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怎么清偿债务,抵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2024-05-18 08:19

1. 能怎么清偿债务,抵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一、如何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失。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三)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四)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二、抵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
(一)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债务人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企业可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出售库存材料、商品产品业务与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但在这项业务中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币流入与流出。
(二)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同时,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三)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能怎么清偿债务,抵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2. 如何利用债务清偿债务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等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差额)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提示】贷方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是前期多提了坏账准备。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提示1】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与出售资产相同。【提示2】抵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还应将可转入损益的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金额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金额对应部分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抵债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还应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对应部分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抵债借:应付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与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差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抵债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借:应付账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公允价值)应加税费—增值税(销项)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动资产利得(损失做相反分录)以金融资产抵债借:应付账款投资收益(借差)贷: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投资收益(贷差)债务人用以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同处理方式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营业外收入o支出金融资产作为转让利得o损失计入投资收益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资产(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取得资产相关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等银行存款(支付的取得资产相关税费)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提示1】若债权人将取得的抵债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提示2】若债权人将取得的抵债资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且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提示】“股本(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之和反映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等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预计负债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上述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3. 债权债务如何抵消

1、债权债务,可以约定抵销或者法定抵销。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务相抵销;而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债务可抵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抵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有哪些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1)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2)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债权债务如何抵消

4. 债务清偿有什么方法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判决四种。通过法律强制手段来进行债务的清偿。
二、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三、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不管具体调解形式怎样,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协议。
四、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5. 债权抵偿债务有哪些

清偿债务的方式: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清偿、本人清偿和代为清偿、一次性清偿和分期清偿等。抵偿债务有以下方式: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固定资产抵、股票、债券等财产进行抵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抵偿债务有哪些

6. 债务的清偿方法有哪些?

返还个人债务有下列清偿的方法:当事人之间互相协商,约定合理的还款期限、方式的方法;请第三方调解的方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还债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7. 债权债务清偿有哪些途径?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方法清偿,如支付价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如果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债权债务清偿有哪些途径?

8. 债务清偿有什么方式?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方法清偿,如支付价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如果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