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土资源局的介绍

2024-05-17 18:34

1. 大连市国土资源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大委发200415号)、《关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的函》的要求,组建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正局级建制。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是主管国土资源和房屋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大连市国土资源局的介绍

2. 大连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海洋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国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海洋矿产等自然资源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审核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海洋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及估价工作,指导、承担土地登记资料的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负责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及临时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八)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矿业权(地热、矿泉水)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按有关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审核认定工作。(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调查评价,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十)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按有关规定,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十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十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方面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十三)承担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责任;负责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整治;按有关规定,负责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屋租赁、房屋档案、房产测绘、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工作。(十四)承担物业管理责任;负责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物业前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护建筑的管理工作。(十五)承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责任;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房屋拆迁单位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十六)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健康情况凋查;组织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负责弃管房屋的管理;负责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十七)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方面的发展研究、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相关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十八)负责垂直管理行政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业务工作。(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辽宁省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职能是如何的?

辽宁省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职能介绍:

职能: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高新园区、保税区的土地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矿产监察工作;负责对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国土资源监察业务的监督和指导;直接查处全市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监察职责: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情况;受理对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及查处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对下级管理部门、本级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监察职责。

辽宁省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职能是如何的?

4. 大连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甘井子分局在哪?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组建于2004年10月,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房屋、房产市场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城镇房屋、房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
(二)编制下达全市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审批;负责全市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征缴土地收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指导土地储备交易工作。
(三)组织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土地变更、土地条件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实施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内土地登记终审、土地和房屋抵押登记;建立地籍、房籍资料库。
(四)负责全市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手续;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审核、审批与指导;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及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工作。
(五)负责房产及房产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六)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参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综合验收;负责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和使用。 
(七)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拆迁、改造、白蚁防治、重点保护建筑的维护和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协调城镇房屋的防台防汛工作。
(八)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包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协调中、省属在连单位的房改工作。
(九)负责拟定和审核住房标准;负责有关房屋的调配和管理。
(十)负责住房建设发展的行政管理,包括经济适用房、住房解危解困、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
(十一)监管矿产资源和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报批采矿权证,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审核认定矿产资源储量。
(十二)负责对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房屋管理、房产市场及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调处土地、各类房屋和采矿争议的权属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十四)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信息网络化建设;组织指导人才规划和执业资格等有关培训;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房屋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设13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监察处、财务审计处、国土资源规划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处、地质矿产管理处、房屋权籍和市场管理处、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处(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委(监察室)、老干部处。
三、派出机构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分局和旅顺口、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税区国土资源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派出机构,在市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房屋的管理工作。
四、直属机构
设15个直属机构:
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地址:中山区民生街101号  电话:39805519
大连市征地事务服务处
地址:西岗区育仁巷1号    电话:83611487
大连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西岗区育仁巷1号    电话:83674770 
大连市国土资源发展研究中心       
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               地址:西岗区黄河街78号    电话:83691485
大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         地址:西岗区黄河街78号    电话:83707290
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               地址:西岗区黄河街78号    电话:83692304
大连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西岗区黄河街78号    电话:83684192
大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82644981
大连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西岗区长春街246号    电话:82498133
大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82825246
大连市白蚂蚁防治办公室           地址:沙河口区民权街309号 电话:84642564
大连市房租集缴站(市住宅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结算中心)
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82658990
大连市房地产学校                 地址:中山区秀月街95号    电话:82682440
大连市国有房产经营管理公司       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82808727
五、窗口受理事项
大连市国土和房屋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以下22项审批及登记事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房屋拆迁许可、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廉租住房租赁审查及补贴发放、土地登记、分割土地登记、土地抵押登记、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及处置、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审批、企业改制后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矿区范围划定、新设采矿权、采矿权变更、采矿权延续、采矿权注销、采矿权转让、探矿权审核。(地址:迎春路2号 电话:82185638,82185640)
六、信访、投诉机构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信访办
                  电话:82633762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纪委(监察室)
                  电话:82635906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机关党委
                  电话:8263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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