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2024-05-14 03:42

1. 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安徽农金属于安徽农村信用联合社,也就是之前的信用社,由信用社改名而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成立于2004年12月18日,由全省83家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共同出资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拓展资料:一、安徽农金电子银行安徽农金电子银行打造的个人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客户可以通过手机渠道安全、快捷的办理金融业务。安徽农金手机银行四要:官网网址要认准。账户变动要关注。转账支付要核对。手机电脑要杀毒。安徽农金手机银行三不要:公共网络不要使用。不明链接不要点击。欺诈借口不要轻信。二、安徽农金电子银行手机客户端特色1、功能丰富在提供账户管理、交易查询、转账汇款、系统设置等主要功能的同时,还向广大客户提供理财计算器、股市行情、天气预报、金融信息、活动公告和网点查询等便捷的生活服务,与此同时用户还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进行个性化的换肤设置。2、安全可靠安徽农信手机银行在方便客户使用的同时,亦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如数据加密保护、链路通讯加密、动态密码键盘、操作超时保护、设备绑定等,为您的手机银行查询、交易保驾护航。3、方便快捷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方便快捷、轻松省时。转账汇款,资金到账迅速及时。4、安徽农金网上银行是基于全新的系统平台开发的网上银行产品,它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技术、设计思想和安全机制,为客户带来全新的使用体验。具有操作安全、汇款方便、管理灵活的特点,为企业搭建安全便捷的账户管理、资金汇划及服务通道,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三、安徽农金企业网上银行提供的服务:(1)账户管理——实时掌握账户信息、全面掌控款项变动情况;(2) 转账汇划——通过便捷的操作流程、安全的转账交易、经办授权设置、友好的界面设置、充分的用户交流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方便、快捷的转账汇划服务,轻松实现客户资金的灵活调度和高效运作;(3)代发业务——提供企业员工工资及其他各类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许可的代发资金的批量委托代发服务,支持向在安徽农金任意营业机构开户的安徽农金金龙借记卡账户、个人存折结算户的转账代发;(4)服务设定——密码更改、个人设置、维护收款人信息、办理通知等。

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2. 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安徽农金就是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简称为安徽农信社,是在银监会的监督下行使职责的机构。安徽省的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2004年11月,顺利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批复,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许可证,并于12月18日隆重举行了开业庆典。
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农信社时任主任陈鹏主持,正式挂牌运作,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扩展资料:主要职能
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组织电子化和综合业务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选举理事、监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考核提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
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资金调剂和融通,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等。省联社不具体经营存贷款业务。
省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发展业务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业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以及科技信息中心等内设机构,同时设资金清算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产品介绍 

3. 安徽农金卡是什么银行

安徽农金就是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其性质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成立于2004年。安徽农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由社员入股而成立的,主要是为入股社员服务。安徽农金的主要业务有存款、发放贷款、购买股票、办理保险、结算等。拓展资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放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我们生活中接触的节本都是商业银行,中国商业银行分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小型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等;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等;农村商业银行,如北京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重庆农商银行等等。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安徽农金卡是什么银行

4. 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安徽农金就是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简称为安徽农信社,是在银监会的监督下行使职责的机构。安徽省的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2004年11月,顺利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批复,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许可证,并于12月18日隆重举行了开业庆典。
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农信社时任主任陈鹏主持,正式挂牌运作,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扩展资料:主要职能
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组织电子化和综合业务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选举理事、监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考核提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
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资金调剂和融通,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等。省联社不具体经营存贷款业务。
省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发展业务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业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以及科技信息中心等内设机构,同时设资金清算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产品介绍 

5. 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安徽农金就是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简称为安徽农信社,是在银监会的监督下行使职责的机构。安徽省的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2004年11月,顺利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批复,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许可证,并于12月18日隆重举行了开业庆典。
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农信社时任主任陈鹏主持,正式挂牌运作,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扩展资料:主要职能
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组织电子化和综合业务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选举理事、监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考核提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
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资金调剂和融通,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等。省联社不具体经营存贷款业务。
省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发展业务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业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以及科技信息中心等内设机构,同时设资金清算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产品介绍 

安徽农金是什么银行

6. 什么是安徽农金

安徽农金即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成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简称为安徽农信社,是在银监会的监督下行使职责的机构。安徽省的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2004年11月,顺利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批复,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许可证。
并于12月18日隆重举行了开业庆典,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农信社时任主任陈鹏主持,正式挂牌运作,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扩展资料: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成立于2004年12月18日,由全省83家县(市、区)级联社共同出资组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省联社的主要职能是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省拥有83家子单位,近3万人员工,覆盖全省17个地市和各区县。目前,省联社共下设8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和14个办事处。全系统共有83家法人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22家、县级联社56家,下辖3048个分支机构,在岗员工29054人,网点数和从业人数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40%以上。
五年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始终坚持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和中小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控建设,规范经营管理,逐步成长为全省服务面最广的地方性、社区性、零售型银行业机构。截至2009年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069.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9倍;贷款余额1449.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8倍。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前2位。
参考资料来源: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社简介

7. 开户机构是开户行吗?

开户机构不是开户行。开户机构一般是指有权开立证券账户的金融机构,比如证券公司,或者具有证券资格的公司如各类保险公司等。我们通常指的是周围的证券部门。所谓开户银行,是指办理开户手续的营业网点。“开户银行”指的是银行在x银行的完整地址。通常用于银行,即开户银行。一般来说就是先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发卡的银行,存折上会有注册,通常指分行。开户查询方法大概有两种,一种是电话查询。另一种是网银询盘。银行查询开户银行名称,登录到个人网上银行后,找到“我的账户”,找到“开户信息查询”即可。通过电话。如果您想确定您的银行卡上方的客户服务电话号码,请拨打客户电话。

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存款,但不能办理支取现金和发放工资的业务。单位可以在已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该账户;也可因您与主管单位不在同一地方,经主管单位批准后申请开户。如果炒股可以在线开户,登录一家证券公司的官方网站或者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任意一家券商的APP,找到开户界面,按照要求操作,点击开户即可。

开户机构通常是指具有证券开户权限的金融服务机构,如各大证券公司;或者是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如各类保险公司。开户组织和开户银行区别,所以叫开户银行,就是指办理开户手续的营盘5261课程的网点。开户行为x行开户行4102行详细地址,格式为1653:中国XX银行XX分行XX支行。account(账户)通常用于银行,即开户银行。一般来说就是先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发卡的银行,存折上会有注册,通常指分行。

开户机构一般指有证券账户的金融机构开户权,比如证券公司,或者有证券资格的公司如各类保险公司等,我们经常指到证券营业部附近。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存款,但不能办理支取现金和发放工资的业务。单位可以在已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该账户;也可因您与主管单位不在同一地方,经主管单位批准后申请开户。股票开户可自行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卡,与第三方预先约定的银行柜台办理业务(部分证券公司业务部门可以直接办理签约),办理成功后下载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即可进行交易。

开户机构是开户行吗?

8. 开户机构是不是开户行

开户机构不是开户行。开户机构一般是指有权开立证券账户的金融机构,比如证券公司,或者具有证券资格的公司如各类保险公司等。我们通常指的是周围的证券部门。所谓开户银行,是指办理开户手续的营业网点。“开户银行”指的是银行在x银行的完整地址。通常用于银行,即开户银行。一般来说就是先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发卡的银行,存折上会有注册,通常指分行。银行的职能如下:1、信用中介职能。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2、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3、信用创造功能。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4、金融服务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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