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如果真的出问题投资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2024-05-17 11:56

1. e租宝如果真的出问题投资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谨记一句话,算是投融资行业的至理箴言:投资有风险,e租宝亦然!
 
  Why?
 
  这是因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投资项目,比如“e租宝”,其风险来自于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由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有主观人为的因素,也有客观自然现象,有市场、运营、法律、政策等等等等方面让投资可能遭受收益损失乃至于本金损失的风险。
 
  所以,任何投资行为都要承担为获得不确定的预期效益的风险。
 
  因此,在保障投资的风险和预期效益相统一的先决条件下,投资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调节。
 
  总结:正如您所担心的“如果真的出问题”的这种极端情况下,即便投资在“e租宝”的钱,也有拿不回来的可能。

e租宝如果真的出问题投资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2. e租宝听到被查封了,检查通过了吗?做的投资能拿回来吗?

  e租宝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至今仍未有明确的消息。有关部门在e租宝的查处问题上确实有些拖沓,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目前已经掌握了什么线索,事件的进展如何,都应该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说明。总不可能没有掌握任何线索就轻率地查处封闭一家理财公司吧?而有线索就不该长时间地隐瞒。
  广大e租宝投资者的钱都是劳动所得合法收入,大家看到央视的广告把钱投到e租宝这不是什么错误更不违法,所以投资者的钱必需返还,如果因为钰诚集团破产而使投资者的钱收到损失,央视对此要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央视是e租宝经营活动的协助者和获利者,如果不是央视在黄金时间为e租宝大做广告造势,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把血汗钱投入e租宝。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广告的发布者应该对所造成的损失对受害者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如果投资不能全额返还,大家可以联合起来起诉央视要求赔偿损失。

3. 我投资的e租宝的钱能拿回来了?

只能看运气,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我投资的e租宝的钱能拿回来了?

4. e租宝投资金能反回来吗

钱是否能返回来还需要法律对e租宝的运营行为进行定性。从现有的资料看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可能性很大,就看是否会涉及到非法集资或者诈骗等刑事犯罪。
投资人要拿回钱,除了公安部门在e租宝公司提取投资人投资数据外,还需要投资人提供投资凭证,所以在刑事部分没有完结的情况下,投资人要收集自己投资的资料,证明自己的投资金额。
刑事部分公安机关会有追讨犯罪所得的义务,等待的时间肯定是比较长了,投资人要有心理准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详解: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此进行过司法解释。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5. e租宝被查这么久了,老百姓的钱还能拿回来吗,我是看了央视广告才投的资

  根据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e租宝被查这么久了,老百姓的钱还能拿回来吗,我是看了央视广告才投的资

6. E租宝被调查,投资者的钱怎么办

个人觉得,可以分为两点
1,e租宝没有问题,那就皆大欢喜,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

2,e租宝确实有问题,这么庞大的一个金融平台,肯定有很多投资者涉身其中,处理起来肯定会让投资者们满意,资金冻结只是一时。

7. e租宝最新消息,投资者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只能看运气,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e租宝最新消息,投资者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8. e租宝投资人的钱能拿回吗

  只能看运气,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