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资质等级划分

2024-05-17 15:26

1. 高空作业资质等级划分

一、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在80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2.单位表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3.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二)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高空作业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在50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2.单位表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3.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二)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高空作业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万元以上。
(五)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高空作业资质等级划分

2.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标准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标准如下: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3、在15~30m时,为三级高空作业。4、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 高空作业资质是什么?

高空作业资质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所谓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我国规定,从事高空作业的企业必须获得高空作业资质。
高处作业为: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基本类型特点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高空作业资质是什么?

4. 高空作业属于什么等级作业?

一、高处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 高空作业需要资质吗?

  需要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具体办理单位是你所在城市的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一个江苏的高空作业规定给你做个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以悬挂作业方式从事建筑物外墙和广告牌的清洗、装饰等作业的企业以及租赁悬挂设备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设备,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
  (三)施工工艺方案;
  (四)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五)悬挂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程;
  (六)悬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七)悬挂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
  (九)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做好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存档工作。
  第五条 高处悬挂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等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制造,并对所设计制造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高处悬挂设备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产品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
  第六条 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第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第八条 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第九条 高处悬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
  第十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悬挂作业。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应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必须对悬挂作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班组在上班前进行,定期检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记录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其中钢丝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一个月至少应润滑一次;座式登高板和安全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吊篮装置,启动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按《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第十二条 受建筑物结构限制,不能使用悬挂设备时,必须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后,可以使用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座式登高板或悬挂装置作业。
  第十三条 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并出具设备安全许可证和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三章 企业安全资格
  第十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悬挂作业设备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必须取得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以下简称《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及悬挂设备的租赁、安装和检修。
  第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三级施工企业可承接7层以下楼房或25米以下建筑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二级施工企业可承接14层以下楼房或50米以下建筑物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一级施工企业可承接所有高处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第四章 企业安全资格认可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资格认可申请,填写《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悬挂作业设备、安全设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设备清单;
  (四)作业人员名册;
  (五)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资料;
  (六)企业基本情况及完成主要高处悬挂作业工程的评价资料;
  第十八条 申请三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申请一、二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省、部属施工企业可直接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可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成审查组,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附件三)的要求对高处悬挂作业企业进行审查评定,经审查合格报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
  第二十条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持证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增或申请升级的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条件申请办理认可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外省单位,应持单位所在省(市)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后,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等工作。若单位所在省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证》进行验证确认后,方可将高处悬挂作业项目发包给其施工;否则,发生事故,业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改正、暂停使用直至吊销《安全资格证》;并提请工商部门核销其高处悬挂作业经营项目资格。
  1、严重违反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的;
  2、申报安全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
  3、擅自越级施工的;
  4、伪造、出借、转让《安全资格证》的;
  5、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7、隐瞒事故不报的;
  8、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二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的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安装检修人员故意出具虚假检修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取消其安装检修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空作业需要资质吗?

6. 高空作业分级标准是什么?

一、高处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7. 高空作业需要什么资质

问题一:高空作业资质等级怎么划分的  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 
  不过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已经取消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了 
  
   问题二:从事高空作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事故预防与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 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4)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 
  
   问题三:高空作业需要去哪里申请相关的资质吗?  是的,就像物业无忧那样,他们去申请了相关的资质都花了不少时间、精力和金钱。 
  
   问题四: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注意事项  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做好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存档工作。 
  造高处悬挂设备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产品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 
  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河北今立达电动吊篮、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第八条 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高处悬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悬挂作业。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应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问题五:公司如何办理高空作业资质证书  这个是安监局的 
  高空作业操作证是在安全生产监督局考试办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青岛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青岛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青岛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我们学校是在青岛这边 可以帮助学员考取,全国通用。 
  
   问题六:什么样的工程需要高空作业资质  有高空作业的工程撒, 比如说 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的 安拆, 外脚手架 作业 
  
   问题七: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有哪些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48.1资质标准 4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8.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 项。 
  
   问题八:高空作业资质证书与高空作业操作证有什么区别  高空作业资质证书是企业持有的一种资质 证明其可以参与相关高空作业工程的资格。 
  高空作业操作证是个人可以从事2米以上高空作业的上岗证。 
  
   问题九: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承包范围有哪些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48.1资质标准 
  4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8.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 
  
  项。 
  
   问题十:高空作业资质等级怎么划分的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高度在80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2) 单位表面积在5000 平方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3) 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企亥具有高空作业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⑴高度在50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⑵单位表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⑶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构筑物或建筑物的清洗、维修。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高空作业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高空作业需要什么资质

8. 高空作业的标准分级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1 基本定义1.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1.2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1.3 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1.4 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此高度为基础高度)不同分别是: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2 高处作业的级别2.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2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2.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2.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3.1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3.2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3.2.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2.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3.2.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3.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3.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3.2.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3.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3.3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 标记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