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改委是干什么的

2024-05-10 13:59

1. 淄博市发改委是干什么的

淄博市发改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与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三)负责对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的预测、分析,研究提出对策与建议;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四)负责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政府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参与研究全市农村改革、企业改革、财政金融改革等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调控政策, 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市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等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八)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申报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借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协调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好债务监控和偿债协调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需状况,衔接重要商品的供需平衡;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负责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负责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招商引资等工作。
(十)归口管理市服务业办公室。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淄博市发改委是干什么的

2. 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委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提案、安全保卫、行政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机关行政经费、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高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二)综合法规科负责综合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和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和建议;研究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指导企业法制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经济信息工作。(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委专项资金和委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研究分析全市经济运行中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况,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的建议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国有工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监督有关企业及直属单位的公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委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承担行业协会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四)经济运行处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审核管理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审核管理生产调度专项资金;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拟订市场体系建设有关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五)技术改造科(挂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察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措施,制定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上报国家和省级工业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晶牌;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核准、备案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企业利用外国贷款的投向;参与拟订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并开展相关工作。(六)科技科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参与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实施及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开展工业设计的管理和推动工作;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和自主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七)企业科负责对全市多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拟订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推广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企校联合工作,推动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工作。(八)行业发展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市机械、建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医药、陶瓷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产业政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提出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相关准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承担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统一管理盐业工作。(九)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军工、船舶、航空航天和核电装备及其配套产业的规划发展及行业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国防计量、质量、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协助管理军工资质许可、安全生产、安全保密等相关工作;协助管理国防军工动员线,搞好国防军工动员;负责军转民和军用物资采购的有关工作,培植和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增强军民融合发展能力;承办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十)交通与物流科(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运输、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治理公路“三乱”;拟订全市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口岸开放规划,具体负责口岸开放与关闭的申报,参与口岸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和验收,协调处理全市口岸工作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辟国际客运、货运航线;平衡口岸外贸运输年度计划,协调外贸货运工作。(十一)电力科(挂市电力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拟定电力工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供用电服务规范;承担电力设施保护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电力行业规划;平衡电力资源,组织落实省下达的发用电计划,组织电力保障预案制定及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电力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电力需求侧管理。(十二)对外经济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负责组织工业经济会展工作;负责全市创意产业的发展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产业梯次转移工作;参与拟订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境外投资,协调解决自营进出口企业和“三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和实施重要工业晶、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承担市稀土配额的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的发展。(十三)工业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市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职责范围,具体承担工业生产企业(不含危险化学晶企业、矿山企业、外资企业)和电力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用屠破器材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设立以及生产、销售、安全等许可证照的审核申报。(十四)信访科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受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并督促有关科室、下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对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并回复信访人;负责指导、检查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协调企业治乱减负,承办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五)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挂市节能执法大队牌子)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进新能源开发和利用以及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负责制定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和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节能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负责锅炉等用能设备的审批;统—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和节能减排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十六)信息产业处(挂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信息化工程的规划、立项、组织协调及重大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负责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市信息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的关系;协调全市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等重要通信工作;承担全市大型计算机网络及国际、国内联网中的重大问题及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全市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市电子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拟订我市信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承担全市信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和全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的评测、认证工作;承担军工电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计量和信息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内设信息化推进科、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电子信息科、网络与信息安全科。

3. 淄博市规划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提案、监督、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受理、发证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三)财务科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四)技术科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申报及调整、变更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规范,宣传规划法律、法规,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五)规划科具体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审查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指导本系统的规划业务工作。(六)建筑管理科(市政科)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定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规划建管业务工作。(七)监督监察科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规划监察队伍的管理。(八)村镇科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技术规定,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图中规划建成区以外区域的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核发第二条中所界定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的 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九)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市规划局一处设四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规划科(三)建筑管理科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 99 号 11 层(东方家俱城)市规划局二处设三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监督监察科牌子)(二)规划科(三)建筑管理科地址:高新区火炬大厦 610 室市规划局淄川分局、博山分局、周村分局和临淄分局分别设四个内设科室:(一)办公室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信息、督查、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二)规划科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前期受理工作;负责道路工程规划管理,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方案审查。(三)建筑管理科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查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现场验线工作。(四)监督监察科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区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工作。

淄博市规划局的内设机构

4.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机构设置

综合科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及办公厅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具体负责市政府值班接待工作;对需要市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进行协调联络;具体负责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络;协助秘书长、厅主任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有关事务工作;具体承担市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文秘科承办省委、省政府来文来电;承担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具体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承担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因公出国批件的办理;具体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秘书一科为市长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市长交办的工作任务。秘书二科为分管发展计划、体制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老龄、物价、监察、公安、司法、民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事、旅游、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秘书三科为分管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科技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秘书四科为分管农业、林业、水利、财贸、金融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信息科具体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编辑《政务信息》和《信息与决策》;负责机要传真工作。人事科具体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科具体负责市政府有关行政单位经费预算和经费开支;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国有资产管理;配合做好机关房屋、水、电、暖气和电话等经费的回收监督管理;承担办公厅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车管科具体负责办公厅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保证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厅机关工作用车。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及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运行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处理工作。市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室具体负责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及办公厅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应急工作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事项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信息;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编辑出版市政府内部资料《参阅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关系全局的重要会议材料、政策文件;参与有关政务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重大调查研究工作;每年度对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国内外重要决策信息和参考资料;具体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的编辑出版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市政府机关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供各种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服务;负责市政府机关第一、二、莲池生活区和183号办公院等有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淄博市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受理市民对市、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的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所作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选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展市民建议定向征集和市民建议评选表彰活动;制定有关市民投诉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等。淄博市油区工作办公室为油田勘探、开发、建设和油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油区管理政策、规划,制定油区工作规划、措施,协调工农关系,开展油区稽查,加强油区治安及物资器材管理,促进地方与油区经济技术协作等。淄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密切我市同中央各部委、北京市的联系,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反馈有关的重大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为我市领导、部门和企业到京的公务活动提供方便条件,搞好服务;为企业寻求合作、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牵线搭桥,提供服务;负责与市政府在京特约顾问的联络工作;对各区县政府和企业驻当地办事机构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淄博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密切我市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联系,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反馈有关重要的经济商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为我市企业寻求合作、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等牵线搭桥,协调配合有关单位和企业搞好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经济圈的经济商务协作活动;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为我市领导和企业到上海的公务、商务活动提供方便条件,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对区、县政府和企业驻上海办事机构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做好驻沪淄博籍老乡的联系与服务,利用他们的“恋乡情结”和智慧才能,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淄博市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处负责对外宣传及咨询工作;定期发布招商引资及贸易方面的信息;拓展与港、澳等地区的经贸联系,协助企业融资,介绍合资合作项目,承担办理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等服务工作;负责去港、澳和出国过境港、澳有关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等。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淄博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无线电管理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市内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协调处理本市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纠纷事宜;负责本市区域内无线电监测、监听工作;负责实施全市的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无线电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它事项。淄博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为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文化、体育等活动和比赛场所;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文化教育活动比赛场所;为市级以上老年人文化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场所及服务。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5. 淄博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组成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监察局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农业局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淄博市林业局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文化出版局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淄博市审计局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民族宗教局淄博市体育局淄博市统计局淄博市旅游局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淄博市政府研究室淄博市粮食局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金融办公室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淄博市煤炭局淄博市地震局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信息产业局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博市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淄博市信访局淄博市档案局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淄博市招商局淄博市经济合作局淄博市公用事业局淄博市服务业办公室淄博市中小企业局淄博市房管局淄博市农机局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淄博市化学工业协会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地税局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淄博市邮政局联通淄博市分公司淄博市供电公司淄博市气象局淄博市黄河河务局淄博海关淄博检验检疫局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淄博市人民银行淄博银行监管分局淄博市烟草公司淄博市盐务局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淄博市物资局淄博市水文局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组成部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