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请失败还可以再申请吗

2024-05-17 12:11

1. 失业保险金申请失败还可以再申请吗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请失败还可以再申请吗

2.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一、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1、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二、失业金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4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 失业保险金申领不通过其他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1、可能没有满足所有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个人社保是在缴状态,很多人失业之后会选择自己缴纳社保,这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金申领不通过其他原因是什么

4.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失业金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4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5.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单位解雇并且办理失业备案,本人离职60天内去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单位不办理失业备案,本人是无法办理失业登记领失业金的如果是主动辞职、失业保险缴纳不到一年、离职60天内办理完失业登记的,都无法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6.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首先检查自身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审核的条件,若不符合则无法继续申请。若自身符合条件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领取时,失业人员可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7.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亲亲,给高兴为您解答哦: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的解决办法:1.检查自身是否符合申领条件。2.检查自己社保是否已经交满一年。3.确定自己已经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摘要】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提问】
亲亲,给高兴为您解答哦: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的解决办法:1.检查自身是否符合申领条件。2.检查自己社保是否已经交满一年。3.确定自己已经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回答】
亲,给你做的拓展:《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回答】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8. 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失业金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4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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