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以兼得还是必须只有一个?

2024-05-09 16:03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以兼得还是必须只有一个?

这两个证是都要有的。
1、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2、凭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出口收汇核销员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如果要做对外贸易肯定也是要办的、远期项下为远期备案收汇期)起30天内。
应在预计收汇日期(即期项下为180天内,甚至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的企业核销员,每一笔付汇都必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完整、核销员证每年年审一次。
3、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手续,收回报关单收汇联。经培训合格后、对于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的企业;
4、到中国海关电子口岸办理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注册手续,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是有政策优惠的;
5、当要对外付汇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或不说明原因的、信用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权利主要有:
①依法进行对外贸易活动;
②依法自主使用外汇;
③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请求权;
④依法分享国家促进对外贸易所采取的各种便利措置,如获得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资助;通过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获取对外贸易信息等;
⑤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
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⑦外贸代理权;
⑧其他权利。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以兼得还是必须只有一个?

2. 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有什么用处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是获得进出口权当资格认定,即有了这个表就有了进出口经营权,可以凭此办理在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和外管局的备案资格,且只有这些备案手续齐全之后,才可以正式以自己的名义操作进出口报关业务。1,先从字面上理解,对外贸易经营者,就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包括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的企业。备案登记表,就是要做这些业务的企业需要到某个指定部门(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2,了这个备案登记表是什么,就知道它是干嘛用的了吧?就是,凡涉及到进出口资质或者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事情,很多机关是要求你首先提供这个备案登记表的,比如海关,比如配额申请等等。3,为什么要备案登记表呢?2004年以前,我们国家的对外贸易只针对国企或者国家指定的机构才有权进行,一般企业是无权做这个事情的。后来,国家逐步放开了这个权利,一般企业,只要注册资金在要求范围内,那么就可以通过这个备案登记表来备案,记录和监管了。4,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各个地方可能要求有一点不同,但是商务部网站上的要求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      )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第六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第七条 备案登记机关在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同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第八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第九条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备案登记机关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是获得进出口权当资格认定,即有了这个表就有了进出口经营权,可以凭此办理在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和外管局的备案资格,且只有这些备案手续齐全之后,才可以正式以自己的名义操作进出口报关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申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能够遵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可申请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因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很容易找的,而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现在也不是太难找。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以兼得还是必须只有一个?

这两个证是都要有的。
1、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2、凭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出口收汇核销员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如果要做对外贸易肯定也是要办的、远期项下为远期备案收汇期)起30天内。
应在预计收汇日期(即期项下为180天内,甚至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的企业核销员,每一笔付汇都必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完整、核销员证每年年审一次。
3、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手续,收回报关单收汇联。经培训合格后、对于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的企业;
4、到中国海关电子口岸办理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注册手续,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是有政策优惠的;
5、当要对外付汇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或不说明原因的、信用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权利主要有:
①依法进行对外贸易活动;
②依法自主使用外汇;
③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请求权;
④依法分享国家促进对外贸易所采取的各种便利措置,如获得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资助;通过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获取对外贸易信息等;
⑤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
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⑦外贸代理权;
⑧其他权利。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以兼得还是必须只有一个?

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性质

说点我个人理解。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是针对内资企业,是内资企业要办理出口业务必须具备的资格证,前身是进出口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顾名思义,是针对外资企业,有这个证就不必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外资企业由于其股东的特殊性,外国人投资办的企业自然出口是顺理成章的事,不受限制。

5.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哪些情况需要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亲 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哈,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之后,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股权购买的方式则无需进行该备案登记。那么问题时,如何判断限制类行业与非限制类行业呢?对此,法律依据则是国家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以外的行业,均属非限制类。【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哪些情况需要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提问】
亲 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哈,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之后,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股权购买的方式则无需进行该备案登记。那么问题时,如何判断限制类行业与非限制类行业呢?对此,法律依据则是国家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以外的行业,均属非限制类。【回答】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哪些情况需要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和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以兼得还是必须只有一个

首先这两个证是都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是有政策优惠的,肯定要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如果要做对外贸易肯定也是要办的。办理检验检疫是要商检证的,这个要在商检局办。还有其他证件要办: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如果要进口:
 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申请办理上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
 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注意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下的进口企业不得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核销员证每年年审一次,对于在核销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应重新培训考核或取消核销员资格;
 3、对于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的企业,每一笔付汇都必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
 4、在办理核销报审手续时,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5、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进口单位,将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每一笔付汇都要实现办理备案手续,且受到严格管制。
  
要出口:
 1、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手续;
 2、企业备案同时派人员参加出口收汇核销员培训考试,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出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出口收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到中国海关电子口岸办理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注册手续,并在办公电脑上安装电子口岸系统;
 4、到外汇管理局领取空白核销单;
 6、需要出口时,在电子口岸备案核销单,将核销单交给报关人员,凭此报关出口;
 7、报关出口后,收回报关单收汇联、出口退税联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并提交电子信息;
 8、收到外汇,做涉外收入申报;
 9、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收汇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10、凭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
  
注意事项:
 1、核销员证每年年审一次,对在办理核销业务时达不到外汇局规定的熟练操作要求,或因其他工作过失影响企业核销业绩,甚至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的企业核销员,一律不通过年检,并视情节不同,分别采取要求核销员重新参加培训考核、要求企业更换核销员、甚至直接取消核销员资格等措施;
 2、出口货物后,应在预计收汇日期(即期项下为180天内、远期项下为远期备案收汇期)起30天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或不说明原因的,将移交外汇管理局检查部门处理;
  
关于进出口这段是找的资料哦,截取部分共参考,进出口这块的学问很多,你可以在网上找找资料好好学些一下

7. 外资企业要不要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说点我个人理解。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是针对内资企业,是内资企业要办理出口业务必须具备的资格证,前身是进出口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顾名思义,是针对外资企业,有这个证就不必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外资企业由于其股东的特殊性,外国人投资办的企业自然出口是顺理成章的事,不受限制。

外资企业要不要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8.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定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商务部备案。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样本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