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2024-05-18 14:28

1. 苏州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苏州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3楼   
咨询电话:0512-68083038 68083058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体育场路4号

扩展资料: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8 年,是隶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位于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地址为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共设20个对外服务窗口,具体负责: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算缴纳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审核、发放和调整工作;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结算工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发放;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老年农民的待遇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和社会保险年检工作;实施和指导街道(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等。
伴随着全区开发建设的快速发展,高新区社会保险业务不断发展,险种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历经多年发展,逐步建立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制度、高新区征地养老、医疗、待业、伤残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资料:苏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2. 苏州养老保险查询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亡故待遇


一、范围对象和待遇标准

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封存人员)以及养老金列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职、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发给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从2009年7月起,丧葬费和抚恤费标准均为6000元(其中死亡退养人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3000元),两项合计12000元(退养人员9000元)。

其中:丧葬费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亡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不足支付的,在统筹基金中列支。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不列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的,余额可按规定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离退休费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离休人员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的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从2008年4月份起,丧葬费标准为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标准加上1000元为计发基数,再乘以20个月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退养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参照企业退养人员标准执行。

二、办理流程

1.亡故人员死亡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持亡故人员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及《社会保险卡》,于其死亡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并清算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丧葬抚恤费等亡故待遇标准,发放金额列入单位或社区次月《社会保险费结算表》,并于25日前予以拨付,由单位或社区发放给亡故人员家属。

三、有关规定

1.办妥丧葬抚恤待遇申领手续后,亡故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2.因工死亡人员待遇,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待遇,按失业保险规定执行。

4.同一个死亡事件中,如有民事赔偿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与民事赔偿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处理。

5.亡故人员有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申请条件的供养亲属的,由亡故人员生前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按规定办理上述待遇的申请手续。

3.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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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

4. 苏州市市区社保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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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1.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二、参加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情况下,统一参加职工生育保险。2.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时参加以上三个险种,也可选择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含生育)保险。3.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工伤、失业保险。三、档案托管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前,须先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由档案托管部门按参保职工缴费年限核准程序,对原有的缴费年限进行核准。其中,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并准确告知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对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不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四、参保登记1.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⑴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⑵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⑶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人员除外)。2.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选定缴费险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五、注意事项1.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照片,在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登记手续后,申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首次参加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应及时至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本人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2.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同时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养老保险。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办理下列参保缴费变更申请业务的,由本人或家属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到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理:⑴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申领个体营业执照后,申请停止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⑵申请暂停或恢复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纳养老或医疗(含生育)保险费;⑶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⑷因被判刑收监执行,申报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4.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业务期为每月28日至次月25日。参保人员在每月1-25日期间办妥参保缴费登记或变更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当月起生效;每月28日至月底期间办妥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次月起生效。每月26-27日期间,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各类缴费申请业务。

5. 苏州园区养老保险怎么查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大厅来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还可以直接到社保局窗口来咨询一些重要的信息或者是办理手续等。而且现在社保局大厅一般都是有自助查询系统,所以直接使用到设备查询也是可以的,这样就可以确定自己的缴费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苏州园区养老保险怎么查

6. 苏州园区企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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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缴纳说明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的20%,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二、乙类计划中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其中养老占23%(单位15%,个人8%),医疗占5%(单位3%,个人2%),工伤占1%(单位1%),失业占1%(个人1%),生育占1%(单位1%)。

7. 苏州地区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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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百度苏州社保,进到官方网站,查询更多首次领取1.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办妥新增参保手续后,持《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至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交清《社会保险卡》费用(每卡15元);并于首次参保当月25日后,至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江苏银行苏州分行“IC卡发放”窗口(在各区参保的单位至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卡》。2.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由本人按规定在办理档案托管、参保登记、委托缴费等手续时分别向就业管理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或购领。3.新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原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待遇审批部门办妥退休及待遇审批手续后,持《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批表》至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退休养老证》。4.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由代办单位办理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参保大学生不领取《社会保险卡》)。5.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卡》,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6.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征地社保)卡》,由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手续后,分别到征地保障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7.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人员,其《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苏州地区职工养老保险

8. 苏州市社保中心在哪里?

苏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位于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 
公交有809路;884路;80路北线;80路南线;802路;809路;833路;851路;877路;884路可以到达。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1]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