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会因为“原油宝”事件受到什么影响?

2024-05-09 14:49

1. 中行会因为“原油宝”事件受到什么影响?


中行会因为“原油宝”事件受到什么影响?

2. 中行的原油宝事件是什么?


3. “原油宝”事件给中国银行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原油宝事件对中国银行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因为大家一般认为银行的理财风险会比较低,而原油宝事件的爆发,导致大众对银行的理财产品产生怀疑。原油宝事件的核心缘由就是相关的交易员风控能力太差了,早在今年四月初,芝加哥交易所就把石油期货跌为负值的合约进行公告过了,但中国银行的相关风控人员却没有及时将这则公告纳入风控之中,最终导致原油宝穿仓,大量投资者不仅血本无归,而且还负债累累,虽然石油期货跌为负值,是史上首次出现,但对于交易员来说,控制风险是他的责任,显然他没有做好应该做的工作。

而银保监在最后的处罚公告中,也写的比较清楚了,银保监指出,该产品风险管理极其不审慎,在交易上有极大的缺陷,而且对风险限额,超限操作等方面管理不规范。此外,在产品销售上,也存在不合规的现象,比如部分客户年龄明显不符合标准,竟然也参与了原油宝的交易,而且在推广原油宝的时候,存在夸大收益,和赠送礼品的营销方式,这些也是不合规的。这些不合规的行为,最终导致了原油宝事件的恶劣爆发,所以这次中国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银行被银保监会处罚了五千万,此外相关的四位交易员也各自被处罚五十万,并且处以警告处分。在银监会的处罚公告发布后,中国银行随即发布公告表示,坚决执行该处罚决定,未来会对相关的理财产品进行重新梳理风险,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最后中国银行和大部分投资者达成了协议,其负债的部分不用偿还了,其本金如果在1000万以下,银行可以补偿20%。

“原油宝”事件给中国银行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4. 因原油宝风险事件,中国银行被罚5050万,原油宝事件指什么?

因原油宝风险事件,中国银行被罚5050万,原油宝事件指什么呢?其实简单的来说,原油宝是一个关于理财的产品,并且这是涉及国外和国内的金融结构,但是由于中国银行的错误,没有及时清仓,导致很多的买家亏本了,他们认为,这个损失应该由中行来承担。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短期经济冲击等综合因素影响,国际商品市场波动剧烈。美国时间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为有效价格,由此触发“原油宝”事件。
第一,那么原油宝事件发生后到现在,银保监会在网站发布了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处罚通报。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50万元,此外还有4名员工被重罚,合计被罚180万元。 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产品管理不规范 ,风险管理不审慎 ,内控管理不健全 ,销售管理不合规。
其实在我看来,对中行的处罚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因为中行而让买家亏本的钱基本就拿不回来了,银保监会的这一做法确实是有平息事件的做法,但是责任让中行的处罚是不应该由他们来评判的吧。
第二,我认为中行这时候应该出来发声,提供交易明细。
在事件发酵这么久之后,现在我的争论的焦点就是中行在那个时间点,有没有清仓,是否真的有按-37美元交易。我觉得中行应该把全部的交易明细都呈现给大众,如果真的是由于中行的失误而造成的,那么中行就应该主动承担责任,承担损失的金额不能把亏损转嫁给原油宝投资者头上 。

5. 中国银行因原油宝事件被罚5000万,该事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原油宝”产品的风险事件,并立即要求中国银行按照法律法规解决问题,与客户平等协商,及时处理问题,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将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跨部门联合调查组,认真核实事实,处理风险,堵漏漏洞。
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违法违规事件主要包括内容产品管理不规范,包括与保证金相关的合同条款不明确,产品事后评估工作不独立,并且尚未进行与产品压力测试相关的工作,不正确的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限额设置中的缺陷,不规则的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和超额操作,以及交易系统功能中没有的缺陷已按要求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包括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全行内部控制合规检查不包括全球营销部门对私人产品的销售管理等。
问责到人销售管理不合规,包括不满足访问要求的个人客户的年龄,某些促销文字的内容被夸大,以实物礼品的形式出售产品等。对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以人民币5050万元的罚款,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总经理处以警告和罚款五十万元,并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相关副总经理和高级交易人员处以罚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外,还中止了中国银行的有关业务和分支机构准入事项,责令中国银行依法全面清理有关人员的职责,法规,认真对待问责制,以确保权力必须是问责制和过失的,问责制必须到位,同时责令中国银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有关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依法严格监督,督促银保机构加强合规建设,继续提高业务运作的专业性和审慎性,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银行因原油宝事件被罚5000万,该事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6.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的正确解读角度


7.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首先我们要知道:中行“原油宝”是什么?
根据中行官网介绍,原油宝是指中国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产品,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其中美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WTI原油期货合约”,英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并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个人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相应综合保证金账户,签订协议,并存入足额保证金后,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的原油交易工具。
这张图很重要,大家要懂!

原油宝这个产品的几个特点!
1、原油宝支持美元和人民币同时交易。WTI与布伦特原油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
2、原油宝是账户交易类产品,账户中的原油份额不能提取实物。
3、原油宝采用保证金交易形式,暂不提供杠杆,可以进行多空操作。
4、交易起点低:交易起点数量为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
5、渠道便捷: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银行渠道办理交易业务。
6、T+0交易:日内可多次进行交易,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效率。
需要我们注意的几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条款,以下列出,我们就更清楚的了解这个产品!
第三条风险解释约定,鉴于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可能性,甲方应确认其操作的资金必须是纯风险资本金,其损失将不会对个人财务状况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否则,甲方将不适合叙做金融市场产品。
也就是中行有提示我们,有可能存在损失本金的风险,但是没有提示损失本金以外的风险!
第九条约定,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定方式办理轧差结算或移仓交易。若到期处理日因市场异常波动引起无法交易的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办理正常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到期处理。若下一交易日因市场异常波动仍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再顺延至再下一个交易日。以此类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按照乙方公布的到期结算价格进行到期处理。美原油05合约到期处理日为2020年4月21日,金融消费者在4月20日晚22时停止交易,在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2时-3时,美原油05合约价格历史性地从正值开始跌破0转为负,接下来在仅仅20分钟的时间内,凌晨2点29分最低跌至-40.32美元。这难道还不属于异常波动,难道你还可以正常结算移仓了?这里对市场异常波动定义没有!所以中行接下来的操作,你细品!
第十一条第4款约定,中行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确定强制平仓最低保证金比例要求,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告知。目前强制平仓保证金最低比例要求为20%。第十五条关于强行平仓的定义,金融消费者未平仓合约、交易的浮动亏损导致其交易专户保证金充足率低于中行规定比例或由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中行有权主动代客平仓的行为。原油宝的交易界面多处显示:
当金融消费者的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充足率随着市场变化下降至我行规定的最低比例20%(含)以下时,系统将按照“单笔亏损比率从大到小顺序”的原则对金融消费者的未平仓合约产品进行逐笔强制平仓,直至保证金充足率上升至20%以上为止。根据众多投资者的反馈,在此期间,并未受到银行提醒客户补充保证金,并且没有按照保证金不足20%强平原则给客户强平,
这里上面第一张图的模式就尤为重要,因为银行是做市场模式,国内客户下单其实就是一个虚拟盘,实际的实盘是银行下在境外交易所的单子,中国银行不交割还要等到最后一天去移仓换月(这个操作是有点无视风险的意思),那时是自己的外盘单子平不掉,但是我们国内客户下的内盘单子是可以强平的,因为我们触发了银行的风控。
这里的猫腻你想,银行自己愚蠢犯的错,通过合约中的各种利己解释权,把最终亏损让广大投资者承担,是我我不答应!!!
还有以下两个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第三十二条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你说我亏到你的钱了,
有风险,你不提示!
保证金不足,也不让我追加!
你还借钱让我亏,我谢谢你!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8.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散户是不是受害方?之后会如何发展?

中行的原油宝事件可以说是近期有名的社会事件了,很多投资人亏损一大笔钱,有网友问散户都是受害方吗,事情如何发展呢?

关于散户
投资原油宝的人类型多样,有专门的投机分子,目的是想要抄底赚一些钱,也有日常投资理财的人,其实还有一些人是被银行的柜员忽悠买原油宝,一些真实性的案例可以说明。散户的类型有很多,甚至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能算得上中产阶级,其实也是无产阶级的一种,因为没有生产资料。事件曝光以后,很多人发生,从亏损300亿元的事情可以看出参与的散户人数非常多。

关于受害
参与购买原油宝的用户有很多,其中不乏投机分子,这些人认为原油宝的价格已经跌到一定程度,于是选择抄底并打算大赚一笔,最终没想到华尔街的资本家为了割韭菜连底线都没有,直接更改规则到价格负数尚可交易。所以这些人本以为可以顺利抄底,结果打赔了一笔。但那些被忽悠购买的人甚至是老年人还真的很无辜,这些人真心不了解期货这种东西,甚至员工为了业绩各种忽悠的行为都在做,挺糟糕的。
但无论是哪一类人,都是无辜的受害者。在这件事情上除了中行其他国有银行都关闭了原油宝这个虚拟的期货,银行方面的负责人已经知晓规则改变,但并没有做出任何介绍与反应,事情太过分。不仅如此,甚至在交易当天没按照规则提醒用户,关闭通道。经受这样的对待,用户确实是受害方。

关于后续发展
中行先先是发表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道歉声明,大意是没有催用户还债。在这件事情发酵之前,购买原油宝的用户其实不但亏损了本金,并且要赔付银行三倍的本金,催债短信已经发布到用户的手机中。当然这件事情的受害者太多了,引起的关注也不少,这个说法显然没有得到大众的认可,甚至在很大一个程度上损害公信力。
再过了几天,中行表示用户不用赔亏损的金额,银行方面不计较,并且用户可以得到本金的20%。举个例子,假设某个散户花了300万买原油宝,原本散户还要再支付900万左右的“债”给中行,但是现在还能那会60万附近,剩下的240万是投资的亏损。但对于投资超过1000万的用户,没有这个权利,因为认定其为专门的投资者,要承担杠杆损失。

写在最后
中行原油宝这个事情很难看,希望有关人员可以以这件事情为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越来越好,人民生活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