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2024-05-05 19:33

1. 根据规定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应当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4)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这个灵活规定,是因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情况变化较快,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共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共有财产的情况,作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填补列举式立法与现实存在之间总会有距离的不足,以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
此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个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应该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所得孳息、增值,如果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孳息、增值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规定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2. 关于离婚财产的定义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对夫妻在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行为作出了如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关系经济独立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经济独立的,如果夫妻有财产协议,依照协议约定的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应当予以保护。
二、中国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中国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在农村结婚15年离婚财产如何分?
在农村结婚15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可以要财产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财产分割权,即有权分到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可以要财产吗

4. 离婚法对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法对财产的规定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注意要素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三)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五)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六)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二、离婚了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还需要更改吗
离婚了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的需要更改。离婚了是需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可拿着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证等证明身份的资料,具体请联系当地房管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三、再婚的婚前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
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5. 离婚财产的存款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一、离婚案件中,法院调查证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下列情况法院可以调查取证: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二、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当事人既可以自己去查询,也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去房产部门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相关资料由房产部门盖章确认。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将该房屋的位置及登记名字搞清楚,如果是以对方名字登记的比较容易查到,如果不是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当事人还需证明对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如果只知道该房屋存在,但不知道具体位置,就应当留心对方的行踪,细心调查获取线索。2、存款夫妻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于是取证就成了难题。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如果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一概不清,法院就难以帮助查询,也无法支持相关诉求。3、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等信息。如果对相关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法院同样难以调查到相关信息。4、股权如果夫妻离婚时,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对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否则,会影响当事人对股权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工商登记为准。所以,事先必须进行工商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记查询能比较详细地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工商查询一般须委托律师办理。5、保险目前,购买各种保险的情况日益普遍,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在诉讼中,常常是当事人明知家里共同买了保险,却没有保险单或者保险合同作为证据者知道对方买了保险,但不知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什么险种。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应提供基本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如果不知道任何具体信息,法院也很难调查取得。

离婚财产的存款问题

6.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

一方的婚前存款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该存款。但是双方若是签订婚前或者婚内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则该部分财产属于该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可以均分。
一、女方是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样才能分到房子
结婚后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若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配。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均分。
二、男方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5、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
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三、动迁房离婚怎么补偿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动迁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动迁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 法律对于离婚财产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对于离婚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对于离婚财产的规定

8. 离婚财产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请个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费用标准是多少?
委托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标准是: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1%-2%左右。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
一、离婚财产官司一般打多久
离婚官司一般耗费的时间周期为: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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