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吗

2024-05-11 11:46

1. 公司可以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吗

法律分析:可以。设立办事处作为固定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可以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吗

2.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异地设立分公司所需流程是:1、总公司依法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 设立分公司 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 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 分公司 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 公司章程 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 身份证 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 公司经营范围 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4.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 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办事处是不能经营的,所以办理的不是营业执照,您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事处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时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会要求您出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成立该公司办事处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书,如果您不能拿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事处的申请就不会被接受。否则是违法的。 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6. 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办事处是不能经营的,所以办理的不是营业执照,您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事处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时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会要求您出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成立该公司办事处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书,如果您不能拿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事处的申请就不会被接受。否则是违法的。 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7. 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做为该公司的分公司进行登记: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8.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