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吗?

2024-05-18 10:30

1. 请问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吗?

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适不适用政府采购,关键看资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全部资金不管什么来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都属于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也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请问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吗?

2. 政府采购的资金有财政和单位自筹要怎么操作

自筹资金是指根据我国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筹措,按预算外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后,确有多余,允许用于投资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以下几条渠道:
1、地方自筹资金;
2、部门自筹资金;
3、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
4、集体、城乡个人自筹资金等。
自筹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区别如下:
1、自筹资金是形成和增加企业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企业资金以外的资金,而自有资金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偿还的资金;
2、自筹资金来源于外部,而自有资金来源于自身,一般来讲,自筹资金就是自己的资金不足,需要另寻其他渠道筹集,自有资金就是自己拥有的资金。
自筹资金投资要求如下:
1、要求资金来源正当、落实;
2、自筹资金要专户存人银行,坚持先存后批,先批后用的原则,由银行监督使用。【摘要】
政府采购的资金有财政和单位自筹要怎么操作【提问】
自筹资金是指根据我国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筹措,按预算外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后,确有多余,允许用于投资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以下几条渠道:
1、地方自筹资金;
2、部门自筹资金;
3、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
4、集体、城乡个人自筹资金等。
自筹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区别如下:
1、自筹资金是形成和增加企业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企业资金以外的资金,而自有资金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偿还的资金;
2、自筹资金来源于外部,而自有资金来源于自身,一般来讲,自筹资金就是自己的资金不足,需要另寻其他渠道筹集,自有资金就是自己拥有的资金。
自筹资金投资要求如下:
1、要求资金来源正当、落实;
2、自筹资金要专户存人银行,坚持先存后批,先批后用的原则,由银行监督使用。【回答】

3. 有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如何招投标

财政资金首先要对资金的预算进行评审,然后进行招标。【摘要】
有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如何招投标【提问】
您好,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项目,项目建设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国产设备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必须进行招投标。国有企业编制初步招标文件,主要是技术方面丶商务方面的要求,图纸等,提供给招标公司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回答】
有政府资金也有自筹资金如何招投标【提问】
您好,自筹资金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招标。【回答】
财政资金首先要对资金的预算进行评审,然后进行招标。【回答】
以整个项目进行预算还是只针对政府资金【提问】
整个项目【回答】
招投标针对政府资金还是整个项目【提问】
整个项目【回答】
政采云上只有资金到位才能进行招投标,自筹资金到不了预算单位账户,如何招投标【提问】
您好,招标准备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启动招标,你资金来源证明都没有,招标办不会同意的,【回答】

有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如何招投标

4. 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在采购平台招标算是政府采购吗

关键看资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全部资金不管什么来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都属于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也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摘要】
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在采购平台招标算是政府采购吗【提问】
关键看资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全部资金不管什么来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都属于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也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回答】

5. 国有企业用财政资金购买设备进行招标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2018年6月1日执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以上,勘察、 设计、 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以上,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国企采购上述工程项目,无论是经营性的还是非经营性的项目,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执行。【摘要】
国有企业用财政资金购买设备进行招标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提问】
按照招投标法【回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2018年6月1日执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以上,勘察、 设计、 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以上,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国企采购上述工程项目,无论是经营性的还是非经营性的项目,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回答】
财政资金能按招标投标法吗?【提问】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提问】
应有财政资金就吃不准了?【提问】
我认为是按照招投标法【回答】
好的谢谢了?问了很多人都不能回答【提问】
不客气【回答】

国有企业用财政资金购买设备进行招标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

6.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中财政性资金的定义是什么?

《政府采购法》中财政性资金的认定,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有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7.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预算资金定义是什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自筹资金算不算预算资金?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都属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述单位资金(含盈利资金)投资都算是使用国有资金。
以资金来源项目分为: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上述类型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适用招投标法和采购法。只是采用发包方式不同而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中规定了必须招标的范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100万;详见具体文件这里只列出了主要条款),也就是说范围内的必须招标,范围外的可以自主选择发包方式公开招标和直接发包(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预算资金定义是什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自筹资金算不算预算资金?

8. 在政府采购资金中单位自筹的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吗?

不是。政府采购资金是指财政性资金。这里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国家财政以各种形式划拨的资金;单位自筹资金是指单位通过合规合法渠道自行筹集的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资产经营收入等。拓展资料:1.政府采购资金是指采购机关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预算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机关按照政府采购拼盘项目要求,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2.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表现为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收费,这就决定了政府采购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特性。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采购是公共采购而非私人采购,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或某些居民群体的需要,而是旨在满足全社会的公共需要。 政府采购要围绕社会公众的利益与需求,对社会公众负责;要运用科学的采购方法,为社会公众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要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公开、公正、透明地进行采购3.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采购的目标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补偿或营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赢利为目的,这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出发点及归宿。政府采购通过商业买卖行为,向政府公共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