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贫困户报销比例

2024-05-06 16:15

1. 新农合贫困户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凡是属于一级医院的:新农合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65%.属于县市二级医院的:新农合起付线为4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如果您这边是属于县三级医院:那么起付线标准则为6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新农合贫困户报销比例

2. 农村贫困户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新农合由政府代交,住院一站式报销比例很高


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新农合由政府代交,住院一站式报销比例很高

4. 非常急: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问题!

  不可以!以下是相关文件:
  附件: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报销范围诊疗项目及其它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远程诊疗费、家庭病床费等;
  2、就诊或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
  3、自请特别护理费、上门服务费、优质优先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以及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
  4、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等人工服务费用;
  5、住院期间的会诊费、体检费;
  6、住院期间的膳食费以及其它生活服务费;
  7、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书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帐单工本费、磁卡费等;
  8、代请专家诊疗费。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如雀斑、粉刺、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隆胸、单眼皮改双眼皮、按摩美容等项目;
  2、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正口吃、矫斜眼、“0”形腿、“X”形腿、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3、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
  4、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的诊疗项目;
  5、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等项目;
  6、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项目。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畸形鞋垫、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3、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器)、治疗仪(器)、理疗仪(器)、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治疗器械;
  4、各种手术器械、仪器、一次性器材、钢板累钉等手术器材。
  5、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
  2、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治疗、光量子照射治疗、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血疗)、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各种镇痛泵治疗、内规镜逆行阑尾造影术等诊疗项目;
  3、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催眠疗法、磁疗法、水吧疗法、氧吧疗法、体位疗法、心理治疗法与暗示疗法、食疗法、营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6、各地科研、教学、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7、各种损伤(涉及他人)导致的后遗症恢复治疗;
  8、各种损伤(涉及他人)导致的二次手术和治疗。
  五、其他
  1、在未经本县审批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
  2、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吸毒、戒毒、性传播疾病、交通事故、车祸、涉及他人责任和相关商业保险赔付的事故、非生产性农药中毒、医疗事故、各类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以及违法乱纪等引发的医疗费。
  3、自驾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电动车等)所造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
  4、有监护人的动物、牲畜等所致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5、公(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6、各种司法签定、劳动鉴定费用;
  7、挂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8、因第三者造成参保人员的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
  9、出国以及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10、劳教、缓刑人员、劳教和缓刑期间;
  11、不遵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发生的诊疗医药费用;
  12、其它不纳入现行《丘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有关费用及《丘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规定不能补偿的项目。
  13、未经批准私自到上级医疗单位住院的医疗费用;
  14、未纳入物价政策管理的诊疗费用或材料费。

5. 如今我市农村已经实行了农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医保的农民可在规定的医院就医,并按规定的标准报

(1)设他在这一年中门诊费用共计x元,则:(1-30%)x=420,解之得:x=600;(2)当0≤x≤5000时,y=0.3x;当5000<x≤20000时,y=0.4x-500;当x>20000时,y=0.5x-2500.(3)由题意可知,该农民住院的实际费用超过了20000元,设他实际费用为x元,依题意的:5000(1-30%)+15000(1-40%)+(x-20000)(1-50%)=17000解之得:x=29000,答:该农民当年的实际医疗费是29000元.

如今我市农村已经实行了农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医保的农民可在规定的医院就医,并按规定的标准报

6. 我县农村已经实行了农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医保的农民可在规定的医院就医并按规定标准报销部分医

(1)因为门诊报销标准为30%,当门诊看病报销医疗费180元时,则这一年中门诊医疗自付费用180÷30%=600元;这一年中门诊医疗自付费用为600×70%=420元.(2)设某农民一年中住院的实际医疗费用为x元.由于5001≤x≤20 000,所以5000元按标准30%报销,余下的部分按标准40%报销;因此y=5000×30%+(x-5000)×40%=0.4x-500(5001≤x≤20 000).(3)假设该农民当年实际医疗费用不超过20 000元,则根据函数y=0.4x-500解得按标准报销的金额为7500,又因为自付医疗费=实际医疗费-按标准报销的金额=20 000-7500=12 500<17 000,所以该农民当年实际医疗费用超过20 000元.设该农民当年实际医疗费用为z元.则17 000=z-[5000×30%+15 000×40%+(z-20 000)×50%]解得:z=29 000.答:该农民当年实际医疗费用共29 000元.

7. 贫困户新农合住院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贫困户医疗补助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贫困户新农合住院报销标准

8. 贫困户新农合住院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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