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2011年度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不甚感激~~

2024-05-04 22:22

1. 急求2011年度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不甚感激~~

  1月5日,辽宁新兴佳向美国纽约州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纳斯达克交易所违反了其规章及其法定诉讼程序,导致该公司声誉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并使公司市值缩水2.2亿美元。

  此事件起源于2011年1月13日,纳斯达克市场向新兴佳发出退市警告,表示该集团未能及时向纳斯达克市场提交有关2010年12月完成的财务重组相关情况。这造成辽宁新兴佳股价从每股9美元最终跌至不到70美分。当时,新兴佳表示,已经及时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在起诉书中,新兴佳方面表示,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而受到了纳斯达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对待,同时“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断与任意地调查,并且匆忙作出决定的”, “公然带有歧视性”,目标就是摘牌中国公司。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分析此事称,按照当前公布的事件起因来看,纳斯达克对于新兴佳的处罚过程不是非常透明,处罚依据较为模糊,且存在处罚过重的嫌疑,如果新兴佳能够充分地向法官说明上述事实,那么案件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新兴佳可能被贴上不遵守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中国公司群体中一员的标签,这将非常不利于法官做出公正裁决。

  中国企业

  在美上市遇难题

  此事件的起因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所采用的反向收购的方式。反向收购又称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收购一家壳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李胜茂认为,美国证券市场是以完全披露信息为基础的,如果新兴佳通过反向收购方式上市仅是为了规避上市时的信息披露义务,那么其就很有可能存在纳斯达克指控的违规行为;如果仅是将这种行为当做一种正常的上市途径,那么违规的可能性就较小。

  新兴佳只是大约400家通过反向收购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的一员。美国证监会2011年6月警告投资者购买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称它们可能有“欺诈及其他弊病”的倾向,并称“调查发现数十家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存在会计问题”。

  这种曲线上市路线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避免首次公开发行时证券交易所的严格审核。此事件也表明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李胜茂分析,这对今后中国公司赴美上市的路径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急求2011年度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不甚感激~~

2. 求2008年以后的国内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或者仅仅是案例也行。急!!!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度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 
2.如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由于产品销售不畅,公司面临亏损。公司董事长责成财会部经理胡某对会计报表做技术处理,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承诺如果做得好,将推荐他作为公司总会计师人选。胡某知道本年度公司亏损已成定局,如要落实董事长的盈利目标,只能在会计报表上做假。于是,胡某通过虚拟交易、向子公司转移广告费支出等方法,将公司会计报表从亏损做成盈利。
3.某市财政局许某在担任会计兼出纳的十年中,采取各种手段贪污公款达7000多万元;
4.交通部雷某自1995年至1998年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向下属单位划拨国家基本建设限额款的权利,非法挪用交通部国家基金建设资金和科技经费共计8000万元,受贿达31.3多万元。

3.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

1  康美药业案例回顾康美药业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度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12月28日,该企业因涉嫌违规披露信息而被证监会调查。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布被出具保留意见的2018年审计报告,声称由于会计处理错误多记了近299亿元货币资金。康美药业市值从1 390亿元下跌近1 100亿元,每股收益从0.78元跌至0.37元,28万的康美股东惨遭“跌停闷杀”。2  基于GONE理论的动因分析2.1  贪婪因子分析从2000年至今,康美药业共卷进5次行贿风波,先后贿赂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李量、原广东省药监局监管处处长蔡明等人,单次涉案金额最高达500万元港币。马兴田后解释称贿赂主要是为了公司发展。此外,康美药业的部分产品质量也被检测出问题,曾出现违法生产紫草、部分中药饮片和菊花性状不合格、药品被定性为劣药等情况。种种行贿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背后都反映出康美药业管理层道德水平低下,公司内部诚信建设缺失。【摘要】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提问】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1)舞弊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管理层。(2)舞弊的客体是会计数据。(3)舞弊不能改变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4)疏忽行为同属舞弊行为。【回答】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分析【提问】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微笑]:在过去的2021年中,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作出了大额处罚,例如像乐视网及贾跃亭分别遭罚款2.41亿元,宜华生活及刘绍喜分别被处以600万元、930万元罚款,同济堂、张美华、李青夫妇分别被处以300万元、500万元罚款。【回答】
鉴证会对浅析上市公司的处罚【提问】
1  康美药业案例回顾康美药业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度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12月28日,该企业因涉嫌违规披露信息而被证监会调查。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布被出具保留意见的2018年审计报告,声称由于会计处理错误多记了近299亿元货币资金。康美药业市值从1 390亿元下跌近1 100亿元,每股收益从0.78元跌至0.37元,28万的康美股东惨遭“跌停闷杀”。2  基于GONE理论的动因分析2.1  贪婪因子分析从2000年至今,康美药业共卷进5次行贿风波,先后贿赂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李量、原广东省药监局监管处处长蔡明等人,单次涉案金额最高达500万元港币。马兴田后解释称贿赂主要是为了公司发展。此外,康美药业的部分产品质量也被检测出问题,曾出现违法生产紫草、部分中药饮片和菊花性状不合格、药品被定性为劣药等情况。种种行贿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背后都反映出康美药业管理层道德水平低下,公司内部诚信建设缺失。【回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等);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投资人(包括股民)可以就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就是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回答】
我问得是浅析上市公式【提问】
不是康美【提问】
公式:企业价值=(P/E)目标企业的可保持收益。企业的可保持收益是指目标公司并购(交易)以后继续经营所取得的净收益,它一般是以目标公司留存的资产为基础来计算取得的。每股税后利润的计算通常有两种方法:1)完全摊薄法:用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数,直接得出每股税后利润。2)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如下:每股(年)税后利润=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总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数)/12]【回答】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

4. 财务舞弊案例

穗恒运(000531)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电企业。2007年,国家对发电机组实施一项“上大压小”的政策。公司三台5万千瓦发电机组面临关停,公司为此计提1.08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同时公司上马两台30万千瓦机组,需要支付关停小机组的补偿款。这一金额是一个不确定数,少则一千多万元,多则几千万元,而且补偿款最终是由政府负担还是由穗恒运负担也是不确定的。但财务经理不得不提前考虑好这个问题,因为当年三台5万千瓦机组可能关停已经导致企业亏损,如果将这笔补偿款作为费用处理,无疑将加大本年的亏损。考虑到这一后果,财务经理想到了资本化处理。但与审计师沟通后,审计师不同意资本化的做法。后来经过与独立董事、审计师共同协商,大家认为这是企业遇到的一个特殊的、新的经济业务,最好是征求权威部门的意见。于是,财务经理草拟一份《关于“上大压小”电建项目关停小机组补偿支出其会计处理的咨询函》向企业会计准则专家委员会求助。该函全文如下:
 
关于“上大压小”电建项目
关停小机组补偿款支出其会计处理的咨询函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专家委员会:
我公司是以发电供热为主的地方能源企业,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现在遇到了一个特别的经济事项,对其会计处理把握不准,特此请教,请予以解答。
我公司投资控股的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运D厂”)新建两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这是国家首批“上大压小”电建项目。所谓“上大压小”,就是大机组获准新建必须要关停相应容量的小机组。
由于恒运D厂自身没有可替代的小机组容量,新建两台30万千瓦机组所配套应关停的小机组容量都需要从外部取得。这就需要支付一定的对价,即需要支付给拟关停小机组所属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下称“补偿”)。
我们认为,恒运D厂“压小”补偿支出,其实质是新机组获准建设投产并网发电的必要开支。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补偿支出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应做“资本化”处理。此外,根据目前国家的电建政策,恒运D厂两台30万千瓦机组容量,今后也可以作为新建更大容量机组的替代容量,同样具有其相应的市场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补偿支出又符合无形资产的形成条件,似乎又应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我们的问题是,恒运D厂的上述补偿支出是作为“资本化”处理,还是作为“无形资产”处理?或者其他会计处理?采取哪种会计处理最合适呢?
特此致函请教,敬请复函!
感谢支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5. 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

1月5日,辽宁新兴佳向美国纽约州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纳斯达克交易所违反了其规章及其法定诉讼程序,导致该公司声誉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并使公司市值缩水2.2亿美元。 

  此事件起源于2011年1月13日,纳斯达克市场向新兴佳发出退市警告,表示该集团未能及时向纳斯达克市场提交有关2010年12月完成的财务重组相关情况。这造成辽宁新兴佳股价从每股9美元最终跌至不到70美分。当时,新兴佳表示,已经及时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在起诉书中,新兴佳方面表示,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而受到了纳斯达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对待,同时“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断与任意地调查,并且匆忙作出决定的”, “公然带有歧视性”,目标就是摘牌中国公司。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分析此事称,按照当前公布的事件起因来看,纳斯达克对于新兴佳的处罚过程不是非常透明,处罚依据较为模糊,且存在处罚过重的嫌疑,如果新兴佳能够充分地向法官说明上述事实,那么案件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新兴佳可能被贴上不遵守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中国公司群体中一员的标签,这将非常不利于法官做出公正裁决。 

  中国企业 

  在美上市遇难题 

  此事件的起因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所采用的反向收购的方式。反向收购又称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收购一家壳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李胜茂认为,美国证券市场是以完全披露信息为基础的,如果新兴佳通过反向收购方式上市仅是为了规避上市时的信息披露义务,那么其就很有可能存在纳斯达克指控的违规行为;如果仅是将这种行为当做一种正常的上市途径,那么违规的可能性就较小。 

  新兴佳只是大约400家通过反向收购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的一员。美国证监会2011年6月警告投资者购买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称它们可能有“欺诈及其他弊病”的倾向,并称“调查发现数十家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存在会计问题”。 

  这种曲线上市路线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避免首次公开发行时证券交易所的严格审核。此事件也表明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李胜茂分析,这对今后中国公司赴美上市的路径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

6.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

(一)虚增收入,虚增利润
第一,上市公司通过伪造顾客订单、发运凭证和销售合同,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销售发票等手段来虚拟销售对象及交易;或虽以真实客户为基础,但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人为扩大销售数量,使公司在该客户下确认的收入远远大于实际销售收入;或在报告目前(如年末)做假销售。同时增加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再在报告日后(如次年)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名义作退货处理,从而虚增当期利润。第二,寅吃卯粮,提前确认收入。上市公司出于自身目的需要,不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成本费用。
(二)变更会计政策,调节利润
有些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从而在报告年度多提折旧减少利润或少提折旧增加利润。还有些上市公司通过改变发出货的计价方法来调节利润。
(三)掩盖交易或事实
由于财务报表只能提供货币化的定量财务信息,决策者如果想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仅仅依靠财务报表信息是不够的,往往需要比报表资料更详细、更具体的信息,这些一般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体现。但目前公司出于粉饰报表的目的,在报表附注中通常掩饰交易或事实,常见作假手段主要包括对未决诉讼、未决仲裁、担保事项、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资产行为等的隐瞒或不及时披露。
(四)利用资产重组“扭亏为盈”
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资产重组已被一些上市公司用于粉饰会计报表。那些陷入
PT、ST的上市公司企图通过重组走出亏损状态,精心策划资产重组,精心设计缺乏正当商业理由的资产置换,利用劣质或闲置资产换回优质或盈利强的资产来增加利润。资产重组已成为许多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工具和免遭摘牌的保护伞。
(五)假借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我国不少上市公司和关联人扭曲交易条件转移利润,从而滋生非法或不当关联交易来调整其账面利润,粉饰报表。其中,关联方重组更是亏损公司“扭亏”的捷径,其手段多种多样:通过交易安排,设计有法律依据、无经济实质的关联交易,虚构经营业务;上市公司以高价或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与其关联企业进行购销活动,通过价格差实现利润转移;收取关联企业资金占用费,或利用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分摊共同费用或将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等转嫁给母公司;关联交易外部化——控股方通过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从银行贷款,再让控制的上市公司互相担保贷款,进行关联交易,编造业绩。
(六)少计营业收入,偷逃税款
一些利润充盈的绩优公司为达到少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目的,少计收入,藏匿收益。有些在应确认收入的情况下不确认收入,如采用直接收款交货方式销售产品,已收到货款并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全部交给对方,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却将货款记入“预收账款”账户,延期反映收入;有些以收入直接冲减成本,即以“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与“库存商品”账户对应,不反映销售业务;有些虚构销售退回,以偷梁换柱的假退货方式截留收入少交税金;有些对视同销售业务不反映增值税销项税额。

7.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原因

(一)利益驱使是根本原因
财务报告舞弊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动力,上市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银行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如上市公司为满足配股增发条件的需要、避免被sT或退市的需要、银行贷款的需要、管理目标的需要等。大股东在其利益与国家、其他小股东、债权人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也会对管理者施加影响,粉饰财务报告。单位负责人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为局部利益作假账,出假报表。同时,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困境下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出具虚假报告,甚至主动配合上市公司造假。
(二)舞弊收益大于舞弊成本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目的主要是虚增利润,而虚增利润后的报表一旦对外公布,往往带来的就是流通股股价的上升,因此,流通市值的增加是舞弊回报的重要方面。当然,舞弊也有一定的成本。但是目前在我国,舞弊收益往往大于舞弊成本,这是很多上市公司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漏洞与执行的伸缩性,为财务报告舞弊提供了条件
一方面会计准则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间,另一方面会计政策提供了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的会计政策。再一方面,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多数股权高度集中,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会”,形成“一股独大”,客观上造成了财务造假的土壤。同时,董事会成员构成也不尽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往往互相兼任,董事会不但不能监督约束经理层的行为,反而还常常与经理层共同操纵上市公司,并在种种利益的驱动下,肆无忌惮地造假。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的身份和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其工薪、职位等基本都由经营者决定,难以担当起监督董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
(五)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环节,未能发挥应有的揭露舞弊作用
上市公司报表使用者众,使用目的各不相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已由对资本所有者负责扩大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社会公众一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以社会公众利益为重,揭露管理当局的舞弊,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却要求注册会计师自负盈亏,承担揭露舞弊的成本。当管理当局实际操控委托大权,即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时,作为经济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很难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从而无法保证审计质量,难以发挥应有的揭露舞弊作用。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原因

8.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动因及操纵手段分析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及资金的不断涌入,繁荣的背后亦存在不容忽视的危机,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阻碍了世界经济发展,其手法及利润操纵数额无一不让世人膛目结舌。其危害表现于虚假的会计报表传递错误的信息以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扰乱经济秩序。有效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已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追求,本文基于财务舞弊的涵义及特征,重点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动因及财务报表操纵手段,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 动因 操纵手段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概述 
    舞弊是指采用不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所实施的故意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目的的欺骗或者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通常表现为舞弊主体和客体特征、目的和手法特征。舞弊案件大都是由董事成员主谋或幕后领导者利用人事和经济的决定权,操纵或暗示相关财务人员编制些虚假的会计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客体就是指其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说明书等,是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上市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误导性或严重扭曲的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获取自身利益或顺利渡过经济困境。
     二、公司财务舞弊动因 
    研究财务舞弊问题有必要弄清楚其舞弊动因,根据对许多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本文将发生财务舞弊的动因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即压力与机会。
    (一)内部动因――压力
    压力和动机是任何舞弊行为的直接驱动力,财务舞弊也不例外。财务舞弊并非始于管理层的不诚实,而是发端于某种环境,激进的财务业绩目标与目标未实现将视为不可宽恕。也就是说财务报告舞弊源于某种“压力”:如公司为获取信贷资金、配股、增发新股,就有可能进行财务数据的粉饰。另外,管理层基于业绩考核和利益获取的考虑以及内部控制的缺失和不完善通常会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契机。
    (二)外部动因――机会
    首先因会计准则的相对滞后性,给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造就了某些舞弊机会,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此外,股东大会行使的“聘请外部审计师”不具备取证权,所以无法通过工商、税务、海关、证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取证以保证审计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并且监管部门投入监管成本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处罚不严,使舞弊者心存侥幸。
     三、公司财务报表操纵手段 
    目前,由于会计核算体系属 “应计制会计”的原因,财报中存在大量的可操纵空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实质上财务造假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从美国的安然到日本的奥林巴斯的财务造假丑闻都说明了这一点。
    (一)资产负债表的操纵手法
    资产负债表记载的是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报表中的数据从来就没有唯一性,资产负债表中也不排除参有大量“水分”,就是将该费用化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存续资产少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少计摊销等,其实质就是隐藏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费用。通过评估等方式虚增资产,如直接虚增土地成本和通过评估增值增加资产价值、虚增投入的方式增大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同时夸大自身资产数额。
    (二)利润表的舞弊手段
    上市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平滑利润,通常在产品或资产的风险或报酬未完全转移之前就确认销售业务和其他资产的转让收入。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通过并购与出售方串通提高收购价,将虚高的资金转出并用以虚构利润,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过低,尤其是故意不确认或压低确认并购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以通过不摊销或少摊销来虚增利润,并最终形成虚构利润。
    (三)操纵现金流量表手法
    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比,现金流量表更揭示现金流向所描述的本质特征。然而,现金流量也同样可能被美化、甚至造假。企业对现金流量进行空手道式的凭空捏造,虚构经营业务,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许多企业把投资收益列为经营活动收入,一些公司的财务把闲置的现金投入到有价证券投资中,当需要时再把这些证券卖掉。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一些企业调整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好看,欺骗和误导报表使用者,产生经营良好、经营活动创造现金能力强的假象。
     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对策 
    (1)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范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针对重大问题,制定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尽快完善有关会计舞弊责任追究的法律条款并切实付诸实施"。
    (2)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一,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独立性。第二,加强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上市公司内部,尤其要增强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从业诚信度。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提高证券监管效率,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增加舞弊公司的舞弊成本。
    (3)加大独立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明确注册会计师其审计责任,确保现行的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约束职业道德约束和行政监管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五、结语 
    在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是众多信息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富分配和资本市场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而言,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动机,从根源上减少企业财务报表舞弊的情况发生。只有深入调研和分析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才能找到相应地解决办法,通过多方面有效措施才能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公允保障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