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2024-05-14 15:29

1.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离婚案。
或非财产纠纷案件中,账户内的财产一起存在和数额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2.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冻结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冻结。 根本没有什么解冻期,只要执法机关要求的冻结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冻通知,银行会立即解冻,不需要什么时间。
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1、可以申请诉前保全,然后在15天之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精神,现在常州范围内保全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现金担保,具体可以咨询案件受理法院。
法条参考: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3.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法律分析: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
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拒不缴纳罚款等情形下,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就会冻结银行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4. 一般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银行账户冻结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扩展资料:
司法冻结主要特征
这次新证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作为执法程序的规定,《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谁申请、谁审查、谁决定、谁执行、谁监督的问题,严格规定证券监管机关冻结、查封和限制证券买卖的实施步骤,各环节相对独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障执法过程的规范化。
二是统一申请书、决定书、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内容、格式,告知当事人及协助执行单位的权利、义务及配合责任,提高相关措施的实施效率。
依照法律规定,证监会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冻结、查封措施:
一是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二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三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四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五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对于什么是重要证据,哪些情形属于可能转移、隐匿、伪造、毁损,在办法中都有详细规定。
司法冻结主要对象
冻结、查封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及重要证据。
主要包括:涉案当事人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资金和存款;证券账户中的有价证券;动产(如办公设备)、不动产(如房屋)、特定动产(如汽车)及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证据。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冻结、查封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实施办法》设置了多渠道的救济措施,比如实施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行人员应该听取并记录;
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
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解除冻结、查封措施;涉案当事人对冻结、查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冻结

5.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拒不缴纳罚款等情形下,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就会冻结银行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拓展资料】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时,会冻结银行卡在诉讼开始前,诉讼开始后,法院都会依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同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特殊情况除外。只要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那么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就有被查封的可能,对不动产通常是进行进款,对银行账户采取的就是查询、冻结的措施。所以,只要卷入诉讼纠纷,当事人的银行账号有可能随时被法院所冻结,这是对申请人未来实现诉讼目的的提前保护。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会冻结银行卡。当民事诉讼审判结束,判决文书生效后,就进行了执行阶段;这时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便可以对被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便会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首先查询就是被执行人在全国金融系统的金融信息,以银行卡为主,对发现有银行账号,且有财产的,法院会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立即前往开户银行,要求银行立即协助执行,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当然,对没有钱在上面的银行卡也会监控动态,如果发现有钱,或者对被执行人的主要常用账户,比如企业的基本户,个人的工资卡等会有资金往来的也会冻结。如果银行账户被法院所冻结,必须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这就需要有符合解除查封的条件。比如,重新提供还款担保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和解,这时就可以由其申请撤回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便可以恢复正常使用。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6. 银行账户法院是否可以冻结

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
解冻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一、信用卡逾期没还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
可以去银行办理解冻。银行卡解冻时间,由银行卡冻结原因而定。
一般来说,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信用卡会被冻结:一是,信用卡欠款过多,但是持卡人又没有及时偿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会冻结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二是,持卡人信用卡丢失申请挂失后,信用卡账户会被冻结;三是,分期付款时,分期金额会被冻结,但是冻结金额会随着每一期的偿还,逐一解冻。
二、公安系统无照片能办银行卡吗
账户可能涉及犯罪被公安局查封冻结了,去银行办理解冻流程:1.银行工作日时,持卡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网点;2.填写银行卡解冻申请表;3.柜台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认冻结原因;4.工作人员确认冻结原因是否已经处理完全;5.确定持卡人解决冻结原因后,解除冻结。
三、银行卡被重庆刑侦总队冻结怎么办
被冻结的银行卡怎么解冻这主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冻结。如果是长期不用或资金有不正常的进出。需要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柜台去办理解冻;如果是执法机关因为相关案件把账户冻结了,那就没有其他办法了,需要持卡人配合相关机关完成案件执行,才能恢复被冻结的账户。所以被冻结后,首先要去银行查询卡被冻结的原因,是银行卡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造成,还是被司法机关冻结了,根据不同原因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7.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
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拒不缴纳罚款等情形下,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就会冻结银行卡。
一、法院起诉后银行卡还会被冻结吗
法院起诉后银行卡还会被冻结的标准:
1、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时候,有可能会冻结被执行人信用卡的,当事人的信用卡资金属于可以执行的财产范围内;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怎么办?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三、行政案件是否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8.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法律分析: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
解冻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