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2024-05-16 03:28

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2.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到底如何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
1、工作的性质不同
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
而权益法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成本法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权益法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考核内容不同
成本法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权益法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4、处理方法不同
成本法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而权益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
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百度百科-权益法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论文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①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②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在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③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初次投资时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④ 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3)"损益调整"明细账  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因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宣告现金股利影响其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通过"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但若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则投资企业应通过"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或: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若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则应将"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出。(5)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金额。  如果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此时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应作相应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论文

4.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到底如何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
1、工作的性质不同
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
而权益法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成本法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权益法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支付现金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放弃非现金资产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
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其公允价值即为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如果按规定所放弃非现金资产可不予评估的,则公允价值的确定为:如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如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
③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在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其投资成本时,如被投资单位为股票公开上市公司,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即为对应的股份的市价总额;如被投资单位为其他企业,该股权的公允价值按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确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股权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注意下图只是一般情况,不讨论协议安排下的特殊情况(更新:目前根据14年修改后的准则持股比例20%以下的股权投资已经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6.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1、初始入账价值:
成本法--买价加交易费用
权益法--买价加交易费用
看是否要调账
2、被投资单位宣告净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调整账面价值同时记入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成本法--按投资比例计算应收股利
然后记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增加应收股利同时减少账面价值
4、处置:
成本法---收入减成本后记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收入减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三个明细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分别记入投资收益
5、除净损益外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
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账面价值:
成本法---除发生资产减值,至始至终,都是初始入账金额
权益法---随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变化或发生减值。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成本,其实情况比较复杂,要区分企业合并形成的还是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企业合并中还要区分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而在初级考试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都是付出现金取得的,而且相关的费用税金和必要支出都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但最新的会计准则已经不是这样处理,对于考试,您按上面总结的答题即可。

7.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哪些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哪些区别

8.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到底如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1、初始入账价值:
成本法--买价加交易费用
权益法--买价加交易费用
看是否要调账
2、被投资单位宣告净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调整账面价值同时记入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成本法--按投资比例计算应收股利
然后记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增加应收股利同时减少账面价值
4、处置:
成本法---收入减成本后记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收入减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三个明细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分别记入投资收益
5、除净损益外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
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账面价值:
成本法---除发生资产减值,至始至终,都是初始入账金额
权益法---随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变化或发生减值。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成本,其实情况比较复杂,要区分企业合并形成的还是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企业合并中还要区分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而在初级考试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都是付出现金取得的,而且相关的费用税金和必要支出都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但最新的会计准则已经不是这样处理,对于考试,您按上面总结的答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