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购汇时,要注意审核的要点是

2024-05-17 18:33

1. 境外个人购汇时,要注意审核的要点是

法律分析: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等等。
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境外个人购汇时,要注意审核的要点是

2. 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

【答案】C
【答案解析】
法国是欧盟会员国,欧元是通用货币。欧元的现金存款凭证并不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支付凭证。所以C项不属于外汇范畴。

3.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明确对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管理原则,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及其分支局是外汇指定银行结汇、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其中结汇、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由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审批,结汇、售汇业务的日常监管、结售汇周转头寸的核定与调整、非现场检查由外汇局负责,现场检查由外汇局会同人民银行实施。外汇局有权否决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申请,暂停或取消违规外汇指定银行的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中下列用语含义如下:(一)外汇指定银行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是指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所称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经批准的金融机构。(二)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兑换的业务。(三)自身结汇、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而产生的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进行兑换的业务。(四)结售汇周转头寸是指由外汇局核定,外汇指定银行持有,专项用于结汇、售汇业务周转的资金,包括具体数额及规定的浮动幅度。第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须经人民银行批准,取得外汇指定银行资格;非外汇指定银行不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第五条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和自身结汇、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结汇、售汇业务管理规定,并分别管理和统计。第六条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遵照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管理规定,对超限额的结售汇头寸应及时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平补。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与资本与金融项目项下自身结汇、售汇需求对冲。第七条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独立的结汇、售汇会计科目,在结汇、售汇会计科目下,应当区分与客户之间的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系统内结售汇头寸平补及市场结售汇头寸平补交易,并分别核算。第八条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结汇、售汇单证保留制度,并按照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和自身结汇、售汇业务将有关单据分别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九条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结汇、售汇和周转头寸等数据以及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相关报表和资料。第十条 外汇指定银行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实行备案制度。第十一条 外汇局对外汇指定银行主管结汇、售汇业务的负责人(部门经理或主管行长)实行考试、问卷等业务能力审查制度。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4.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自身结汇、售汇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净收益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或在董事会批准当年分配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并在事前报外汇局备案。未取得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外资银行,其外汇净收益可以不结汇。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的人民币净收益,可以购汇汇出,并报所在地外汇局分支局备案。第三十二条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贸易项下进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代理进口的管理规定,委托有外贸代理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办理。外汇指定银行不得直接对外支付。第三十三条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服务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可以从其外汇账户中直接对外支付,也可以按照规定用人民币购汇支付。第三十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与金融项目用汇,应当使用自有外汇营运资金。银行因经营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外汇信用卡等业务造成对客户外汇垫款而客户不能按时偿付的,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用自有外汇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冲抵,不得自行购汇或以客户结汇资金冲抵。外汇指定银行总行(部)外汇资本金或者外汇营运资金不足的,经外汇局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购汇补足。

5.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及其他涉及人民币与外币兑换的衍生交易,其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另行制定。第四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暂行办法相抵触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人民银行1996年6月18日发布的《外资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实施细则》第四条、1996年6月2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的公告》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结售汇业务审批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1〕1号)同时废止。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七章 附 则

6. 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应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如下:以招行银行为例,以境内个人为例,境内居民网银跨境汇出汇款对收款人的要求:1、汇款人为境内个人时,境外收款人仅限个人、学校、慈善机构、旅游机构等,不能为贸易公司、证券公司;2、单笔及每日累计限额均为等值5万美金;3、请使用现汇汇出,如使用现钞,需注意当地钞转汇手续费。4、除银行收费外,境外中间行和收款行可能会另外收费,款项有可能不是全额到账。扩展资料:一、向国外转账的方式:(一) 个人支付个人/公司: 一般情况国内个人是无法汇美金出国的,如果一定要的话,一般是通过paypal或者西联汇出。 西联汇款限额是9000美金,paypal本来就是国外公司,可以支付。(二) 公司支付公司:这个要看你是国内企业账户还是离岸账户了1、国内企业账户:前提条件,你有进出口权,然后还需要申请,提交各种资料,目前好像没有网银操作,必须柜台办理。 比较麻烦。2、离岸账户:传统离岸和新型电子离岸都可以操作,而且比较方便,可以直接网上申请转账,提交一份PI就可以了,无须柜台办理和其他资料,我们泛付比传统离岸的优势就是多一个结H成rmb的功能。(三 )公司支付个人: 这个有些银行不允许,主要是担心涉及逃税/洗钱。公转私在银行有几个是可以的:工资,佣金。二、海外汇款常见的问题1、现钞和现汇都可以向境外汇款,但是现钞汇款需要转换费;2、向境外汇款时需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国家代码,开户银行等信息;3、我国向国外汇款的额度是每人每年5万美金,手续费用是千分之一,最低20元一笔,最高250元一笔,另外还要收取电报费,比如美元为150元一笔4、到账时间各不相同,西联汇款10分钟到账;5、收款人所在地方开了结算中心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用:四大银行手续费用按汇款金额的0.5%收费,最低两元,最高50元,邮政银行按汇率金额的0.5%收费,最低5元,最高50元。境外汇款都是需要外币,在汇款前需要完成换汇。

7.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手续流程是什么?

第一节,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需要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企业信息。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企业信息情况表;(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完成信息激活。银行复核通过后,留存企业信息表等资料,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企业信息。
  【注意事项】
  1.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并由银行将企业信息完整录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2.企业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或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还需进行对外或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第二节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201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进一步简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注意事项】
  1.银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企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提交的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跨境结算。
  2.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银行要严格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
  3.企业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用途和相应的出口报关等信息,由境内结算银行将上述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不得存放境外。
第三节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进行投资的业务属于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流程说明】
  1.境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到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已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出资方式、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大变更的,应当将上述变更情况报送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2.境外投资者向银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等有关材料后,银行应当进行认真审核,登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后,方可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3.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向银行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申请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注册资本或缴付人民币出资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被并购境内企业的中方股东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并购资金,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四节,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境内机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后,到人民银行办理对外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即可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流程说明】
  1.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颁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2.境内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对外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3.境内机构在外汇局办理前期费用汇出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后,到银行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或前期费用人民币资金汇出。
  4. 境内机构因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收支,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到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手续流程是什么?

8.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需要注意的方面和手续流程是什么?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企业信息情况表;(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完成信息激活。银行复核通过后,留存企业信息表等资料,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企业信息。
【注意事项】
1.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并由银行将企业信息完整录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2.企业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或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还需进行对外或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第二节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201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进一步简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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