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书

2024-05-18 19:36

1.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书

合同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现在称为公诉意见书,即过去所说的公诉词。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一、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
辩护词是辩护人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辩护责任提出的正确判断案件和对被告有利的综合性意见,是实现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
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第四百五十六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书

2. 合同诈骗民事纠纷辩护意见怎么写

合同诈骗民事纠纷不写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是在法院开庭时使用的。侦察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
一、侦察阶段律师的工作是什么
律师在侦察阶段介入案件程序,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后,随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的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在精神紧张、压力倍增之下,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利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改善,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律师也可以直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 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书怎么写?

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黑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刘某家属的委托并经刘某本人同意,指派我出庭作为其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本辩护人庭前查阅了全部卷宗,并多次会见被告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对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犯诈骗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刘某具有众多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恳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考虑:
1、刘某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1)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是自动投案的。
2016年12月19日下午,刘某主动到侦查机关供述案件事实,侦查机关对刘某进行讯问后,在24小时之内即2016年12月20日下午,又将刘某送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羁押,刘某在看守所被羁押24小时之内,侦查机关对刘某进行了第二次讯问,以上事实有卷宗中对刘某的讯问笔录以及侦查机关出具的破案报告以及到案经过为证。辩护人认为,对于该事实不存在争议。
(2)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刘某在侦查机关的第一次供述内容中,不仅交代了自己的医院骗取农合医保基金的全部报销流程,还供述了同案犯村医朱某某、杜某某、王某某以及医院中帮助编写假病历的医生李某某和赵某某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在第一次的供述中,刘某的供述虽然遗漏了同案医生张某某,但是从刘某本人交代的事实与未交代的事实的占比来看,其已经交代的事实明显多于未交代的事实,而且刘某交代的以上犯罪事实在以后的多次供述中也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认定刘某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2、刘某家属已经将刘某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上缴
被告刘某在经营管理某某福祥医院期间,共计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381084.09元。所有骗取的医保基金,刘某个人没有将一分钱据为己有,而是全部投入到医院的经营之中。也正是因为如此,刘某个人没有能力上缴骗取的医保基金,但是他却委托律师转达家属一定要竭尽全力的帮他上缴这些医保基金,一是表示自己的悔意,另外也为了让本案中的每个被告人都有一个能够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恳请法庭能够体会刘某的悔意以及其这份诚心,对其从轻处罚
3、刘某本次犯罪是初次犯罪,其主观恶性小
在本次犯罪之前,刘某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是其初次犯罪,其主观恶性与那些惯犯、累犯有着本质区别,况且其本次犯罪也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企业经营,所以辩护人恳请法院考虑其主观恶性小,对其从轻处罚。
4、被告人刘某认罪态度好,愿意积极交纳罚金
刘某具有极好的悔罪态度,也表示愿意积极交纳罚金以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社会危害,这种积极的态度应被法院予以认可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但是辩护人恳请法院看在刘某家属已经代为全部返赃的情况下,对其罚金减少处罚。
5、量刑意见
辩护人认为,从法律角度而言,刘某具有自首、初犯、认罪态度好等犯罪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从情感角度将,刘某家中母亲年迈多病,刘某被羁押这一年的时间里,家人一直未如实告知其母亲刘某因犯罪被羁押的事实,如果刘某能够尽快回到母亲身边,也是对刘某极其母亲的恩赐,挽救了这一家人。另外,刘某本身患有丙肝多年,在看守所羁押这一年多中,其已尽深刻反省,看守的教育及惩戒已经让其完成了改造,身体上的疾病因为看守所医疗条件的局限也一直在恶化,其已经没有再犯可能性和社会危险性,恳请法院在对刘某进行量刑时能够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并采纳,对刘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黑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书怎么写?

4. 合同诈骗的辩护意见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合同诈骗的辩护意见内容主要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信息、基本案情、合同诈骗的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一、格式和内容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辩护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司法辩护,其目的一般是为了实现当事人的诉讼要求而进行的,具体情况下,对于辩护意见的出具还需要通过辩护人与当事人之间协商来进行认定,就作无罪辩护还是轻罪辩护进行认定。

5. 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的内容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的辩护意见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合同诈骗的辩护意见内容主要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信息、基本案情、合同诈骗的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二、格式和内容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的内容有哪些

6. 合同诈骗民事纠纷辩护书怎么写

合同诈骗民事纠纷不写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是在法院开庭时使用的。侦察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7. 合同诈骗公诉意见书怎么写

合同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指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合同诈骗案件时,当庭发表的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发言。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互相辩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合同诈骗公诉意见书怎么写

8. 诈骗罪案件的辩护意见书有哪些

诈骗罪的刑事辩护意见书包含的内容有:当事人和辩护人双方基本的详细个人信息,案件事实经过,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或者虽然刚才犯罪但是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事实与依据,申请从轻,减轻处理的要求,申请日期,签字盖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