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4-05-16 03:45

1. 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2年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即可。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来源,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并且无租住公共住房;
3、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都符合申请的规定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请

2. 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2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4、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3. 公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非农业户籍:公租房是租给没有适宜住所的人,农业户籍的人都有宅基地的,进城务工的农人家庭名下也是有宅基地的。均不符合次此项规定2.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人就达到申领条件,个体户也同样,收入低于3万元就达到条件。两人申领住所,则合并收入不高于6万元/年,以此类推。3.人均产业在11万元及以下:非存款、包含机动车、非寓居底商、工商注册以及其他拥有产业价值总和,低于11万元。换言之,没有超出本身经济方可的高消费物品。4.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没有享用其他住所确保的家庭:以家庭名义申领住所的话,首先要确保现在没有正在享用的其他住所;其次人均建面小于12平方米。5.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方可申领:离婚人员也要达到名下无房,且个人产业低于11万元,且收入低这三个条件。6.自推出共有产权房后,很多人以为申请公租房不需要条件就可入住,其实不然,申请公租房还是需要条件的,要达到相关年龄和支付能力。  扩展资料:公租房申请过程共5个步骤:1.受理,对申领资料彻底的,申领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据。2.初审,自申领点受理申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安排完结初审,提出初审定见。初审合格提交市公租房处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奉告申领人并阐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处理局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定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奉告申领人并阐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领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含收入、住所等相关状况,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核对不同建立的,应书面奉告申领人并阐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不同或不同不建立的进入申领人轮候库,申领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领点查询。主动及时向原申领点照实提交书面资料,从头审阅资历。

公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

4. 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财产收入、住房规定、财产收入等,而且各地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是因地而异。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5. 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请

公租房的申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公租房申请程序复审,公租房管理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示后将进行公租房配租。配租的时候公租房管理部门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租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公租房采用现场摇号配租的方式将更加公平、公正。
4、签订合同。在配租完成后,将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请

6. 2022公租房怎么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三、相关政策
第一条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7. 公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

公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

8. 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所以,具体的申请条件还需要结合地方的相关规定。
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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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所以,具体的申请条件还需要结合地方的相关规定。具体流程: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