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2024-04-29 02:08

1. 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保险费用是由企业共同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是国家政策强制规定需要缴纳的一部分,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收人来源时,由社会和国家给予其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使妇女安全、健康地度过生育时期,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而提高民族素质。
  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应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女职工。对虽处于生育期,但不符合法定婚龄、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不适用。

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2. 生育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自由职业者可以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案情】某服装公司按照规定自2007年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照要求以公司职工工资总额0.9%的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该公司女职工较多,公司即自行规定每个女职工负担一部分保险费,按女职工月工资0.3%的比例向女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这笔费用该公司并未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而是冲抵了公司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后女职工得知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遂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此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后,责令该公司改正。该公司即撤销了向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决定,并退还已经向职工征收的生育保险费。那么,该公司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应该由谁负担呢?【评析】这是一起因生育保险费的负担而发生的争议。生育保险费应由企业承担。其法律依据有,原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4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l%。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该企业向职工个人征收生育保险费显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应予以纠正。生育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收人来源时,由社会和国家给予其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对女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生育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使妇女安全、健康地度过生育时期,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而提高民族素质。【社保小常识】生育保险的特点:(1)生育保险实施的对象限于城镇企业的女职工。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应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女职工。对虽处于生育期,但不符合法定婚龄、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不适用。(2)生育保险费由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这是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区别。就本案而言,某服装公司强制女职工个人按月工资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改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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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4. 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案情】福建省政府颁布的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要求企业参加生育保险,企业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7%。某服装公司按照省政府规定自1997年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并按照要求以公司职工工资总额0.7%的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该公司女职工较多,公司即自行规定每个女职工负担一部分保险费,按女职工月工资0.3%的比例向女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但这笔费用该公司并未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而是认为应冲抵公司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后女职工得知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遂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此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后,责令该公司改正。该公司即撤销向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决定,并退还已经向职工征收的生育保险费。【问题】生育保险费应由谁负担?【参考结论与法理分析】这是一起因生育保险费的负担而发生的争议。生育保险费应由企业承担。其法律依据有,原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4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l%。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也明确规定: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7%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该企业向职工个人征收生育保险费显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应予以纠正。生育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收人来源时,由社会和国家给予其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对女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生育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使妇女安全、健康地度过生育时期,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而提高民族素质。生育保险的特点:
(1)生育保险实施的对象限于城镇企业的女职工。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应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女职工。对虽处于生育期,但不符合法定婚龄、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不适用。

5. 生育保险由谁缴纳

法律分析: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自由职业者可以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由谁缴纳

6. 生育期间发生的保险由谁承担

生育保险缴费未满一年、保险待遇由谁来负责?

7. 生育保险由谁缴纳?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生育保险由谁缴纳?

8. 职工生育保险由谁负责缴纳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女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的,超出部分应由职工个人负担。因此如果本案赵童生育所花费的上述费用超出规定部分的,其自己也要负担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