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质押货款时公允价值评估方法

2024-05-18 23:56

1. 保险公司股权质押货款时公允价值评估方法

要通过国务院审批,保险公司是不能用货款价值抵押的,必须是人民币

保险公司股权质押货款时公允价值评估方法

2. 请问:人寿保险公司持有的股票可抵押,质押吗?

股票抵押是可以的,能不能买股票要看政策,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3.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0年5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发布;根据2014年4月1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4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保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保护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的保险公司。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条 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中国保监会根据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发展的原则,对于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主要股东,经批准,其持股比例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保险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七条 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以中国保监会核准的文件和在中国保监会备案的文件为依据,对股东进行登记,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文件所载有关股东的内容与其实际情况一致。第十条 股东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并就其与保险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向保险公司做出书面说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将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和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报告中国保监会。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第二节 股东资格第十二条 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境外金融机构,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中国保监会对投资入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 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二)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三)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四)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境外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二)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三)国际评级机构最近三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四)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五)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 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二)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三)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第十七条 投资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持有上市保险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以上,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由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变更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足注册资本5%的股东,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后的15日内,就股权变更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上市保险公司除外。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获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后3个月内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应当取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意见。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治理结构完善;(二)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内控体系健全,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其股东发生以下情况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一)所持保险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被强制执行;(二)质押或者解质押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三)变更名称;(四)发生合并、分立;(五)解散、破产、关闭、被接管;(六)其他可能导致所持保险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处分的,保险公司应当于拍卖前向拍卖人告知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资人通过拍卖竞得保险公司股权的,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第二十四条 股东质押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应当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保险公司的利益。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股权质押和解质押的管理,在股东名册上记载质押相关信息,并及时协助股东向有关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股权质权人受让保险公司股权,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八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投资人的以下材料:(一)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组织管理架构、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投资资金来源、对外投资、自身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二)投资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或者主要股东的,应当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投资人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和由征信机构出具的投资人征信记录;(四)投资人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与保险公司其他投资人之间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提交无关联关系情况的声明;(五)投资人的出资协议书或者股份认购协议书及投资人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有主管机构的,还需提交主管机构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六)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提交审慎监管指标报告和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意见;(七)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后的股权结构;(四)验资报告和股东出资或者减资证明;(五)退出股东的名称、基本情况及减资金额;(六)新增股东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三十条 股东转让保险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达到保险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受让方为新增股东的,还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第三十一条 股东转让保险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足保险公司注册资本5%的,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股权转让报告和股权转让协议,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受让方为新增股东的,还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决议,以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决议;(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方案;(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以后的股权结构;(四)偿付能力与公司治理状况说明;(五)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说明;(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三条 全部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适用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擅自增(减)注册资本、变更股东、调整股权结构的,由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0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0年4月1日颁布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保监发〔2000〕49号)以及2001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中资保险公司吸收外资参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1〕126号)同时废止。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4. 公司股权质押有何风险,谢谢大家的回答


5. 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

6. 股权质押一般存在哪些风险?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其潜在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的影响是趋于有利方面还是有弊方面的问题,还是要根据现实情况入手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则可视为利好,毕竟有利于开疆扩土。另外,你所质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话,也就是说市场上有的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减少了,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那么就是拉升该股所需的资金量减少,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如果上市公司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反而就让公司财务的窘况浮出水面,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倘若真的发生了股票下跌的情况,并且跌破到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换言之,市场对该股票的太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导致股价的可能下跌。
总的来说,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补充现金流,还可以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由于股权质押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等等,因此对股票的影响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最终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大家不要盲目做出判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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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风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家应该都有听到过一些因为急需要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或者房屋昂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今天就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将知识面拓宽一下!没开始以前,知道许多的投资人都有购买牛股的愿望,那么小伙伴们不妨将这波福利领走--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这种良机不容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就是众多担保方式当中的一种,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在这里所显示的“股权”不仅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而且也包括了这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的股票或还没有上市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决定了要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一般就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关于财务状况无法正常经营了,急需资金补充现金流。发生这样的状况之后,需要进行股权质押:倘若企业近期需要的资金是2000万,进行融资,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如果银行把钱借给他,折扣率为5折,那么实际拿到手的资金为1000万。为了避免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状况,由于这个原因,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避免出现自己的利益损失的情况,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还有,在公司的股权质押上是有上限的,通常情况下为股票质押的质押率的5成到6成,一般5折,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当然了最后的质押率水平,还是要依照公司的资质来决定。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被冻结的股权是不能够进行质押的。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网及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在股市里最要注意的就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不是说仅重视质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很重要的。可以把下面的投资日历收藏起来,里边涵盖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不仅能够用力弥补现金流,还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状态。不过,我认为它还是会有着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从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的影响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1、利好股票的情况如果说公司所要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也都是想要经营主业或是开展新项目,那就可以视为利好,毕竟可以开疆扩土。还有,若是说质押的都是流通的股票,这意味着在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减少,需求量大体上没有大的变化,拉升这个股票所要的资金量变少了的话,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可以更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倘若上市公司的目的只是想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公司财务的窘况就反而被体现出来了,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减少。再有,万一股权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的话,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引发股价的下跌。不知晓手里的股票赞不赞?直接点下方链接测一测,立刻就有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风险?

8. 目前股权质押风险到底有多严重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其潜在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的影响是趋于有利方面还是有弊方面的问题,还是要根据现实情况入手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则可视为利好,毕竟有利于开疆扩土。另外,你所质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话,也就是说市场上有的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减少了,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那么就是拉升该股所需的资金量减少,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如果上市公司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反而就让公司财务的窘况浮出水面,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倘若真的发生了股票下跌的情况,并且跌破到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换言之,市场对该股票的太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导致股价的可能下跌。
总的来说,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补充现金流,还可以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由于股权质押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等等,因此对股票的影响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最终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大家不要盲目做出判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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