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制的激励作用及其局限

2024-05-15 04:05

1. 股票期权制的激励作用及其局限

对经营者的激励问题源于**公司的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超越权限的决策和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定义为重大战略的决策要报请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有权对经理人员经营绩效的优劣进行监督和评判。由此可见,公司对经理人员是一种有偿委任雇用制,董事会与高级经理人员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那么,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如何保证代理人全心全意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努力工作呢?这就需要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来促成代理人的合理行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效用。但是,由于委托人的目标与代理人的目标总是不能完全一致,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代理人的偷懒和不负责任等行为,即代理成本。**公司中,董事会代表股东的利益,谋求公司的长远发展,而经理人员主要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公司的关键问题是要以最低的代理成本来激励出经理人员的最大代理效益。
在理论和实践上,各国公司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报酬方式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有工资、奖金、职务消费、股票和股票期权等几种基本形式,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工资作为稳定和即期变现的收入,使经理人员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但却难以对经理人员发挥其最大的潜能提供足够的刺激。德国公司给予经理人员的报酬就是以薪金为主。
奖金,特别是与利润指标挂钩的现金提成,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最强烈,但却会导致经理人员的短期行为。
职务消费是指给予经理人员与其职务相对应的特殊消费的权力,例如配备专车、交际费、网球俱乐部会员证等,职务消费是日本公司经理人员报酬的主要部分。但是由于职务消费有其特指的支出范围,所以对经理人员的激励程度有限。
股票和股票期权始于70年代的美国,是指在订约时,给予经理人员在未来某个时刻用订约时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额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ESO)。给予经理人员股票和股票期权,可以将经理人员的收益与企业未来更大的回报联系在一起,既对经理人员的行为有直接的激励作用,又能克服其短期行为,这种做法被认为是目前最为有效的经营者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制度自70年代在美国企业界盛行以来,曾“拴住”了大批管理精英,也暂时解决了新领导班子的股份授予、高级管理层的激励制度、股东和管理层委托代理关系中固有的利益冲突以及现有经营者持股流通等问题。正因为如此,股票期权已在许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型上市公司中得到了普遍实施,并被认为达到了优化激励机制的效果。例如,在IBM危难时接任公司的郭*纳,由于在1993—1996年的3年任职期间成绩斐然,由股票期权获得的报酬达8000万美元。

股票期权制的激励作用及其局限

2. 股权激励与期权激励的区别于联系


3. 简述股票期权激励的利与弊

股票期权激励的优势:他们是拥有自主投票权的正式股东,真正成为了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他的努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转变为自己的利益。会给激励对象带来巨额财富,激励效果明显,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股票期权激励的劣势:股价处于平稳阶段时,吸引力下降;受股票市价影响大,且股价并不一定反映经营业绩。另外如果他不想继续干下去,甚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闹翻,那么会变为对自己很不利的反对者,而且只要他不出售自己的股权,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力,除非有先约定。通常而言会建议制定制度,参与了激励但后来离职的人员应当将其股份以适当的价格退出。拓展资料:1、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后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股票期权的行使会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购买未发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从公司购买而非从二级市场购买。2、股票期权作为企业管理中一种激励手段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70-80年代走向成熟,为西方大多数公众企业所采用。中国的股票期权计划始于上世纪末,曾出现了上海仪电模式、武汉模式及贝岭模式等多种版本,但都是处于政策不规范前提下的摸索阶段,直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我国的股权激励特别是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才有章可循,有力的推动了我国股票期权计划的发展。

简述股票期权激励的利与弊

4. 期权激励和股权激励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激励和期权激励,有什么区别?才女律师为你科普法律常识!

5. 股票期权和权证都是针对职工激励的吗?有什么区别?

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员工的获利。如果该员工行使期权时,想立即兑现获利,则可直接卖出其期权项下的股票,得到其间的现金差额,而不必非有一个持有股票的过程。究其本质,股票期权就是一种受益权,即享受期权项下的股票因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利益的权利。
认股权证是授予持有人一项权利,在到期日前(也可能有其它附加条款)以行使价购买公司发行的新股(或者是库藏的股票)。

股票期权和权证都是针对职工激励的吗?有什么区别?

6. 期权激励机制的期权激励机制——原理

期权 (Option),又称为选择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期权激励机制是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酬偏低、激励不足的现象,在上市公司中进行的有关股票期权计划的尝试,以期能够更好地激励经营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结构。比如,授予高管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高管可以在某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显然,当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授予期权所指定的价格时,高管行使期权购买股票,可以通过在指定价格购买,市场价格卖出,从而获利。由此,高管都会有动力提高公司内在价值,从而提高公司股价,并可以从中获得收益。

7. 股票期权的激励的作用

1、股票期权使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达到最大程度的一致
在当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条件下,作为企业所有者的委托人更关心企业长期盈利和长期发展潜力,更关心如何使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作为受委托管理企业的人即代理人则更关心自己的收入是否丰厚稳定,更关心自己的经营业绩如何才能令别人看起来很好,即代理人更关心短期经营效果。
同时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还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即委托人不可能明确知道或切实监督到代理人是否在尽力或努力工作。而股票期权则能在某种程度上缩减甚至消除这种利益上的不一致。
2、股票期权能使企业优秀人才产生强烈认同感和主体感,能够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
首先,股票期权并非企业内部人人都可享受,而只有那些对企业有卓越贡献和对企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人才有资格接受股票期权,这本身就足以构成一种自豪的资本和因之而回报企业的动力,使拥有股票期权的高管理者产生一种“舍我其谁”的优越感,同时,又产生了一种重负在身的责任感,从而把企业的生存发展视为自己事业发展的标志。
其次,由于股票期权还在现实利益上把企业的长远发展与高层管理者的长远收益紧密联系起来——高层管理者只有使企业不断盈利才能从股票期权所赋予的执行价格与企业股票市场价格之差额中获利。
上述两个方面分别从精神上和物质上激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长远发展贡献才智。当然,股票期权还能对外部优秀人才产生强烈的震撼力和感召力,吸引他们的积极加盟。
3、股票期权是一种成本较低的有效激励方式
因为企业赋予高层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并不需要企业运用任何现金和资产,只需增发新股或动用库藏股份即可,即使需要企业利用一部分资金向市场回购本企业股票,其所耗用的资金也是比较少的。
而且有的企业并不采取全额赠予方式,而是将企业的股票期权以相当优惠的价格卖给高层管理者,这样,企业还可收到一笔权利金,这无疑又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拥有量。股票期权这种激励方式大大减轻了企业日常支付现金的负担,节省了大量运营资金,有利于企业财务运作。
一、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是什么
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包括出让主体和受让主体两个方面。所谓出让主体是指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赋予企业经营者的授予人,而受让主体则是指企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
理论上对股票期权的出让主体有不同的意见,一认为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有人认为是企业本身。武汉市在实践中则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让主体。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企业本身作为出让主体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具体来说,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权力并应设置专门的、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
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范围。由于股票期权是给予企业经营者的一种远期报酬,其受益人理所当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总经济师在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但是,我国国有企业有其特殊之处,其董事实际由政府任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并且大部分的企业董事同时又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而董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应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纳入到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范围中。而监事由于其担负着监督董事和经营者的特殊责任,其与董事和经营者的利益应当趋异,因而监事理应被排除在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是指股票期权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客观对象,即认股期权。认股期权属于介于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债权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物权的延伸权利,首先,认股期权缺乏支配效力,没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约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其不应属于物权范畴。其次,由于持股期权一旦行使就会产生新的物权或导致物权的转移,同时其也具备权利主体特定、标的物特定等物权的特征,因而认股期权也不完全属于债权范畴。
二、认股权证与股票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1、有效期:
认股权证的有效期(即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期间长度)通常比股票期权的有效期长:认股权证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在一年以内。
2、标准化:
认股权证通常是非标准化的,在发行量、执行价、发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发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设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绝大多数是高度标准化的合约。
3、卖空:
认股权证的交易通常不允许卖空,即使允许卖空,卖空也必须建立在先借入权证实物的基础上。如果没有新发行和到期,则流通中的权证的数量是固定的。
4、第三方结算:
在认股权证的结算是在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进行,而股票期权的结算,是由独立于买卖双方的专业结算机构进行结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权的信用风险要低于交易认股权证的信用风险。

股票期权的激励的作用

8. 期权激励的股票期权

股票的期权交易是70年代才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股票交易方式,在美国的普遍使用是在90年代初期。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所谓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方式最具激励作用,因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员工得到报偿的时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创建的时候,某员工得到股票期权1000股,当时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两年内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员工就得到1万美元的报偿。期权激励只是股权激励手段之一,更全面的股权激励法很多,其中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尤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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