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

2024-04-29 11:36

1. 上海生育津贴

1、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 生育保险 手续,并按照通知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2、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 产假 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 工资 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3、生育津贴即为 产假工资 , 上海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4、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 女职工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5、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6、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市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上海生育津贴

2. 上海生育津贴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指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给予职工生活费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3. 上海市生育津贴标准

法律分析: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上海市生育津贴标准

4. 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政策

法律分析:1.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上海生育津贴

1、生育享受假期天数上海市人社局消息: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生产或流产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女性,可去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生育保险。不管是“大宝”还是“二宝”,都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假期是42天;4个月以下流产,假期是15天。2、生育医疗费补贴上海市妇女正常妊娠7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早产的情况,享受30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如出现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情况,享受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妇女享受3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人工流产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3、生育津贴多少钱?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有多少呢?一定要以女职工生产时所在的单位为准,这家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得出的就是生育津贴的钱数。我们举一个例子可能会更清晰一些:小丽5月份生下了一娃,享有产假、生育假合计128天。小丽生产时的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那么她能得到的生育津贴为10000÷30天×128天=42666.67元。加上小丽获得的30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总共因生育保险而享受的待遇钱数就是45666.67元,数目很可观呦。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小丽所在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那么高出的部分津贴由所在单位补;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生育津贴。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律师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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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7. 上海地区领取生育津贴条件


上海地区领取生育津贴条件

8. 上海生育津贴条件是?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津贴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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