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2024-05-17 14:45

1. 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要是发现小区维修基金用完了,小区的居民可以再次筹集资金,具体可以由小区业主全体进行商议。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必须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的意思是:商品住房在出售之后所建立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大修和更新。只要是购买新的商品房,就必须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有一些维修基金是直接交给开发商,由物业公司代收。有一些则是办理房产证之前和契税共同缴纳,一般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时就会收取住房维修基金收取的金额在总房款的2%~3%。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是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般是由房地产的相关部门代管,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会把住房基金转划到业委会,在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够使用这笔钱。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
综上所述,维修基金用完了可以再次筹集资金。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2. 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据齐家网专家介绍,维修基金是购房时,必须要缴交的费用,否则购房者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该项费用缴交后,由相关部门专门管理,使用时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核,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那么,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业主如何使用维修基金?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维修基金用完后,应由小区全体业主续交,具体方案以业主委员会制定为准;若该小区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续交方案应由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制定。
二、业主如何使用维修基金
1、提出申请:因为维修基金是专项款,业主个人是无法申请的,若发现公共部位需要修缮或者更换,应先向物业或者业主大会申请,若情况属实,且满足使用条件,才可进行下一步。
2、组织投票: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全小区业主投票,并且要求同意业主票数超过总业主数的百分之二以上,注意投票组织应由物管或者业主投票发起,并落实到书面。
3、制定方案:取得规定人数同意和书面材料之后,物管或者业主大会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内容、安全措施、所需资金、账户等等,然后再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4、部门审核: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需要核实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若情况属实,就会向银行发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款项划入指定账户,就可以使用了。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以及业主如何使用维修基金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3. 维修基金用完后再次维修怎么办

一、维修基金用完后再次维修怎么办
发现小区维修基金用完了,小区的居民可以再次筹集资金,具体可以由小区业主全体进行商议。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二、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三、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E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F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B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D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E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F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G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用完后再次维修怎么办

4. 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要是发现小区维修基金用完了,小区的居民可以再次筹集资金,具体可以由小区业主全体进行商议。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5. 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要是发现小区维修基金用完了,小区的居民可以再次筹集资金,具体可以由小区业主全体进行商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6. 维修基金使用完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用完后,应由小区全体业主续交,具体方案以业主委员会制定为准;若该小区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续交方案应由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制定。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7. 大修基金用完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用完了应当续交。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大修基金用完怎么办

8. 大修基金如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