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业务范围

2024-05-05 03:35

1. 私募基金的业务范围

私募基金公司业务范围:各类领域投资、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投资业务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禁止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为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4、承诺投资收益;
5、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一、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
2015年11月底,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首度明确了,从P2P/P2B、众筹、民间借贷、配资业务、小额理财等业务的私募基金将不予登记。
一、私募基金对投资人的要求
1、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
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2、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3、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4、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私募基金的业务范围

2.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业务

投资公司成立后,需要建立企业组织架构,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之后即可成立第一支产品。具体步骤所包含内容如下:
一、关于企业组织架构
一般性的投资管理公司可设置如下部门:投资交易部、研发部、市场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和风控合规部。

二、初期费用
初期费用主要有:场地费、人工费、日常开支(水、电、办公耗材、通讯、交通等)、业务开支(招待、宣传、差旅等)、开业的装修费和办公用品购置费等。

三、如何登记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办法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成为会员。通过简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s://pf.amac.org.cn

(一)管理人登记备案主体
管理方式分为自我管理、受托管理和顾问管理三类。自我管理指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公司型基金,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该公司型基金也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手续。例如A公司为公司型基金,自聘投资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并未委托其他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则A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同时,A公司也作为基金进行备案。
受托管理指私募基金将资产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例如公司型基金B委托投资管理公司C进行管理,则公司C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公司型基金B作为C公司管理的基金进行备案。
顾问管理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担任投资顾问等方式实际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例如D公司设立信托投资计划E,委托F公司为投资顾问,则F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在本系统进行管理人登记,并对其作为投资顾问管理的信托计划E在本系统进行备案。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要求填报及符合以下主要信息:
1.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3.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对于人数没有严格限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对于人数没有严格限定);
5.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6.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由于目前基金业协会尚未开始组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所以取得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或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即可)



(三)私募基金备案流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完毕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基金备案工作也可由华泰证券通过运营外包业务代为完成。

(四)操作手册及填表说明
为方便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网上填报,基金业协会制作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操作手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常见问题》、《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登记备案承诺函(模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私募投资基金)》,供参考。在进行网上填报前,可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操作手册。仍然有问题的,可以拨打基金业协会咨询热线:010-66578267/8346.

(五)登记备案后其他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5.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4)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7.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具体培训时间以基金业协会通知为准。

(六)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样本)



四、产品发行

(一)自主发行:经过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以产品的名字开立帐户自主发行产品,发行规模超过100万元以上即可。但基金管理人需自主负责后台业务运营工作或选择外包服务商提供托管和运营服务。若私募基金管理人选择自主发行且自主负责后台业务运营工作,则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其中开立证券帐户流程:私募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基金,
也可以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开户。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为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应直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每设立一只私募基金,可以在深圳和上海交易所各申请开立一个证券帐户。
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基金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
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二)借助通道发行:也可以通过信托、基金子公司和基金专户等通道发行,后台业务运营由通道承担。但托管仍需找到具有托管资格的机构担任。

五、产品销售
(一)自主发行的产品:私募管理人可以自主募集。我公司暂不能代销此类产品。
(二)借助通道发行的产品:我公司可以代销此类产品,流程如下:





六、华泰证券托管及运营外包服务内容及流程

(一)服务流程

1.签订合同及协议
我公司根据客户准入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客户介绍公司托管及运营外包服务内容;了解客户需求及相关产品特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模、投资范围、开放周期、外包业务需求等信息;与客户沟通确认协议或合同条款,发起协议或合同签署流程,完成协议或合同签署。
综合托管相关协议包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三方共同签署)、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签署)。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是基金托管业务开展的基础及依据,可视业务开展需要合并签署。
运营外包相关协议包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协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为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协议的制定依据,与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协议共同构成运营外包业务完整的法律协议。
2.基金募集备案
基金募集完毕后,根据规定,基金管理人需在20个工作日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工作。 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的名称、 成立时间、备案主要投资领域、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本信息。该手续也可由我公司代为完成。
3.帐户开立


需开立的帐户分为资金类帐户和证券类帐户。资金类帐户包括:募集帐户、基金托管专户、其它存管类帐户;证券类帐户包括:登记公司证券帐户、融资融券信用交易帐户、期货交易帐户、银行间市场交易帐户、OTC市场交易帐户以及其它证券帐户。

份额登记TA
即提供基金账户的管理,基金单位的注册和登记过户,基金交易的确认和清算,代理红利发放,建立、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业务服务。详见下表。



估值核算
是指为所托管的委托资产建立独立的账册,按照托管服务协议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按约定的频率计算委托资产总值、委托资产净值、委托资产单位净值等数据,并对基金管理人的估值结果进行复核。同时还可以为基金管理人委托资产提供基金资产估值、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服务。
估值的程序见下图:




业务运作其他服务



终止清算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是指出现导致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或者约定情形时,依法清理基金财产的活动。

3. 私募基金公司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公司的投资方向也分很多种。
有的私募基金是投资于股市的,那么主营业务就是待客理财或者是运作小型基金。
赚取管理费或收益分成。
有的私募基金是做VC,也就是风险投资的,那么主营业务就是风投本身,财务投资。

私募基金公司主营业务

4.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

1、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与设立投资型企业与管理型企业。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非管理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围外,还可以核定: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理其他投资企业或个人的投资。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一、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
2、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
4、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50人;
5、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6、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一、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
2、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
3、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
二、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流程注意事项如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总之,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50人。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5.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

私募基金公司业务范围:各类领域投资、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投资业务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禁止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为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4、承诺投资收益;
5、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一、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

6.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
证监会下发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者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目前而言,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债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券监会规定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私募股权基金具有购买门槛较高、收取20%超额业绩费、追求绝对正收益、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操作灵活、流动性有限制、信息披露较少等特点。
二、私募基金投资范围的操作
所谓私募基金,即不通过公开招股,而是通过私下在特定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来筹措资金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的基金。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与公募基金不同,私募的募集对象是少数特定投资者,一般为富裕阶层或者机构投资者,数量一般不超过200人。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比公募基金低,而且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可以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商讨并制定基金投资方案,这与公募基金投资者参与度低也形成鲜明的区别。
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可以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两者的共同点是均需要在特定阶段持有企业股权。
不同点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投资后一般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的在于控制或影响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收益,待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实质上属于以增值退出为目的的财务投资,并非与企业长期协同发展的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是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衍生工具投资等资本运作。因此,它更加重视价差交易等各交易性机会,而不是长期投资。
三、私募基金范围的注意事项
1、私募股权投资经理通过信息收集和信息分析,完成项目筛选,将私募股权资本投资于那些具有潜在高收益但却无法从其他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高风险企业;
其次,私募股权投资经理与筹资企业就权益投资的证券类型、数量和定价,以及投资协议的其他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和谈判,完成交易构造;随后,
私募股权基金积极参与筹资企业的经营和监控,部分筹资企业会在其积极参与管理下成长为能够通过其他资本市场上融资或出售的企业;
2、私募股权基金协助筹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或公司回购等模式收回投资、获得收益并回馈投资者,
在完成“投资”过程后开始新一轮的私人权益投资。
3、私募股权与公司债券、贷款、股票等具有同质性。但其本质特征(区别)主要在于:
(1)私募股权不是一种负债式的金融工具,这与股票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贷款等有本质区别;
(2)私募股权在融资模式方面属于私下募集,这与贷款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股票等有本质区别;
(3)私募股权主要是投资于尚未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而产生的权益;
(4)私募股权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地交易;
(5)其他从略。从法律的角度讲,私募股权体现的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它与债有本质的区别。

7.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

法律分析:1、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与设立投资型企业与管理型企业。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非管理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围外,还可以核定: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理其他投资企业或个人的投资。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 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

8. 什么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如何操作?

对于一些投资基金的朋友来说,或许听说过私募证券投资。但是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特点相对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来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以下特点: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投资者有很大的限制,通常把投资者限定在某些较规模较大的投资机构或者一些有资格的个人,并不像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那么广泛。
2、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资金不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来募集的。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比较低,而不像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需要对其投资的目标、投资组合这些信息进行公开披露。所以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比,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披露信息方面要求更加严格。
4、目前在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以私募基金目前还处于灰色地带。当然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立法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可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优势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着非常大的优势。首先从灵活性上来讲,公募基金有着一定的比例限制,然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则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一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现了一个价值被低估的股票的时候,他们可以选择尽可能多的去投资这支股票。当然这种现象也就促使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做企业的调研,去了解某些上市公司的情况。

而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业绩收益的分配,给客户创造的利润越大,自己的收入也就越多,这也就促使了基金管理者想方设法的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并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决策上面比公募基金占据着非常大的优势。因为公募基金的研究部门发现一只非常有投资价值的股票,之后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研究讨论之后才能做出是否要投资这支股票的决定。但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完全不需要考虑这些流程,一旦发现需要投资的股票的时候,他们可以精准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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