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院判决可以进行股权质押吗

2024-05-16 20:44

1. 只有法院判决可以进行股权质押吗

法院可以拍卖质押的股权。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依法拍卖质押的股权。人民法院拍卖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只有法院判决可以进行股权质押吗

2. 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质押的股权通过转让、拍卖等方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审查和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3. 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的, 债权人 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法院对 质押 的股权通过转让、拍卖等方式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

4. 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质押的股权通过转让、拍卖等方式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被质押的股权法院还能执行吗

法律分析:对于已经质押了的股权,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通过变卖、拍卖的方式来处分所质押的股份,并进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质押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如果当事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债权人提供质押的,自质押生效之时起,当事人所质押的股份在未经质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但是,对于所质押的股份,法院仍可以进行查封;在法院执行中,法院也可以将质押的股份进行拍卖、变卖,并进行变更股份所有权人的登记。但是,质押的股份在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该首先优先受偿质押权人的债权,余款才可以作为执行款由法院转交执行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被质押的股权法院还能执行吗

6. 法院怎么处置质押的股权

法律分析:对于已经质押了的股权,股份,法院在执行中一般通过变卖、拍卖的方式来处置,并进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质押的股权在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会首先优先受偿质押权人的债权,余款才可以作为执行款由法院转交执行申请人。这种强制执行的情况一般发生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7. 股权质押可以执行吗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不可以,但可以拍卖股权。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执行财产应当执行动产质权。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股权质押可以执行吗

8. 已经质押了的股权法院能否判决执行变更

对于已经质押了的股权(正确的称谓应是:股份),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通过变卖、拍卖的方式来处分所质押的股份,并进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

质押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如果当事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债权人提供质押的,自质押生效之时起,当事人所质押的股份在未经质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

但是,对于所质押的股份,法院仍可以进行查封;在法院执行中,法院也可以将质押的股份进行拍卖、变卖,并进行变更股份所有权人的登记。但是,质押的股份在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该首先优先受偿质押权人的债权,余款才可以作为执行款由法院转交执行申请人。

《担保法》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
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