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短期投资

2024-05-20 07:41

1.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短期投资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购买的准备近期出售的,或短期获利的金融工具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银行理财产品可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⑴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
⑵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⑶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扩展资料: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短期投资

2.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短期投资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
投资收益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证券)的代理承销证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1331
代理承销证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
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易性金融资产

3.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短期投资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购买的准备近期出售的,或短期获利的金融工具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银行理财产品可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⑴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
⑵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⑶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扩展资料: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短期投资

4. 银行理财产品 如何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细则,是对理财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的延续,更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对债市是一项利好。
  昨日,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央行金融市场司对16家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通知》,银行理财产品将可通过开立乙类账户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通知》共分十七条,明确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的各项条件,以及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业内人士指出,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细则,是对理财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的延续,更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根据《通知》,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每只理财产品都要与所投资的资产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过去银行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一部分会按照产品说明投资于同业存款和债券等,也有一部分会投资于证券市场或用于贷款投放。“过去屡屡出现的理财产品亏损,跟信息披露不足有关。”新纪元期货研究所所长魏刚表示,银行资金池的流向问题由来已久,这大大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风险性,《通知》的发布将加强央行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
  《通知》还要求,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魏刚认为。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为获取利益,银行自营账户把债券高价卖给理财账户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使不少理财账户严重受损。
  按照《通知》要求,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向央行上海总部报备。已开立银行间账户的,应在一年内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备案,并根据情况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开户。据中信证券(11.87, 0.00, 0.00%)一位国债交易员透露,此前一些商业银行开设的理财账户多为不能通过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交易的丙类账户。去年债市风暴时,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一度暂停,其后一些丙类账户酝酿升级为乙类账户,但央行此后并未正式发文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根据《通知》,银行理财产品账户将全面升级为乙类账户,无须通过代理人交易。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普遍存在外包管理的现象。国内某知名券商固定收益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为银行管理着近60亿元规模的理财产品。这非常不利于监管,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直接开立乙类账户后,监管就会更为方便。
  依靠期限错配进行套利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运作模式。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都在半年以内,它们通过投资一年期以上的债券赚取息差。期限错配风险很大,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续不上,而赎回压力加大,会非常危险。此次《通知》的下发有望解决这一问题,对债市是一项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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