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税吗?

2024-05-09 21:45

1.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税吗?

您好:
根据《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规定:“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税吗?

2. 有关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符合条件的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问题

若是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 谁知道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如何缴纳个税 ?

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如下所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投资者应纳税额=经营(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
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适用征收率不再按年换算,而以每次累计收入额依计算公式计税。
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以该企业取得的经营(销售)收入,据此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凡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终了时不再汇算。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年度终了时,也不再进行汇总,也不弥补企业的亏损。

谁知道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如何缴纳个税 ?

4.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缴哪些税

国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营业税,但是每个合伙人在分配收益后按照其性质单独缴纳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投资人征税。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态,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因此,对于自然人投资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合伙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根据现行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包括《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之规定,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税收问题的,其文件仅明确了“合伙人为自然人”,以及“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该其他组织显然应为法人制的,否则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情形,对于合伙人本身也为“合伙企业”的情况,律师尚未发现有专门的税法文件予以明确。但从合伙企业本身不作为其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义务人,而是采取“先分后税”并由其各合伙人分别纳税的操作原则和实践看,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之有限合伙企业分配取得的所得,同样需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人为法人的,则缴纳企业所得税。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去创业的平台
  关于合伙人为自然人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否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之规定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在于判断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之有限合伙企业分配取得的所得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规定。笔者认为,虽然《合伙企业法》仅明确合伙人从其所投资之合伙企业分配取得的所得是基于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获得,但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市实际上已经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视为“股权投资”,并对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自然人的税收采取了与天津、北京不同的甄别办法,即仅从判断属于“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还是“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来区别不同的税率,并不考虑合伙企业本身所得的性质划分。

5.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纳税的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
1、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2、投资咨询(除经纪),
3、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4、商务咨询(除经纪)。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缴哪些税?
国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营业税,但是每个合伙人在分配收益后按照其性质单独缴纳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投资人征税。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态,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因此,对于自然人投资者,《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三、合伙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根据现行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包括《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纳税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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