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财务问题

2024-05-17 05:46

1. 合作社财务问题

合作社可以有白条入账吗?
不能。如果是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可以到国税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你们自己开票。
合作社需要缴税吗?
这要看你们是否有免税项目。如果不是初级产品,增值税不能免除的。但是可以抵扣。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对于所得税,可以参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http://www.cnnsr.com.cn/jtym/fgk/2008/20081120000000207563.shtml
具体到你的产品能否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当地税务机关的批准。

合作社财务问题

2. 合作社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并加以书面说明。 
3.本表“年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2)“应收款项”项目,反映合作社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款”和“成员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3)“存货”项目,反映合作社年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价值,包括各种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本项目应根据“产品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科目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4)“对外投资”项目,反映合作社的各种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对外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5)“牲畜(禽)资产”项目,反映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牲畜(禽)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6)“林木资产”项目,反映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林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7)“固定资产原值”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合作社各种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8)“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合作社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年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号表示。 (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合作社各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合作社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合作社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2)“应付款项”项目,反映合作社应付而未付及暂收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款”科目年末余额和“成员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13)“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合作社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人员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4)“应付盈余返还”项目,反映合作社按交易量(额)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给成员的可分配盈余返还。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盈余返还”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5)“应付剩余盈余”项目,反映合作社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的、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给成员的剩余盈余。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剩余盈余”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6)“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合作社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7)“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合作社实际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而尚未使用和结转的资金数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8)“股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实际收到成员投入的股金总额。本项目应根据“股金”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9)“专项基金”项目,反映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项基金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基金”科目年末余额填列。 
(20)“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合作社资本公积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21)“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合作社盈余公积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22)“未分配盈余”项目,反映合作社尚未分配的盈余。本项目应根据“本年盈余”科目和“盈余分配”科目的年末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数字以“﹣”号表示。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3. 合作社没有经营年报如何做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公示。年报内容选择不公示的企业,点击报表中的“不公示”按钮;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一、年报时间:凡于2017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且在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年报信息公示方式及步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d.gsxt.gov.cn,进行年报报送。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一)、登录方式说明1、首次填报“企业公示信息”或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应先通过登录界面下方的“工商联络员注册” 进行备案,注册成功后便可进行登录。2、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登录【摘要】
合作社没有经营年报如何做【提问】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公示。年报内容选择不公示的企业,点击报表中的“不公示”按钮;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一、年报时间:凡于2017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且在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年报信息公示方式及步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d.gsxt.gov.cn,进行年报报送。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一)、登录方式说明1、首次填报“企业公示信息”或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应先通过登录界面下方的“工商联络员注册” 进行备案,注册成功后便可进行登录。2、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回答】
没有营业是不是全部都是填0【提问】
对【回答】

合作社没有经营年报如何做

4.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含财务报表及其他表格),即账务处理,可以发份给我吗?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导大纲解读 备考指导 课件讲义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31 
3.
本表“年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货币资金的
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2)“应收款项”项目,反映合作社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
根据“应收款”和“成员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3)“存货”项目,反映合作社年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价值,
包括各种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产
品、半成品、产成品等。本项目应根据“产品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受
托代购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代销商品”、
“生产成本”科目年末
余额合计填列。
 
(4)“对外投资”项目,反映合作社的各种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对
外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5)“牲畜
(
禽
)
资产”项目,反映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
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牲畜
(
禽
)
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6)“林木资产”项目,反映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
据“林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7)“固定资产原值”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合作社各种固定资产原值
及累计折旧。
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年末余
额填列。
 
(8)“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合作社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
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
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年末借
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
-
”号表示。
 
(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合作社各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和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年末余额
填列。
 
(10)“无形资产”项目,
反映合作社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
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合作社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
(
含一年
)
的借
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2)“应付款项”项目,
反映合作社应付而未付及暂收的各种款项。
本项目应根
据“应付款”科目年末余额和“成员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合
计填列。
 
(13)“应付工资”项目,
反映合作社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人员工资。
本项目应根
据“应付工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4)“应付盈余返还”项目,
反映合作社按交易量
(
额
)
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给成员
的可分配盈余返还。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盈余返还”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5)“应付剩余盈余”项目,
反映合作社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
额,
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
的、
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给成员的剩余盈余。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剩余盈余”科目
 
32 
的年末余额填列。
 
(16)“长期借款”项目,
反映合作社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
(
不含一年
)
的借
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7)“专项应付款”项目,
反映合作社实际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而尚未使用和
结转的资金数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8)“股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实际收到成员投入的股金总额。本项目应根据
“股金”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9)“专项基金”项目,
反映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
的专项基金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基金”科目年末余额填列。
 
(20)“资本公积”项目,
反映合作社资本公积的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资本
公积”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21)“盈余公积”项目,
反映合作社盈余公积的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盈余
公积”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22)“未分配盈余”项目,
反映合作社尚未分配的盈余。
本项目应根据“本年盈
余”科目和“盈余分配”科目的年末余额计算填列;
未弥补的亏损,
在本项目内
数字以“
-
”号表示。
 
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格式
 
 
 
 
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编制说明
 
 
1.
本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间内实现盈余及其分配的实际情况。
 
2.
本表主要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收入”项目,反映合作社进行生产、销售、服务、劳务等活动取得的
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经营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合作社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
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
-
”号填列。
 
(3)“经营支出”项目,反映合作社进行生产、销售、服务、劳务等活动发生的
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合作社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费
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其他收入”项目和“其他支出”项目,反映合作社除从事主要生产经营活
动以外而取得的收入和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科目的
发生额分析填列。
 
(6)“本年盈余”项目,反映合作社本年实现的盈余总额。如为亏损总额,本项
目数字以“
-
”号填列。
 
(7)“年初未分配盈余”项目,反映合作社上年度未分配的盈余。本项目应根据
上年度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的“年末未分配盈余”数额填列。
 
 
33 
(8)“其他转入”项目,反映合作社按规定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本
项目应根据实际转入的公积金数额填列。
 
(9)“可分配盈余”项目,反映合作社年末可供分配的盈余总额。本项目应根据
“本年盈余”项目、“年初未分配盈余”项目和“其他转入”项目的合计数填
列。
 
(10)“提取盈余公积”项目,
反映合作社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数额。
本项目应
根据实际提取的盈余公积数额填列。
 
(11)“盈余返还”项目,
反映按交易量
(
额
)
应返还给成员的盈余。
本项目应根据
“盈余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剩余盈余分配”项目,
反映按规定应分配给成员的剩余可分配盈余。
本项
目应根据“盈余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年末未分配盈余”项目,
反映合作社年末累计未分配的盈余。
如为未弥补
的亏损,本项目数字以“
-
”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可分配盈余”项目扣除各
项分配数额的差额填列。
 
成员权益变动表格式
 
 
 
 
成员账户编制说明
 
 
(1)
本表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
的交易量
(
额
)
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额。
 
(2)
年初将上年各项公积金数额转入,本年发生公积金份额变化时,按实际发生
变化数填列调整。“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
额”在年度终了,
或合作社进行剩余盈余分配时,
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或变化情况
计算填列调整。
 
(3)
成员与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交易量
(
额)”按实际发生数填列。
 
(4)
年度终了,以“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
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应享有的合作社公积金份
额,
以“盈余返还金额”和“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全年盈余返还
总额。
 
(
四
)
财务状况说明书。
 
财务状况说明书是对合作社一定会计期间生产经营、
提供劳务服务以及财务、
成
本情况进行分析说明的书面文字报告。
合作社应于年末编制财务状况说明书,
对
年度内财务状况做出书面分析报告,
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说明。
财务状况说明书
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其内容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
合作社的股金总额、
成员总数、
农民成
员数及所占的比例、主要服务对象、主要经营项目等情况。
 
2.
成员权益结构
 
(1)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会成员名单及变动情况;
 
 
34 
(2)
各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各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成员入社和退社情况;
 
(3)
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个数及所占的比例;
 
(4)
成员权益变动情况。
 
3.
其他重要事项
 
(1)
变更主要经营项目;
 
(2)
从事的进出口贸易;
 
(3)
重大财产处理、大额举债、对外投资和担保;
 
(4)
接受捐赠;
 
(5)
国家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6)
与成员的交易量
(
额
)
和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量
(
额
)
;
 
(7)
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
 
(8)
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9)
未决诉讼、仲裁。
 
 
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
 
 
(
一
)
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文件,是记账的依据。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
都要取得原始凭证,
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各种原
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
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记
账凭证必须具备: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
原始凭证张数等,并须由填制和审核人员签名盖章。
 
(
二
)
所有会计凭证都要按规定手续和时间送会计人员审核处理。
填制有误和不符
合要求的会计凭证,
应要求修正和重填。
无效、
不合法和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
凭证,
不能作为收付款项、
办理财务手续和记账的依据。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
误的原始凭证,
填制记账凭证,
并据以登记账簿。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原始凭
证单独填制,
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一定时期终了,
应将已经登记过
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
三
)
会计账簿是记录经济业务的簿籍,
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
合作社应设置现
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明细分类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由出纳人员根据收、
付款凭证,
按有关经济业
务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
一律采用订本账。
总分类账按照总账科目设置,
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总括分类登记;
明细分类账按明细科目设置,
对有关经济业
务进行明细分类登记。
总分类账可用订本账或活页账;
明细分类账可用活页账或
卡片账。
 
对于不能在日记账和分类账中记录的,
而又需要查考的经济事项,
合作社必须另
设备查账簿进行账外登记。
 
(
四
)
合作社所使用的各种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内容和格式,
应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财会字〔
1996
〕
19
号
)
和《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
(
财会字〔
1998
〕
32
号
)
等规定。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