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2024-05-02 22:16

1. 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2. "315"消费者应该怎样投诉?

为了强化和规范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有效地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切实履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受理投诉原则
(一)、消协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二)、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消费者投诉,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所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造成损害产品的质量缺陷或服务中存在的具体损害原因,不应当强求消费者举证。
(三)、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
(四)、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
(六)、坚持舆论监督,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凡公开点名曝光的必须慎重,要以消费者投诉事实或必要的调查、鉴定材料为依据,要有必要的组织审批手续。必要时,可以事先反馈给被批评者按一定手续进行核实。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末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1、遇到《消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协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协投诉的,消协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地方法规赋予消协其他职责的,按当地通过施行的法规执行。

3. 315消费怎么投诉?

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在线投诉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如下规定 :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⒊ 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⒈ 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⒉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⒊ 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⒋ 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⒌ 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⒍ 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⒎ 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⒏ 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⒐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⒈ 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应予受理。   ⒉ 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⒊ 按投诉的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⒋ 当地通过施行的地方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其他职能的,按地方法规执行。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您可能用到的联系方式:   中国消费者协会:   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 邮编:100055   电话:63273355(总机)   投诉咨询热线:010-63281315   新闻采访请联络新闻部,分机“233”;   其他工作联系请按部门拨打分机:   消指部“316”、   组联部“268”、   监督部“317”、   研究部“351”、   信息部“386”   《中国消费者》杂志发行部:63018527、6301654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网 址:www.aqsiq.gov.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 编:100713  电 话:(010)64463366  事故(隐患)举报热线:010-64294453 010-64237232  网 址:www.chinasafety.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邮 编:100810  电 话:010—68313344  网 址:www.sfda.gov.cn  国家旅游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 编:100740  电 话:010-65122847  网 址:www.cnt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62083334  网 址:www.sipo.gov.cn  国家税务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 编:100038  电 话:010—63417114  网 址:www.chinatax.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100820   “3.15”晚会启动线索征集  24小时热线电话:(010)68550626 68500327  传真:(010)6855062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写字楼  1052室3·15晚会剧组收  邮政编码:100038  电子邮件:315@cctv.com cctv315@vip.sina.com  “3·15贡献奖”人物评选活动  热线电话:010-68550626  邮 箱:315@cctv.com CCtV315@vip.5111.com    3·15晚会“我们的心愿”征集活动  电子邮件:315@CCtV.COm  通讯地址: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剧组收  邮政编码:100038    楼主对我的解答满意吗?满意的话请采纳。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追问我。

315消费怎么投诉?

4. 315正确投诉的方式是什么?


5. 315消费者投诉流程?

消费者投诉流程:
1、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2、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6、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备查。

扩展资料:
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洞头区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现行有效

315消费者投诉流程?

6. 315正确投诉方式是什么?


7. 315正确投诉方式是怎样的?


315正确投诉方式是怎样的?

8. 315消费者投诉电话

315消费者投诉电话为12315。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扩展资料: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