与客户之间卓有成效的“一对一关系”,从而使公司得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吸引和保持更多的客户,提供更快捷和周到的优质服务,并通过信息共享和优化业务流程有效的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然而,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发展的现状往往体现在:
         一是当前很多的财产保险公司是大型集团公司实施金融战略、发展金融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较早,具有非常明确的服务宗旨,往往以“立足股东、塑造一流品牌、创建一流服务中介机构”为宗旨。
         二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当前很多的财产保险公司所具有的,很多为了加强专业服务水平、改善公司与客户的关系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优化公司业务流程、保证公司高效运营提供保障还成立了客户服务部。
         三是当前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了部门经理、档案管理岗、协助索赔岗、业务咨询岗、培训管理岗等相关岗位。这些岗位的建立是工作开展的基础,同时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内容,完善了档案借阅、档案接收归档、客户培训、协助索赔、业务咨询等各项工作流程,还制定了保险事故协助索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务咨询制度、客户培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当前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范围及金额较为广泛,比较贴近员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在建工程、运营企业,保险事故涵盖建工险、机损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等方面的客户需要。
          二、财产保险公司客户需求情况分析 
         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的客户规模日益壮大,但对客户的需求的了解好仅仅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文章通过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0名客户进行深入抽样调查并参加了一定的咨询活动,得出了以下研究现状及结论:
         (一)您参与财产保险是自发的吗
         (二)您了解财产保险合同内容吗
         (三)您熟悉保险索赔流程吗
         (四)您认为我公司的客户服务怎样
         从以上简单几个的调研分析问题可以看出,客户参与财产保险往往是出于规避风险的一种自发行为,真正的保险意识还不够,也常会受到公司客户经理的影响来对保险公司做出选择,但是在客户服务的要求上还比较粗糙,没有对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做出太大的挑剔。正是因为这原因,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成为了当前开发和留住客户的最空白也是最主要的领域,很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客户服务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以上的外部调查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一些关于客户服务方面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随着财产保险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网络的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级分公司不断扩建,客户服务机构逐渐延伸,但在实现属地化服务、有效改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管理、提高客户服务时效性、提高客户满意度上还存在制度上和措施上的不足,尤其是在客户服务机构设立、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客户服务管理模式、客户服务制度建设等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各家公司客户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客户服务人才的引进措施不力,培养计划存在缺失,没有较长远的规划,尤其是没有建立客户服务人才的激励制度,需进一步的采取措施。
         三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标准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服务走出去开看客户培训与宣讲还不够,缺乏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没有很健全的结合客户的培训需求,缺失培训效果评估,客户对基本的保险合同内容、保险索赔流程了解不够,保险意识也不强。
          四、改善与加强客户关系管理的主要途径 
         改善与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高财产保险客户忠诚度,应该从全局的视角出发,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系统梳理客户关系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局部的改进上,一方面要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和制度,提高客户忠诚度;另一方面需要重视公司形象,给客户建立规范、高效、专业的公司形象;再一方面就是要在服务理念上不断创新。
         (一)建立和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柜面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柜面是直接面向客户或公众,是机构对外服务的窗口为统一公司柜面的环境,负责面对面提供保险合同约定或依法提供各种服务的固定场所,柜员的礼仪和内务管理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形象。公司要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必须建立完善柜面管理制度。柜面做到六个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设施统一、员工仪容仪表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员工行为统一、礼貌用语统一。保险公司柜面服务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成为公司对外宣传和展示公司形象的窗口,通过为客户创造舒适的服务环境和提供便利的服务手段,满足客户需求,从而提高客户和业务员的满意度。   二是建立完善明确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这些都是生命人寿能否做好客户服务的基础,是客户服务管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基本保证。财产保险各部门各岗位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制度,包括:产品销售、产品宣传、核保、承保、客户回访、理赔、案件诉讼、咨询投诉、服务标准、责任追究、电话礼仪等制度,使各环节、各岗位职责明确,内容具体、标准统一且具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并具有可操作性。
         (二)重视承保、理赔服务
         从承保方面来看,人员素质、保险方案设计、条款解读、保单的质量、投保单设计、反应速度、出单速度等方面都影响着客户对公司的.印象,如果在这些方面做得不够好,不够专业则有可能形成负面的印象。从理赔服务方面来看,理赔的清晰度和理赔服务反应速度则是客户最重要的关注点,特别是反应速度,如果能够及时处理理赔案,就可能出现系列的纠纷案件,给公司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重视承保、理赔服务能够切实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非常重要。
         (三)优化服务理念的创新
         使保险从业人员树立崭新的保险服务观念和意识,财产保险应该培育以客户为中心、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且树立“大客户服务”理念,培育保险企业服务文化就是保险服务理念的创新。客户服务不是指狭义的售后服务,也不是只是客户服务部门的客户服务,而应贯穿在包括产品市场开发、调研、理赔、销售、售后等在内的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建立全员参与的大客户服务理念,改变客户服务单纯是客户服务部门的事,要在公司上下形成一个“领导为员工服务,上级为下级服务,管理为业务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公司为社会服务”的服务链,将产品开发、保单服务等均纳入客户服务的范畴,丰富客户服务的内涵,推行无断层客户服务。
         1.创新客户服务手段。(1)通过网络技术用各种交流工具与客户保持及时沟通,方便日常的信息交流、业务咨询、资料传递,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2)与业务部共同协助企业建立保险索赔工作机制,设立保险索赔工作小组,拟定保险索赔管理制度、细化索赔、明确责任、理顺保险索赔工作流程等。
         2.加强对客户的集中培训。(1)通过培训让客户了解保险基础知识,熟悉保险协议,熟练掌握保险索赔流程;(2)在培训中邀请客户学习典型案例,让客户对保险事故有清晰的认识,提高保险消费的成熟度,理性对待保险事故。
         3.实行对服务效果的评估机制。定期搜集客户对客户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拟订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标准,评估上年度客户的满意度,对上个保险年度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服务内容、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进行测评。
         4.定期结合业务安排开展客户服务,与业务部门同步,提供周到的服务。在业务部门拟订保险协议时,约定保险公司服务内容和时间安排,细化保险公司对保险理赔服务的时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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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客户关系管理

2. 保险公司做好客户管理的重要性

2003年元月1日起新实施的《保险法》将作为保险四大原则之首的诚信原则被明白无误地写进了法律。在新增的6条规定中,有3条与诚信有关。“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经营的宗旨写进了第一章“总则”中,“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更是切中要害,“保险公司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及其他有关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下面就诚信原则对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加以论述:一、诚信对保险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信誉、信用、信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企业要讲诚信这不仅是社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与社会之间有一种根源源于诚信原则的承诺,不遵循这种承诺的企业,可以蒙混一时,但不可能长久生存下去。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在其发展中,诚信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保险公司的立业之本和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一)诚信是保险公司行为规范的重要方面。诚信即忠诚老实,遵守信用是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也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做保险首先要学会做诚实守信的人,因此可以说,保险企业行为规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诚信。《保险法》明确规定从事保险活动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公司推行诚信原则的关键是用诚信价值观凝聚全体员工,用诚信服务规范约束全体员工,使员工的思维与行动成为体现公司价值观和目标的有机统一体。集体目标的实现来自于每个个体的1共同努力,个体理性是集体理性的必要条件,保险公司的良好信誉必须建立在全体员工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二)诚信是保险公司展业的基本准则,发展业务要以诚信为前提,对客户要真诚相待,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设计最合适的保险方案,核保理赔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因此,从本质上来讲,保险公司经营的是一种信任关系,以诚信为本是其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是提高保险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任务。(三)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是保险公司维护信誉的基本要求。保险从其含义来讲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来处理风险的经济补偿制度,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中契约行为,是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它为保户安排了一个可以理性预测和确定的未来,保险合同的确定来自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共同价值的认可,由于有关实际价值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为了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公平,双方必须坚持一种基于诚信的协商与合作态度。营销员要向投保人正确地解释条款,而不能误导客户,客户也要如实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这是确保能够顺利履行的基础。(四)诚信是保险公司品牌管理的核心。市场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扩大市场份额,培育和开发有潜力的未来市场,都离不开品牌建设。不论哪一家保险公司,要想获得稳定长久的发展,都必须加倍珍惜,维护自己的品牌。入世以后,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不仅将与国内保险公司竞争优质保源,争夺保险人才,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将通过其优良的品牌、先进的技术以及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保险经营的最高增界是要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此实现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而品牌管理的核心是坚持诚信,保险公司唯有诚信才能赢得客户的忠诚。二、《保险法》对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新的《保险法》为体现诚信原则的重要性不仅加大了对保险人的监管、监督力度,同时也对投保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投保人一旦违背诚信原则进行“骗保”,保险欺诈,不但得不到保险金,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通过几个实例来阐述2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进行保险欺诈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从而进一步说明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一)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具体来讲,就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就有残疾,疾病或不适症状或正在服药治疗,或者其具有一定的职业类别,业余爱好,生活习惯、家族病史等重要情况,这些情况是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附加条件承保,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告知保险人,而保险代理人为促成业务明知有隐情却不促其如实告知,而是与当事人互相勾结,待签订保险合同一段时间后即以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为由申请理赔。例如:2002年4月5日,长春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陈某于2002年3月29日在家中死亡,申请死亡保险金37.5万元。因为案件涉及金额较大,该保险公司非常重视。理赔人员仔细审阅理赔材料,广泛调查,搜集证据,并请司法机关介入后,终于使这起涉案金额近50万元的带病投保骗赔案件告破。保险公司业务员与投保人及其亲属相互串通,故意伪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财务状况,隐瞒被保险人身患癌症的重要事实,采用代签名、代缴保费的方式来骗取保险金。(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有相关条款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具体表现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违背社会道德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然后恶意制造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由于此类保险欺诈行为往往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因此尽管此类案件较少,但其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最严重。1997年9月3日,刘某为其开出租车的妻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终身还本保险,保险期限一年,受益人为刘某本人。根据条款规定,如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6万元的保险金。1997年12月14日上午,刘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早有杀妻之念的他,将妻子活活掐死,并用剪刀在其右胸部刺了一刀后,伪造现场故意翻箱倒柜,将妻子身上的金银首饰取下藏起来后,溜出家门。原本刘某希望邻居发现后代他向警方报案的。但他在外转了一圈回来后,家中仍无半点动静,无奈之下,刘某只好自己报案。警方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后,认为刘某有作案的嫌疑。为进一步取证,警方欲擒故纵,故意将已置留2天的刘某放回,发现刘某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即3到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其妻子的6万元身故保险金。后经公安机关的审讯和进一步调查取证,一桩残忍的杀妻骗赔案终于告破。(三)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发票。《保险法》规定,保险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假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具体表现在,被保险人出险后为了骗取保险金,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采取各种手段,从有权部门开具虚假的证明或发票。而一些有权部门往往因为各种社会关系或是接受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好处,或者认为“反正不要我掏腰包”,便不顾原则,玩忽职守,为保险欺诈大开方便之门。如在为被保险人进行伤残鉴定时,有意夸大伤残等级,被保险人明明是因自杀或疾病身故,却应投保人或受益人的要求开出意外身故的证明。证明被保险人原有的残疾是由保险事故造成的,虚开医疗费用发票等等,还有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为骗取医疗补贴或医疗费用保险金,故意小病大养,呆在医院不出来,或以住院为名行挂床治疗之实,或以保险事故为名治疗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的疾病等,有的干脆挺而走险制造假证明、假发票。下面一起“骗保”案就属于这一类型。周某,男,某国税局职工,2002年初参加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2003年1月19日周向该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提出理赔申请,称其在2002年共住院7次,发生费用总额153146.22元。根据保险条款及协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1000元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108778元。经理赔部门人员审核,发现理赔材料中有3张医疗费用发票为手开发票,涉及金额140209.8元。理赔人员前往该医院调查,证实这3张发票均为自制的假发票,因为该医院实行电子化管理,根本没有手写发票。三、只有做好保险欺诈的有效防范才能将诚信原则落到实处以上的几个保险欺诈、保险骗保案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险人及社会方面的原因。中国的民族保险业要想持续稳健的发展,就必须将诚信原则落实到每一笔保险业务中,并且需要全社会都要共同关注。因此,保险公司在发展业务的同时还要有效地防范保险欺诈,保险骗保。如果忽视了这种现象,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让消4费者对保险公司产生误解,产生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看法,对保险业的发展将非常不利,所以我认为将诚信原则落实到保险经营活动的每一项工作中,还应该做好有效防范保险欺诈、保险骗保、保险业应从以下方面来防范风险,才能确保保户利益,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才能够做大做强。(一)从保险公司内部着手1、要完善保险条款,减少保险欺诈发生的可能性。尽管保险条款是由保险人单方面预先制定的,但是保险合同签定后,保险条款就转化为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投保人和保险人均具有约束力。因此,保险人在拟定保险条款时,必须用词准确、规范、明确具体说明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目前我国的许多保险条款均没有明确列明保险欺诈、保险骗保除外责任,仅仅是在除外责任中笼统地规定对于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显然没有包含保险欺诈的全部内容。为了更好地防止保险欺诈的发生,应该明确保险条款,完善保险合同的内容在除外责任中应列明欺诈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保险欺诈的发生。2、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建立科学的理赔程序和规范理赔制度。必须按承保和理赔分离的原则,建立专门的、高水平的理赔制度。现场查勘,必须严格认真,以弄清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对保险金请求人所提交的有关证明,要仔细审查是否齐全、属实。要建立健全核赔制度,对理赔实行监督。具体地说,保险公司的各级理赔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理赔。每一起理赔都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或上级公司的审批,必要时还应经过专家论证。保险公司还要建立规范的理赔制度,实行接案人、定损人、理算人、审核人、审批人分离的制度和现场查勘双人制。做到人人把关,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严格防范,以确保理赔质量。同时理赔工作应严格按审查程序步步深入,并建立事故查勘报告档案,以备复核和总结经验教训。在理赔工作中,若发现以赔谋私或内外勾结欺诈的,必须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把好理赔关,有效地制止和杜绝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3、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严格管理,谨防疏漏。保险公司内部要建立承保核审制度,对所承揽业务的风险要按程序进行反复识别,评诂和筛选。以便有效控制风险。对承保审核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认定,评聘制度,只有具有系5统专业知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且富有实践经验的人,才能充当核保人。除此之外,还需建立承保核保档案和审核人员的岗位责任考评制度,以完善的管理确保承保质量。(二)从保险公司外部环境着手1、加大《保险法》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首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领会其有关保险欺诈规定的精神实质,并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使公众对参加保险有正确的认识,自觉地防止各种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要让公众知道,反保险欺诈不仅将使保险公司得益,广大被保险人也将从中受惠。同时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可考虑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开举报电话,利用知情人的求财心理,获取社会面的反欺诈情报。实践证明群众的举报对保险欺诈案的侦破非常有效,其次,保险人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保险欺诈行为作斗争。当保险欺诈行为发生后,保险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督促他们对欺诈者予以行政或刑事处罚,决不能因为怕失去保户而姑息迁就,最后,司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正确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不仅需要办案的司法人员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有全面的保险知识,因此,必须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2、借鉴欧美国家成功经验,成立全国或地区性的反保险欺诈组织。欧美国家保险同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成立了许多反保险欺诈的联合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借鉴。联系我国现状,可考虑在保监会的政策引导下,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保险公司参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联络各保险中介组织,共同出资成立全国或地区性的类似“保险欺诈调查协会”的组织,要制定工作章程,规定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行动纲领,从立体层面开展综合治理。3、加强保险行业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联合,发挥各自特长。在目前条件下,合作的方式应该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既包括高层合作,也包括基层单位间的相互合作,可以是个案合作,也可以成立相应联络机构。合作内容可包括,编辑保险欺诈案例,交流和传授保险欺诈案的侦破方法,以及在保险欺诈案发生时,联合协同破案等。四、如何打造诚信保险6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确很重要,但是面对入世后“洋保险”的进入,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应该怎么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呢?也就是说应如何打造中国的诚信保险呢!除了上面谈到的有效防范保险欺诈外,我认为还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增强保险理念。保险行为是以合同为纽带,以信用为保障的资源配置机制,保险人要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把诚信作为一种与资金、设备同等重要的“资本”,通过市场的优化配置来参与竞争,与被保险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共守承诺的良好关系。(二)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在发展中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制约和规范机制,一些代理人受到利益驱动,做出了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这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因此,在整顿、规范保险市场时,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展业人员在展业技巧、服务手段、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要对代理人、经纪人严把“进入”关。通过必要的培训,考核和行政、经济手段,使其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积极履行职责,为保险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提高服务水平。保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不仅有赖于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硬件设施,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每个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使服务理念渗透到保险业务的每一项工作之中。(四)完善市场规则。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保险业的诚信原则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人分别增加了在诚信方面的具体要求,还增加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了对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规定对规范保险人的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使保险公司必须更注重对员工的诚信教育。(五)延伸诚信管理体系。保险人在打造保险诚信品牌的过程中,要建立起职责分明的内部管理体系。市场销售、财务、业务部门都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人要认真执行保险诚信监管的各项规定,负责对投保人和展业人员进行评估建立起客户信用管理档案和诚信管理系统,制定保险业的诚信规则。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对理赔案件进行回访跟踪。(六)建立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真实而完整的信息披露既有利于保险7人的自身发展和壮大,也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因此,保险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提供内容真实、材料翔实的信息,政府监管部门则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把关,制定相应对策,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七)加大保险监管的制裁职能。保险监管机构不仅要对保险人进行日常业务监管,而且还要制定一套对保险信用进行监管的方案,通过对信息采集,对保险人的信誉度进行综合测评,对信用较差的保险人加以行政、经济制裁,对信用较好的保险人则予以适当奖励,并定期向公众披露保险人信誉度的测评情况总之,通过以上的论述及对几个案例的分析、论证,充分说明了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无论对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讲,还是对维护广大保户的切身利益来看都颇为重要。因此,诚信建设是保险业的基本原则。正如《保险法》所规定的那样。“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险这一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信任,保险业就不会发展壮大,诈保、骗保就会防不胜防,整个保险业就会失去发展的环境,存在的空间。而时代需要保险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强烈呼唤诚信回归。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保险诚信体制,打造保险业的诚信品牌,保险公司才能持续稳健发展,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才能够做大做强。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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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浅析保险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信息的管理与服务保险业的销售既有面对广泛个体客户的关系型销售,又有面对大客户的项目型销售。既要管理好高价值客户,把一个新保、转保客户发展成为续保客户,并在此基础上扩大其他险种的销售,通过不断维护与管理,稳定与发展客户关系;对于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大的项目,又要通过严格的项目控制与多部门不同人员的工作协同来确保达到良好的效果与销售目标。一、客户信息的管理为了有效的利用掌握的客户资源,需要做好数据的准备工作。需要对目前的客户信息数据进行清洗和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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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保险客户关系管理

4. 客户关系管理 保险行业

客户关系管理的定义是:企业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用相应的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来协调企业与顾客间在销售、营销和服务上的交互,
从而提升其管理方式,向客户提供创新式的个性化的客户交互和服务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吸引新客户、保留老客户以及将已有客户转为忠实客户,增加市场份额。
保险行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5. 保险行业需要什么样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

现代的保险业务正在由以“保费为中心”向以“保户为中心”的运营模式转变,保户永远是保险的第一资产。客户关系管理(crm)成为保险公司以“保户为中心”的有效工具。那么,保险的CRM有什么特点呢?什么样的CRM能够保证保险公司和保户的双赢呢? 一、保险公司对CRM的需求“电子化保险”是中国商业保险发展的目标,更是现实的需要。网上保险、企业保险、网上支付平台、BTOB、BTOC等以“保户为中心”的金融保险服务是CRM的一种特殊形式。而目前CRM产品有很多种、保险公司究竟需要什么样的CRM呢?不同于一般企业,保险公司使用CRM产品是用来整合自身拥有的保险资源体系、优化市场价值链条、打造保险的核心竞争能力,下面具体分析。 首先,CRM应当以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商业智能(BI)、决策支持系统(DSS)为基础,注重组织再造与业务流程重构。通过改革和组织再造,整合内部资源,将传统的电话保险、网络保险、自助设备、网点整合成保险服务的前端体系,并渗透到管理、产品设计、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实现保险业务运营效率的全面提高。建立适应保户战略的、职能完整、交流通畅、运行高效的组织机构,以“保户需求挖掘”和“满足”为中心,实行业务流程的重构,加强基于保户互动关系的营销和产品销售(服务)工作,统一保户联系渠道,针对保户的需求及时推出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全面提高MIS应用级别和商业智能、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决策管理系统、经济环境信息系统、保户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系统、账户信息系统和决策模型、方法库、专家系统等的应用效果,集中对业务流程的主信息流进行搜集、整理、挖掘、分析和利用,从而起到对商业保险提高管理效率、效果的重要作用,最终以形成CRM系统支持的商业决策分析智能为目标。 其次,CRM要能够将原来相互独立的商场、营销、服务、管理人员整合成一个统一的、高效的、能够满足各种“保户需要”的强大团队,同时提供一个各部门共享的信息平台。并通过这个平台,为保护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个性化服务。 第三,CRM要能够为保险系统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CRM来优化保险的组织体系和职能架构,形成高效运行的管理系统和信息系统,加强开发、创新和营销金融产品的能力,从而为打造保险的核心竞争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系统保障。 二、满足保险业务的三类CRM在上述目标下,有什么类型的产品可供选择呢?对保险来说,有分析型、运营型和协作型三类CRM,而这三类CRM也有着很大差别,对于有不同需求的保险需要有不同的选择。 1.保险分析型CRM 分析型CRM适用于保险分司在建立CRM的初期。随着保险市场细分,各项新系统的应用,保险业务的各种离散的数据不断增多,如何将这些庞大的、分散的、冗余的保险业务数据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起来并发挥作用,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因此,建立分析型CRM通常是保险分司实施CRM系统的切入点。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分析型CRM能满足保险业务的哪些需求。 首先,满足保险业务对“过程”管理的需求。过程管理是保险管理的主要部分,过去的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模式,无法形成一种管理规范。利用分析型CRM,对整个经营过程进行跟踪,并根据跟踪的结果来调整经营方向,过程管理是保险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 其次,分析型CRM能够满足保险公司对保户状态、保户行为分析的需求。利用分析型CRM提供的多维特征分析、保户行为分析,使保险公司更清晰、深入地了解自己的保户,并按行业(职业)、地区、消费习惯、年龄及性别等进行多角度的分析、论证,继而制定和改进相应的市场策略,并利用分析结果指导保险分司的市场行为。 第三、分析型CRM满足保险分司对保险成本分析的需求。传统的理念认为“保户就是上帝”。其实,保户也并非都是上帝,有相当比例的保户是会给保险带来损失的。例如,服务费用过高保户以及带来诉讼的保户等。利用分析型CRM对保户进行综合评价,准确判断它对保险的贡献度、忠诚度,从而实现按贡献度、忠诚度对保户进行分类,对重要保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对其特殊要求给予更加快速的响应。对那些贡献度极低,服务成本很高的保户则降低服务水平直至剔除该用户。 2.保险运营型CRM 运营型CRM适于保险公司在建立CRM的中期。利用运营型CRM使保险业务流程化,营销部分自动化,建立前台和后台运营之间平滑的相互链接和整合,跟踪、分析、驱动市场导向,为保险公司的运营提供决策支持。 运营型CRM能够满足保险公司网点分布决策与效益最大化的需求。它能够合理调整保险公司网点分布,整合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使保险公司与保户之间具有更亲近、更具响应性的关系。它能够对保户数据进行在线分析和数据处理,明确网点分布,减少冗余,使保险业务处理的流程更加流程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运营型CRM满足保险公司对运行管理、自动销售管理、时间管理的需求。它能够连接、调整、整合保险公司的现有系统,并能够自我修复IT系统,使保险公司以更多的时间管理业务。通过运营型CRM系统可以实现保险公司的运行管理、自动销售管理、时间管理、工作流的动态配置与管理、业务信息交换等功能。它将保险的市场、销售、咨询、服务、支持等全部集成起来,充分利用保险网点柜台、自助设备和电话保险、手机保险、网上保险等为保户提供保险信息和咨询服务,同时采集保户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并与保险公司的管理与运营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使保险各业务部门共享信息的自动化工作平台,将来自保险公司各个柜面业务系统的保户交易数据和来自于其他有关保户资料信息和服务信息有机地集成在一起,建立统一的保户信息中心 3.保险协作型CRM 协作型CRM适于保险公司在实施CRM的中后期。利用协作型CRM集成各种服务渠道,综合服务平台,保险公司能将保户的各种背景数据和动态数据收集整合在一起,同时将运营数据和外来市场数据经过整合、变换装载进数据仓库,以便为保户提供综合、全面、真实、可靠的信息。 保险协作型CRM能够满足保险公司对“交流渠道”的需求。它能够实现多种保户交流渠道,如呼叫中心面对面交流,将现有的业务流程放到INTERNET上,并通过INTERNET进行信息交互。通过协作型CRM能够全方位地为保户提供交互服务,利用多种交流渠道与保户进行全方位交流,如现有的各种应用系统,包括保险计算机终端系统、“银保”、“银证”销售点服务系统,电话保险和网络保险、电子邮件/传真、保险呼叫中心,保户服务中心等集成起来,使各种渠道融会贯通,保证各个渠道管理的一致性。不论数据是来自营业网点、互联网站、呼叫中心,还是传真、电子邮件,都能保证保险公司和保户得到完整、准确和一致的保险信息,并将信息和知识转化为保险公司的战略和战术行动,用于提高在所有渠道上同保户交互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把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在适当的时候提供给合适的保户。 由此可见,分析型、运营型和协作型CRM能够通过集成各种与保户接触的渠道,如网上保险、企业保险、呼叫中心、WEB服务、电子邮件、传真等,建立统一、高效的与保户交互的接触界面,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基于可定制业务流程基础上的销售管理、市场营销、保户服务与支持等与保户相关的全部业务的应用系统,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处理协作环境。通过对与保户接触过程以及企业面向保户的协作过程所产生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识别保户规律,指导公司的运作过程,进一步改善与保户的互动关系,发现和捕捉更多的市场机会。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分析型、运营型或协作型CRM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CRM.使中国的保险业务在中国加入WTO后管理和业务得到进一步提升,竞争力进一步加强。(t227)

保险行业需要什么样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

6. 客户与保险公司的关系

客户与保险公司是签定保险合同的双方,他们之间是保险产品的买方和卖方的关系;象所有的买卖双方一样,他们 的利益是对立的,他们之间是矛盾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摘要】
客户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提问】
客户与保险公司是签定保险合同的双方,他们之间是保险产品的买方和卖方的关系;象所有的买卖双方一样,他们 的利益是对立的,他们之间是矛盾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回答】
客户与保险经纪公司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保险经纪公司是客户的保险顾问,他接受客户的委托,基于客户的利益,站在客户的一边,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经纪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是一致的。【回答】

7. 保险客户关系管理

深度挖掘客户价值

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使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得到提升,就能促使客户为自己和家人多次购买保险产品,或者进而将产品转介绍给其他人,从而加深、稳固业务员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提升客户关系的质量。CRM系统能够深挖客户价值,精准区分出客户类型,针对不同的客户,业务员可以更好地分配资源和精力,使客户的价值最大化,以此来增加成交量。【摘要】
保险客户关系管理【提问】
您好,亲,保险客户管理方法:【回答】
1、制定计划与目标

开展客户管理工作前,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计划是必不可少的,可以每日为自己设定3-5个拜访目标、挖掘10-20个潜在客户,在前一天工作结束前便定好第二日的计划,一天工作结束后还可对当天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回答】
深度挖掘客户价值

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使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得到提升,就能促使客户为自己和家人多次购买保险产品,或者进而将产品转介绍给其他人,从而加深、稳固业务员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提升客户关系的质量。CRM系统能够深挖客户价值,精准区分出客户类型,针对不同的客户,业务员可以更好地分配资源和精力,使客户的价值最大化,以此来增加成交量。【回答】
3、及时跟进客户动态

客户需要不间断地维系,大到每一次拜访,小到每一个节日和纪念日,都需要业务员们及时记录与跟进,维系关系维脸熟耳,只有这样,才能让客户在有需求时第一时间想到你。用保秘书可以非常及时的提醒客户的状态,去很好地维系好客户的动态,及时跟进【回答】
以上是我的回复,谢谢咨询【回答】

保险客户关系管理

8. 在保险营销中客户关系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一句两句很难说清,你可以搜搜各自的相关概念。以下是我的浅显认知,并非权威,仅供参考。
关系营销的含义比较大,凡是跟自己业务上有联系的有利益点的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对其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而你所用的手段就是你在进行关系营销,当然是指正当的手段。比如政府、社区及社区其它成员、媒体、战略伙伴、中间商、供应商、顾客(客户)等等。
客户关系营销主要指对客户的良好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客户的概念在不同的地方其含义范围也不太一样,并不总是等同于顾客或消费者。这里可以理解为已购买或潜在购买的消费者,中间商,有些公司也可以扩大到战略伙伴或供应商,每个企业会有不同。比方说经常性的联络、适时的拜访、新品的介绍、活动的邀请、会议的参加、促销的进行等等。
客户关系管理扣得是管理两字,自然就是指企业内部对于建立与维系客户关系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你可以理解为客户关系营销是侧重于对外的,而客户关系管理侧重于对内的,其实现代经济的发展已经把营销与管理的含义延伸了,有对内营销,对外管理,这些深究起来就不是我能讲的圆的了。管理主要有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保存、利用,这里用到数据库或是相关客户关系管理软件,便于经常联络,发送邮件、信函、信息,拜访,了解喜好、习惯等。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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