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2024-05-07 11:27

1.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券担保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2、国家机关不得担任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的除外;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团体不得担任担保人;
4、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
5、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不能担保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如下:
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不能担保的条件为:
1.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担任担保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2. 担保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
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董事、经理违反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什么情形是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
1、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2、过了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
3、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3.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担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担保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3、担保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4、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等;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4. 对担保无效有哪些情形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有以下类型:1、担保主体不适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恶意串通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求解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等等。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求解

6. 担保合同有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其财产为国家所有。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反担保合同无效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 什么情况下的担保无效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
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发挥想象力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
第四种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总共是有些人认为自己聪明无比,脑洞大开能通过签订担保合同获利。这些人通常都是利用担保合同的漏洞,在并没有真实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段签订担保合同,骗取债权人钱财。
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一、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担保无效

8. 公司担保无效情形有哪些

公司担保无效情形如下:
1、公司担保主体不合格;
2、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部机构或者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担保无效;
4、公司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公司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公司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一、所谓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二、担保人能拒绝履行担保吗
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的。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6、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7、超过担保期间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8、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三、关于法律规定借款担保无效有哪些情形
导致担保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适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