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法律是怎样

2024-05-16 06:36

1. 儿童性侵法律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规制儿童性侵害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对身体接触类和非身体接触类的儿童性侵害行为都有规定,涉及的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性侵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有哪些
(一)韦明辉强奸案
(二)张宝战猥亵儿童案
(三)蒋成飞猥亵儿童案
(四)李堉林猥亵儿童案
二、韦明辉强奸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时许,被告人韦明辉酒后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县自家新房门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殁年5岁)在玩耍,遂以取鞭炮为由将A某某骗至自家老房门口,双手掐A某颈部致其昏迷后抱到自家责任田内的红薯洞旁,又去老房拿来柴刀、锄头,先对A某实施奸淫,后将其放入红薯洞内,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咙并用锄头挖泥土将A某掩埋。经法医鉴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颈部导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时为活体,被切割颈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结果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韦明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提起公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明辉无视国家法律,酒后掐扼被害人颈部,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并致被害人死亡。韦明辉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韦明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韦明辉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韦明辉死刑。韦明辉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
(三)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对奸淫幼女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本案中,被告人韦明辉强奸5岁幼女并致其死亡,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并对韦明辉执行死刑,彰显了司法机关从严打击性侵害儿童犯罪、最大限度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决心和态度。

儿童性侵法律是怎样

2. 性侵儿童判几年

法律分析:性侵幼童是属于强奸的行为,奸淫未满14岁幼女的,按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 儿童性侵害案为何频频发生

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分析认为,儿童年龄小、缺乏辨别力、缺乏必要的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身体力量与成年人相差悬殊等特点,很容易使儿童成为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与男童相比,女童更容易受到侵害。  张雪梅指出,犯罪人往往利用儿童的特殊心理,以给零花钱、糖果等为诱饵或以关心学习、考试给高成绩、同情家庭遭遇等为借口,或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儿童进行性侵害。有些儿童在遭受侵害后,惊慌害怕不敢告发,也不敢或不愿将被害之事告诉家长,或者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这就使犯罪人更加嚣张,因此出现了一些受害儿童被长期、多次侵害的现象。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由于有些年龄较大的儿童对性产生好奇,过早地对性感兴趣,又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  张雪梅还指出,发生儿童性侵害行为,还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保护不力、学校对教师缺乏必要的监督与法制培训等有关。张雪梅还说,这些犯罪人有的本身就存在严重心理问题而对儿童造成性侵害也不容忽视。

儿童性侵害案为何频频发生

4. 性侵儿童判几年

一、对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害儿童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所以说,性侵儿童最高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5. 儿童性侵害案为何频频发生

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分析认为,儿童年龄小、缺乏辨别力、缺乏必要的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身体力量与成年人相差悬殊等特点,很容易使儿童成为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与男童相比,女童更容易受到侵害。  张雪梅指出,犯罪人往往利用儿童的特殊心理,以给零花钱、糖果等为诱饵或以关心学习、考试给高成绩、同情家庭遭遇等为借口,或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儿童进行性侵害。有些儿童在遭受侵害后,惊慌害怕不敢告发,也不敢或不愿将被害之事告诉家长,或者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这就使犯罪人更加嚣张,因此出现了一些受害儿童被长期、多次侵害的现象。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由于有些年龄较大的儿童对性产生好奇,过早地对性感兴趣,又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  张雪梅还指出,发生儿童性侵害行为,还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保护不力、学校对教师缺乏必要的监督与法制培训等有关。张雪梅还说,这些犯罪人有的本身就存在严重心理问题而对儿童造成性侵害也不容忽视。

儿童性侵害案为何频频发生

6. 性侵儿童应该判几年

在我国性侵儿童最高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性侵儿童可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一、强奸罪处罚标准是哪些
强奸罪处罚标准是:
1、犯强奸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强奸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强行发生性关系犯下强奸罪怎么判刑
男子强行与相亲对象发生性关系犯下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三、轮奸罪是否分先后?
轮奸罪实际上就是强奸罪,是不分先后的。构成轮奸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 性侵儿童判几年

性侵儿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上行为,同时又构成相关法律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性侵儿童判几年

8. 性侵儿童判几年

法律分析:性侵幼童是属于强奸的行为,奸淫未满14岁幼女的,按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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