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济性捐赠,有几种税前扣除标准?

2024-05-19 05:12

1. 公益救济性捐赠,有几种税前扣除标准?

 问: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法规定了不同的扣除标准。请问哪些捐赠是可以全额扣除的,哪些捐赠是按比例扣除的?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以下机构的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现金和实物,向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为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进行的捐赠。
  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以下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税前扣除:
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
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通过以下机构进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扣除: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国防科学交流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和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进行的除可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扣除的其他公益、救济性捐赠,
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一律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公益救济性捐赠,有几种税前扣除标准?

2.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怎么算?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是税法明确规定的。2.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3.把钱全捐了也可能交税。如果不是属于全额扣除的话,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税的,也就是说,全捐了也要交税,这是税法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吧,主要是防范避税。4.同一笔收入多次捐款是可以累计扣除的,不过一般得在申报纳税之前已经实际捐出,已交了税再捐款如何退税,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3. 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怎么扣除?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我想问的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按年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是百分之一点五)那这个年应纳税所得额我们都还没算出来,怎么知道是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3%呢.
 
 是不是先把所有的该扣除的都扣掉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把公益捐赠是不是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再把这个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去这个3%
 
   解析: 
  
 一般都是在年度申报(年度终了45天,即2月14日)前进行调整。计算过程举个例比较容易说清楚。例:某企业年所得额100万元,企业在营业外列支10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假定所得额之后没有其他调整项目,适用33%生产率,那么允许在税前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所得额=未剔除已列支捐赠额的所得额+已在营业外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100+10=110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所得额/(1+3%)=110/(1+3%)=106.8
 
 允许列支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应纳税所得额*3%=106.8*3%=3.2(万元)
 
 另外要注意:税法上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有明确解释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
 
 这是标准答案!

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怎么扣除?

4. 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怎么扣除?

一般都是在年度申报(年度终了45天,即2月14日)前进行调整。计算过程举个例比较容易说清楚。例:某企业年所得额100万元,企业在营业外列支10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假定所得额之后没有其他调整项目,适用33%生产率,那么允许在税前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所得额=未剔除已列支捐赠额的所得额+已在营业外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100+10=110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所得额/(1+3%)=110/(1+3%)=106.8
允许列支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应纳税所得额*3%=106.8*3%=3.2(万元)
另外要注意:税法上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有明确解释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
这是标准答案!

5.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怎么算

1.答案无误,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是税法明确规定的。
2.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
3.把钱全捐了也可能交税。如果不是属于全额扣除的话,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税的,也就是说,全捐了也要交税,这是税法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吧,主要是防范避税。
4.同一笔收入多次捐款是可以累计扣除的,不过一般得在申报纳税之前已经实际捐出,已交了税再捐款如何退税,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怎么算

6.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个人向灾区捐款允许缴纳个税前扣除目前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按30%的限额扣除,一种是全额扣除。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部分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一、准予全额扣除的几个机构

 

  (1)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的相关活动。“红十字事业”需具备以下十项条件:

  一是红十字会为开展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红十字会开展的救护和救助活动。

  二是红十字会开展的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开展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以及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7.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该企业该年度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限额为100*12%=12万元。由于本年度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款为5万元小于限额,所以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8. 怎么计算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

会计利润=100-50-10=40万
可列支的公益性捐赠=40*12%=4.8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法调增-调减=40+(10-4.8)=45.2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45.2*25%=11.3万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