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并与乙签订了汽车质押合同,

2024-05-13 14:56

1. 甲向乙借款,并与乙签订了汽车质押合同,

C。
质押合同,在签订时即可生效。但汽车质押,要办理质押登记,否则,质权不能生效。

甲向乙借款,并与乙签订了汽车质押合同,

2. 王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借期一年,由陈某为王某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一份担保借款合同。其中约定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4、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5、允许要约人有权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法律上对要约的撤销不作限制,允许要约人随意撤销要约,那么必将在事实上否定要约的法律效力,导致要约在性质上的变化,同时也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如何对要约的撤销作出限制呢(1)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是不可撤销,
(2)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那么不得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就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摘要】
王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借期一年,由陈某为王某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一份担保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王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借期一年,由陈某为王某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一份担保借款合同。其中约定“在王某到期不能偿还3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由陈某承担还款义务。”一年借款到期后,王某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李某要求陈某代为还款,遭到陈某拒绝。请问:陈某有无权利拒绝还款?为什么?【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回答】
没有权利拒绝的【回答】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规定执行。【回答】
甲拟购买乙的房屋,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为了避免反悔,甲向乙交付了60万元定金。后乙反悔不卖,甲请求法院判令乙返还120万元。问:本案应如何处理?【提问】
甲的诉求是可以支持的【回答】
理由【提问】
定金罚则【回答】
定金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回答】
21. 多选题
某花农向某花店发电:情人节供玫瑰花一万朵,按以住双方交易价格的120%,你方于前一天携款来取货。该花店回电:同意接受你的价格上调条件,但由于最近人手不足,请你送货上门。该花店的回电属于(    )。

           

      



A
新要约
B
承诺
C
合同已成立
D
合同未成立
E
要约邀请
 上一题【提问】
ad【回答】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4、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5、允许要约人有权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法律上对要约的撤销不作限制,允许要约人随意撤销要约,那么必将在事实上否定要约的法律效力,导致要约在性质上的变化,同时也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如何对要约的撤销作出限制呢(1)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是不可撤销,
(2)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那么不得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就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回答】

3. 案例3:2010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 协议。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

1、有效,为质押借款协议。于2011.01.12前李某应向张某还本付息,如不能归还则质押车与其他约定事项。
2、否,李某与张某协议在先,5.30车的所有权归张某,买卖行为无效
3、是,质押借款协议规定,2011.01.12前,李某不能还本付息则车与其他约定事项归张某

案例3:2010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 协议。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

4. 甲用其使用一年的轿车抵押,向乙借款15万元。并与乙签订了合同和办理了抵押登记。

担保法第五十一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综上
1.要看相撞时的责任情形
2.(1)和(3)在相应情况下有可能不成立

5. (九)王某为做生意向马某借钱3万元,以他的一辆价值3万元的小车作抵押,双方在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

1,没有设立,因为没有登记
2,没有设立,因为没有交付
3,丙有权,留置权

(九)王某为做生意向马某借钱3万元,以他的一辆价值3万元的小车作抵押,双方在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

6. 民法 债的担保 一个案例题

1、一般保证。
2、保证期间2年,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3、变更之前债的履行期间是半个月,2006.6.1-2006.6.15,届满之日是2016.6.15.
4、本案中,赵某不可以要求张某履行保证责任。理由:该保证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胜诉后债权无法执行,才有权起诉张某履行保证责任。

7.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以价值70万的轿车作抵押担保。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商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1、借贷行为、抵押担保;2、抵押权成立,但未生效,因为未经登记;3、不能向丙公司主张抵押权,因为抵押权无效。不知道第一问是否正确,看不出还有什么民事法律行为。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以价值70万的轿车作抵押担保。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商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8. 甲欠乙100万,就与乙在3月1日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其中合约乙甲五辆汽车被质押。3月5日,甲将汽车开

【摘要】
甲欠乙100万,就与乙在3月1日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其中合约乙甲五辆汽车被质押。3月5日,甲将汽车开至乙处,乙藏于车库,如果3月5日甲实际交付三辆车程,则标的物为多少,为什么?【提问】
【回答】
【提问】
这题【提问】
【回答】
【提问】
【提问】
这一题选择AD【回答】
那个简答题你给我找一下 马上要结束了谢谢【提问】
简答题那个首先肯定是不成立的,未交予乙方【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