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学堂的学堂设立

2024-05-05 23:58

1. 孔子学堂的学堂设立

 凡对传统文化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学校、社区、企业、社会机构,均可申请设立“孔子学堂”。申办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自愿履行“孔子学堂”的义务。授权无偿使用“孔子学堂”的品牌和无形资产;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创办管理学堂的能力;3.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能够为设立“孔子学堂”提供必要的人员和场所(至少40平米),能配备基本硬件;4.申办单位根据项目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5.作为“孔子学堂”的独立场所,各申办机构不得从事与“孔子学堂”无关的教育、宣传等活动;6.各申报机构应保持“孔子学堂”的家具、器具、书籍等整洁,指派固定人员定期进行场地的日常维护等工作;7.各申报单位接受中国孔子基金会指定管理团队的定期检查、监督。 1.申办机构向中国孔子基金会提交“孔子学堂”的书面申请和可行性论证方案;2.由中国孔子基金会对各院校、社区、企业提出的可行性论证方案进行评审,接受采纳各院校、社区、企业的可行性方案;3.中国孔子基金会为各“孔子学堂”布置空间、统一品牌形象、免费培训志愿者并举行授牌仪式;4.“孔子学堂”设立后,由中国孔子基金会和各申办单位指定管理人员参与学堂管理;5.各申办单位根据提交中国孔子基金会的可行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6.由中国孔子基金会组织各“孔子学堂”的年终成果汇报展示,并对优秀团体进行表彰。 1.在学校、社区、企业组织设立“孔子学堂”,悬挂“孔子学堂”统一牌匾,提升优秀学习团体的整体形象。2.学堂内部摆放孔子像,突显孔子先哲至圣的伟大形象,突出以孔子思想为中心的传统文化教育特色。3.在学校、社区、乡镇及企业活动中心内建设孔子文化宣传区、宣传栏等场所,张贴与孔子、传统文化相关的图、像、标语等,花园内安放传统文化类雕塑作品,社区及企业单位内安设印有论语内容的LED灯箱,营造孔子文化宣传教育的氛围。4.“孔子学堂”内按场地规模设立讲堂区、习字区、诵读区、饮茶区、听琴区、闻香区、文化产品展示等区域。5.按场地人群所需成立孔子文化活动中心、茶艺、香道俱乐部、儒商社、孔子养生会所、孔子书房、传统家居陈列馆等机构。 1.传统文化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和精品课程。邀请知名专家,现场讲授《论语三百讲》、《孔子九讲》、《十三经概说》、《诸子的主要流派及思想》等。2.传统文化系列培训课程。在学校、社区、企业定期开展书画、珠算、象棋等传统文化技能教育。3.“孔子书房”项目。视各学校、社区、企业场所规模,为其配备图书、音像制品、文化衍生品等。其中图书包括《师生论语》《社区论语》等系列书籍。音像制品包含“孔子与中国传统文化”纪录片、孔子生平等系列音像制品。4.各区活动创意开展。为练字区提供印有《论语》《百家姓》《弟子规》等内容的字帖等,临写书法,修身养性;茶道社茶艺、茶道、茶礼表演;孔子养生会所倡养生之道;传统家具陈列馆,复古书房、家具、茶具,配以古琴演奏和焚香艺术,展示一份优雅与娴静的工作、生活状态。 (1)经典诵读比赛。通过诵读测评,评选优秀团体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品。(2)传统文化知识有奖竞赛。竞赛采取笔试、抢答等方式,评选优胜者,颁发获奖证书、纪念品。(3)适时举行开学礼、开笔礼,定期开展“传统礼仪”主题讲座。(4)和谐之家亲子活动。如:共做京剧脸谱;共写毛笔字;你比我猜成语竞赛等。(5)学校开展“班风、校训我知道”,社区、企业开展“家风、家训我调查”活动,活动中心宣传栏展示,互相交流、互相学习。(6)开展“我为老人送爱心”活动。如:请老人讲讲老规矩,听老人说说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故事、民间典故;给老人背背经典著作,讲讲《论语》小故事等。(7)在社区、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开展“茶道艺术”、“诗词赏析”、“中国书画鉴赏”等主题讲座。(8)邀请知名书画家开展中国书画讲授活动。(9)举办青年书画家故乡记忆联展等活动。(10)民俗专家“中华民族传统风俗”讲座。(11)“养生文化”主题讲座。

孔子学堂的学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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