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2022几月份调整

2024-05-05 11:32

1. 北京社保基数2022几月份调整

北京社保基数2022年7月份调整。
企业用人单位申报方式有两种:
1、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2、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如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北京社保基数2022几月份调整

2. 2021北京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2021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822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2020年上限为29732元。2021年比2020年下降了。不过,2020年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3. 北京社保基数2022几月份调整

法律分析:2022年北京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法律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北京社保基数2022几月份调整

4. 北京市社保基数2021年调整

法律分析:社保公积金基数的申报模式是:首先五险一金合并申报,通过人社部门统一平台,将数据传送给税务、医保和公积金三个部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合并申报,数据分散传送。现在北京市没有出社保的上限和下限,很多人特别关注下限。下限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来定的,一般不会和申报的通知同时发布,所以通知当中就有一句话说“以上一个自然年的本人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不应该做限制,应该按实际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5. 北京市2021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一、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北京市2021社保基数调整

6. 北京2021年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明确了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相关事项。5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7. 北京2021至2022社保基数

法律分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23565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4713元/月)确定。2019-2020年北京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个人缴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北京2021至2022社保基数

8. 2020北京社保新的基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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