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公务文书对当今中国政府职能的功能分析。 2. 对2015年中国股市巨幅波动原因的分析。

2024-05-09 20:20

1. 1.党政公务文书对当今中国政府职能的功能分析。 2. 对2015年中国股市巨幅波动原因的分析。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答题卷
 
学号:                姓名:               层次:  高起专  
   类别:     网教       专业:   公共课程       201 5 年 12 月
课程名称【编号】:    应用文写作 【0045】         A 卷
 
(横线以下为答题区)
2. 对2015年中国股市巨幅波动原因的分析。
 
【摘要】:波动是股市价格的必然现象,但是频繁且剧烈的波动却会使投资者无所适从更加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与决策,同时也会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甚至诱发经济危机。我国股市自成立以来,股价一直处于大幅波动之中。与国外成熟的股票市场相比,我国股价受政策干预现象非常明显,对于我国股市,投资者一直有着“ 政策市”认识。同时,中国股市存在着机构对股价操纵、散户追涨杀跌等现象。因此,中国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迫切要求我们对中国股市价格波动进行深入研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股票市场也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参与股市投资的投资者日益增多股票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是股市运行的基础,也是股票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分析各种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可为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本文分别从机构操纵、从众心理、通货膨胀等角度对中国股市股票价格的影响因素做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大幅波动  机构操纵  从众心理  通货膨胀
 
【正文】:
引言
 
一、我国股票市场大幅波动的现状
  
首先,从纵向角度看。1992年1月到5月,上证指数(本文中简称股指)从617点上涨到1429点,涨幅为131%。1992年5月至1992年11月,股指暴跌79. 2%。1992年12月至1993年2月,股指暴涨303%,并在2月16日创下历史新高。1993年2月至1994年7月,股指暴跌79. 1%直至325点,但在8)9月,股指用了33个交易日,从325点涨至1052点。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股指下跌51. 3%。1996年12月至1997年2月股指下跌32. 1%。1997年2月至1997年5月股指涨幅达到76. 6%。进入21世纪后,我国股票市场依然保持着暴涨暴的特点,从2001年至2005年6月,股指从2245点一泻千里,最低曾跌至998. 23点。但接下来的一轮行情使股指从2005年6月6日的998点,一路狂奔直至2007年10月16日的6124. 04点,最大涨幅为513. 6%。随后股指又像坐过山车一样,在2008年10月28日跌至1664. 93点。2009年8月4日,股指又冲至3478.  01点。2010年7月2日,股指又创下了2319. 74的低点。 2015年上半年中国股市出现 大牛市,半年时间冲上5300点,又用2个月的时间跌至2850点,可谓是成也股市,败也股市,大牛市尾声出现了全民炒股,中国大妈冲进股市,结果让外围资金借助股指期货趁机做空股市,让中国大妈们血本无归,不光吐出了利润,还把本钱也顺带着吐出来了。其次,从横向角度看。通过对比1991年至2012年中外股票市场主要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很容易得出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幅度远远大于其他较成熟股票市场的波动幅度这一结论。
    通过上述纵向观察和横向对比可以发现,中国股票市场无论在波动的幅度上,还是在波动的次数上均远远高于西方经济成熟市场乃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我国股票市场波动幅度过大的问题,应引起我国市场参与各方以及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二、我国股票市场大幅波动的成因
  
(一)我国股票市场投资主体投资理念缺失
  
我国股票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素质还不高,投资理念缺失,买卖过于频繁,这是导致我国股票市场大幅波动的一个重要成因。我国78. 6%的个人投资者入市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股票的买卖价差而获利,只有11. 7%的个人投资者是为了获得分红收益。在个人投资者中,大多数的投资者持股在3个月以下。
  
(二)我国股票市场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在上市审批方面,由于制度不完善放任了一些不合格的公司随意上市。放任不合格公司上市造成市场对投资客体的价值无法准确判断,导致我国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在交易方面,我国的股票市场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由于缺少做市商的参与,就很容易形成暴涨暴跌的局面。在监管方面,制度的不健全致使我国股票市场上存在着大量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这些现象必然成为我国股市不稳定的因素,因而造成股市的大幅波动。
  
(三)我国股票市场的政策干预过多且政出多门
  
首先,过多的政策干预忽视了市场的作用,违背了股票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所蕴含的经济规律,破坏了市场的运行机制,扭曲了价格和价值相符才能有效稳定市场这一前提,因而导致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
    其次,政出多门的调节政策使得政策的一致性不高,甚至意见相左,导致市场不知道应该听取谁的意见,因而股市大幅波动在所难免。
  
(四)我国的股指期货推出较晚且作用有限
  
我国于2010年4月16日推出了沪深300股指期货,这对于稳定我国股票市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在其推出之前,中国的股票市场是单边市,国内股票市场严重缺乏避险机制,市场波动幅度很大。
  
三、根据我国股票市场大幅波动的成因提出相应对策
  
(一)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
  
对投资者加强教育,规范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是防止我国股票市场大幅波动的重要手段。第一,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投资者教育的力度,如定期举办投资者教育讲座等。第二,充分发挥广大中介机构的投资者教育主体作用,在投资者入市时就帮助其提高投资素质,并在日后的交易过程中把合理的投资理念向投资者做更深、更实、更细的介绍。第三,规范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防止机构投资者加剧市场的波动,使机构投资者真正成为市场的稳定因素。
(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便规范市场秩序
  
对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是必须要加强的。对上市公司实行辅导制,是国家证券委曾经提出的,就是在公司股票发行前对其进行为期半年的改制辅导、在公司股票发行后对其进行为期半年的上市辅导,来帮助公司完成经营机制的转换。除此之外,每次辅导期结束后都应对其严格验收,没有通过验收的企业要继续被辅导至通过验收,长期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公司将被取消上市资格。另外,切实可行的降级和停牌制度也要建立起来。
  
(三)完善政府调控手段
  
政府的监管体系要权责清晰,避免多个部门其同管理的局面。摒弃低效率体制,杜绝权力摩擦、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各个部门的权限和职责范围清晰化,条理化。要强调连续性政策,对片面追求股价指数和成交量指标的行为坚决反对。同时,做好三为主原则的坚持:一是坚持以间接管理为主,二是坚持以宏观调控为主,三是以法律手段为主。
  
(四)进一步完善股指期货市场
  
股指期货的推出为我国股票市场提供了多空双向交易机制,也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但由于它还不成熟,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要坚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发挥市场功能。其次,要坚持完善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夯实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基础。最后,要对股指期货进行大力宣传,让更多的投资者了解股指期货,参与股指期货,扩大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股票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1.党政公务文书对当今中国政府职能的功能分析。 2. 对2015年中国股市巨幅波动原因的分析。

2. 请问公务员可以炒股票吗?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间和利用办公室的设备进行炒股,违反者会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会遭到辞退处分。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第九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扩展资料: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3. 公务员是否可以持有公司股份

公务员是可以持有公司股份的,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公务员可以以其合法的财产合法的方式买卖股票。因此,国家公务员可以通过合法的投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在上市公司兼职。
除此之外,根据《公务员法》以及相关党纪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且不得在非上市公司(企业)兼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可合法投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除此之外,可通过规定的合法方式在证券市场进行抛售。
若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国家公务员除受到相关处罚之外,还需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持有的股份予以处理。
拓展资料:公务员不得盈利性兼职 
根据《公务员法》第四十二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参考资料:人民网:“股份代持”不是官员涉腐的通关绿卡

公务员是否可以持有公司股份

4. 公务员可以炒股吗?

公务员可以炒股,但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在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当时在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越来越规范了。
为此,在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央广网-中纪委释疑党员能否炒股:四类人不能买卖股票

5. 公职人员可以炒股吗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间和利用办公室的设备进行炒股,违反者会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会遭到辞退处分。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第九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扩展资料: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公职人员可以炒股吗

6. 公务员是否可以炒股?

公务员可以炒股。
2001年中办发[2001]10号文《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具体有七项要求。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扩展资料:
第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第八条 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工作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参考资料:
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规定_共产党员网

7. 国家公务人员的直系亲属和配偶能否投资股票和期货

一般都可以,视部门职位的个别情况而定的。

国家公务人员的直系亲属和配偶能否投资股票和期货

8.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____等,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