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交易的介绍

2024-05-09 12:24

1. 债券回购交易的介绍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

债券回购交易的介绍

2. 债券回购交易的详细过程

我来解释一下:首次交易日、交割日、到期交易日、到期交割日。因为你没有说清楚是交易所发生的回购交易,还是银行间交易,所以不好具体判定,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
首次交易日:就是说你达成协议了,光达成协议没完,因为要具体交割了才算数,因为在协议里通常会约定是T+0还是T+1交割,所以你就把首次交易日和首次交割日弄混了。T+0就是首次交易日和首次交割日是同一天,T+1就是交割日在交易日的第二天,递延一天。
交割日:就是合同正式生效,开始计息的日子。
到期交易日和到期交割日和首期机会是一样的道理,但是到期交易日和到期交割日一般是同一天的,实际操作还没见着日期不同。
按照你的上面的理解:就是t+1模式的交割方式进行的。

3. 什么是债券回购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

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更多请查看炎黄财经的财经知识板块!

什么是债券回购交易

4. 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易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经过一定期限后,以一定的价格再行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进行老国债回购(代码:201***)的融资方在向上证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登记”(申报代码:799997)后,方可委托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目前老回购登记业务已经停止,投资者需要进行回购只能做204***的新国债回购,直接在账户进行质押券的登记。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无需申报“回购登记”可直接委托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

5. 债券回购交易的种类是什么

债券回购交易的种类按标的债券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可进一步分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与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指回购交易中标的债券现券作为融入资金的质押品而不转移所有权的债券回购交易,又称封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达成交易协议,融资方以相应的债券现券做质押获取一定期间的资金使用权,融券方则获得相应期间的债券质押权,但不能对该债券进行现券交易或者质押等处分,于回购到期日解除债券质押,向融资方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回购交易中标的债券现券的所有权于回购交易成交时和回购到期时分别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债券回购交易,又称开放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达成交易协议,融资方卖出债券现券,获取相应的资金,融券方则获得相应的债券现券并可以将该债券进行现券交易、回购交易或者设定质押等处分,在约定的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向融券方购回债券现券。
一、债券回购有哪几种方式
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
所谓“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付一定利息。假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三天国债回购”的融资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在三天后自动从其账户里划出本金和三天利息。这就是一次完整的债券回购了,简单点说就是需要钱的人拿债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钱人借钱。“以资融券”则是一个逆过程。
债券回购,三方面各取所需:融资方在短时间内获得大笔资金的使用权,又没有失去其债券;而资金的提供方,一般是金融机构或某些企业,通过大笔资金进行短期拆借获取利息;而交易所则从融资方赚取佣金和手续费。
债券回购按交易期限区分,目前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上证所和深交所又有所不同。
债券回购以年利率作为报价单位,一般在2上下浮动。由于购回期限遇节假日顺延而利息不变,因此,周五的利率要比周一高,而逢年过节长假前的利率更高。
二、债券回购的定义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

债券回购交易的种类是什么

6. 债券回购交易的基本定义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标准券——债券回购交易中,由证券交易所或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债券回购融资方证券账户的债券存量,按照不同的券种,根据各自的折合比率计算的、用于回购抵押的标准化债券。标准品种——指不分券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债券回购交易品种。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放式回购”,以下简称“买断式回购”) 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7. 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根据结算公司提供的当日回购到期的数据,为相关帐户增加相应可融资额度。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账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到期购回款。

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

8. 回购交易的债券回购交易

 分为债券买断式回购和债券抵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抵押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人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人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人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