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2024-05-19 05:21

1. 综合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谓保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指经海关批准,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而采取保留征税予以监管。
综合保税区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6.商品展示;
7.研发、加工、制造:其中的“加工”功能包括实质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简单加工;
8.港口作业;
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为:
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

综合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2. 综合保税区可以开展的业务

1、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      保税研发是综合保税区具有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开展有形材料、试剂、耗材、样品等产品研发设计的经营活动。区内企业叠加优惠政策,综合利用免税研发设备和材料保税政策,降低整体研发成本,提高科研竞争力。      综合保税区内的生产企业可以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的保税加工,或者从国内采购原材料,或者同时出口国内外原材料。加工制造为利用国内外资源和产品,为国际国内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与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形成了综合保税区最基本的贸易形式。      再制造是指完全拆除主要部件不具有原设计性能但具有循环再生价值的入境材料,采用特殊工艺和技术修复加工,产业组装生产回收成品,恢复或超过材料性能的生产活动。通过再制造产品,可以生成新的序列号和品牌。
      2、检测、维修      综合保税区的检测和维护是指将零部件损坏、功能故障、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或运输工具从境外运输到综合保税区进行检测和维护(外国船舶、航空器除外),或将上述货物从境内外运输到综合保税区进行检测和维护后运输到国内。
      3、货物存储      储存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理海关手续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综合保税区储存的保税货物没有储存期,因此保税货物可以在该地区长期储存。例如,企业从海外进口的货物可以在综合保险区长期储存,利用储存时间产生的价格差异,在国内外市场谈判销售,赚取更大的利润。
      4、物流分拨      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从国内外采购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内进行简单的流通,通过物流配送到国内外。      简单加工是指对已成为供应市场所需的某些商品进行简单的加工改造,将包装改为零和工艺,不会对原产品的的用途和性质。1.为使产品在储运过程中保持完好的运行。2.分类分级,简单搭配,简单组装操作。      5、融资租赁      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供应合同。根据本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应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以飞机融资租赁为例,购买400~500座运输客机需要1亿~2亿美元。航空公司直接购买需要巨额贷款,会产生负债,面临更大的经营风险。飞机融资租赁以融资的形式实现融资,无需一次性支付大量购买资金即可获得长期使用权。租赁结束后,一般(但不必要)以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飞机,获得所有权;租金分期付款,有效分摊成本,节省航空公司现金流出,有利于财务结构和风险控制。      6、跨境电商      随着网上购物保税进口模式的快速发展,1210网上购物保税进口模式在网上购物进口模式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与传统的9610直接购买进口模式相比,1210网上购物保税进口模式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功能,具有商品范围更广、库存量大、中心仓库退货更方便的显著优势。综合保税区正在逐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的综合应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实际物流合理的区域布局,更广泛地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7、商品展示      商品展示,又称保税展示交易,是指企业无需缴纳进口税,通过担保的形式,进口商品到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综合办公区专用展示场所,或综合保税区以外的其他固定场所,展示和销售业务活动。保税展示交易商品交易正式纳税的,暂时不纳税,可以返回区域。与传统的进口商品在销售模式前纳税相比,有利于减少企业资本占用,降低经营成本。
      8、国际转口贸易      商务部定义的转口贸易是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的贸易,即交易货物可以从出口国运输到第三国,不加工(包装、分类、选择、分分类、选择、分类),也可以直接从生产国运输到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没有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与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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