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都有哪些部门

2024-05-13 18:07

1. 全国妇联都有哪些部门

全国妇联全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它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全国妇联内设机构有: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络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直属单位有:妇女研究所、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妇女出版社、中国妇女报社、中国妇女外文期刊社、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活动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旅行社、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详见:全国妇联网站:http://www.women.org.cn/col/col14/index.html

全国妇联都有哪些部门

2. 全国妇联都有哪些部门?

全国妇联内设机构有: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络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直属单位有:妇女研究所、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妇女出版社、中国妇女报社、中国妇女外文期刊社、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活动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旅行社、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全国妇联全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它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3. 妇联开展的工作有哪些

妇联的基本社会职能是代表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具体分为四个方面:
组织职能:组织和发动妇女投身经济和社会文明建设;
教育职能: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代表职能: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服务职能:为妇女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摘要】
妇联开展的工作有哪些【提问】
妇联的基本社会职能是代表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具体分为四个方面:
组织职能:组织和发动妇女投身经济和社会文明建设;
教育职能: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代表职能: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服务职能:为妇女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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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开展的工作有哪些

4. 妇联成立条件

法律分析:1.  向上级妇女组织写出本部门或单位建立基层妇女组织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妇女组织的依据和理由、妇委会组成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 做好选举准备工作。主要是对女职工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妇女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妇女组织批准;研究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等。3. 召开女职工(或女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步骤:(1)宣布开会;(2)统计到会人数;(3)通过选举办法;(4)介绍候选人情况;(5)推选选举工作人员;(6)分发、填写选票;(7)投票;(8)计票;(9)宣布选举结果;(10)宣布大会结束。4. 召开妇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并对委员进行分工。5. 报请上级妇女组织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分工情况。6. 上级妇女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妇女组织和全体女职工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行政村、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代表会由居住区域、辖区单位的妇女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第二十五条 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
第二十六条 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市场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地方,妇女组织的形式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5. 妇联的工作是什么?具体的

妇联的日常工作是: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2、教育并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摘要】
妇联工作具体工作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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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的日常工作是: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2、教育并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回答】

妇联的工作是什么?具体的

6. 妇联工作具体工作什么?

妇联的具体工作是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查研究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反映并提出建议;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 “巾帼建功”等活动;开展对妇女的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荐和输送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发展同国内外妇女的友好交往,加强合作,维护社会稳定;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拓展资料: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会徽为圆形,象征团结和不断发展。会徽的色彩使用了红色和金色的暖色基调。红色象征着理想与活力,也象征着热血与忠诚,寓意中国妇女热爱祖国,愿 为祖国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也表明妇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团结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群众团 体。金色则是辉煌、明亮的色彩,表示妇联工作的发展。
会徽的形象由中文、英文字母组合而成,会徽中心是中文 "女"的字形(旋转着看是三个"女"字的重叠),表示妇女在各 界、各界有妇女;也体现了妇联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代表和 维护妇女权益,全心全意为妇女服务的精神。在中文"女"的 字形外围是由三个英文字母"W"(英文"妇女"" Woman"的 第一个字母)围合成花朵的形状,寓意全国妇联团结引导广大 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在建设祖国的进程中发挥作用。同时也 有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交往,增进友谊,维护世界和平的含 意。花朵则是美好的象征,表示妇女解放事业的前途远大。
妇联工作具体工作

7. 单位成立妇联的程序。

1.  向上级妇女组织写出本部门或单位建立基层妇女组织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妇女组织的依据和理由、妇委会组成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 做好选举准备工作。主要是对女职工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妇女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妇女组织批准;研究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等。
3. 召开女职工(或女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步骤:
(1)宣布开会;
(2)统计到会人数;
(3)通过选举办法;
(4)介绍候选人情况;
(5)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6)分发、填写选票;
(7)投票;
(8)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
(10)宣布大会结束。
4. 召开妇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5. 报请上级妇女组织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6. 上级妇女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妇女组织和全体女职工公布。

扩展资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行政村、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
妇女代表会由居住区域、辖区单位的妇女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第二十五条 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
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
第二十六条 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市场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地方,妇女组织的形式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参考资料:建立基层妇女组织的基本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单位成立妇联的程序。

8. 妇联是什么单位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审议和批准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选举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大会确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五年期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修改章程并选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并选举、决定全国领导机构成员。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扩展资料:妇联机构:
办公厅、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国际联络部、机关党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组织制度:
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其他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团体,各行业妇女自愿组织的为社会、妇女服务的协会、联谊会、宗教团体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妇女组织,自愿申请,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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