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24-05-13 19:28

1.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
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六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扩展资料:
一、银行存钱实名制的实行途径:
1、以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二、银行存钱实名制的相关规定: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对个人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落实账户实名制的指导、监督、检查。
各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查,识别客户真实身份,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假名和匿名账户;建立个人银行账户的跟踪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变动情况;建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及责任制,加强对临柜人员的培训和检查。
各银行应加强对存款人的信用管理,逐步完善存款人信用记录档案,对于不正当使用银行账户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存款人,银行有权实施更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逐步实现同一存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在行内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账户下办理多种银行业务。
在严格遵守对存款人身份认证基本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对不同的存款人确定差别身份认证标准,并按照账户余额、交易频率、交易金额及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存款人开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开户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储蓄存款实名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 中国实行实名制存款制度的时间?

国务院《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从2000年4月1日起,居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都必须使用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及号码。
  凡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还包括户口簿、护照。军队离退休干部(武装警察)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分别为: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军事院校学员证。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可以是中国护照。外国边民在我国边境地区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护照外,还可是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3.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
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六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扩展资料:
一、银行存钱实名制的实行途径:
1、以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二、银行存钱实名制的相关规定: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对个人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落实账户实名制的指导、监督、检查。
各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查,识别客户真实身份,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假名和匿名账户;建立个人银行账户的跟踪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变动情况;建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及责任制,加强对临柜人员的培训和检查。
各银行应加强对存款人的信用管理,逐步完善存款人信用记录档案,对于不正当使用银行账户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存款人,银行有权实施更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逐步实现同一存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在行内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账户下办理多种银行业务。
在严格遵守对存款人身份认证基本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对不同的存款人确定差别身份认证标准,并按照账户余额、交易频率、交易金额及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存款人开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开户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储蓄存款实名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4.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内容:1、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4、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5、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扩展资料: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外国公民,为护照。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关于实名身份证件的通知内容:
1、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还包括户口簿、护照。
2、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
其实名身份证件还包括: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军事院校学员证。
3、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可以是中国护照。
4、外国边民在我国边境地区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
其实名身份证件除护照外,还可是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5. 银行存款实名制开始时间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内容:1、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4、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5、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扩展资料: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外国公民,为护照。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关于实名身份证件的通知内容:
1、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还包括户口簿、护照。
2、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
其实名身份证件还包括: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军事院校学员证。
3、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可以是中国护照。
4、外国边民在我国边境地区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
其实名身份证件除护照外,还可是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银行存款实名制开始时间

6. 存款账户实名制自什么时间施行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自200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国务院颁布《规定》,五种证件有效

  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以下五种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规定中强调,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金融机构如有违反者,将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存款用实名制有什么作用?

分类:  社会民生 
   解析: 
  
 实行存款实名制的益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有利于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在存款记名制条件下,存款人到金融机构存取款时,可按照本人的意愿,选择自己认可的记名标识。从表面关系上看,由于这种标识只有存款人自己掌握,所以,它能够发挥保障存款安全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笔名、假名、化名及其他代码不具有对应的身份证件,所以,一旦发生存单遗失(如丢失、被盗等),存款人就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合法文件来证明其存款的真实性,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在存款实名制条件下,由于在存款时,存款人填写的是其真实姓名和身份号码(并填入自己认可的密码),所以,即便存单遗失(或密码忘记),存款人也可以凭借其有效身份证件来证明其存款的真实性,从而,保障自身的利益。
 
  笔者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人的父亲因偶然事故去世,他拿着父亲的存款单到银行取款,由于不知其父亲存款时用的假名,银行也无法认证这笔款属于谁的,结果化了几年的功夫,仍未能取到这笔款。如果当初存款时,他父亲用的是实名,则可直接用其父亲的身份证件,取回这笔款(即便不知密码)。
 
  第二,有利于提高存款人的信用。在存款记名制条件下,由于存款人可随意选择记名,所以,存款人的身份证件常常难以发挥其信用功能。例如,某人突发疾病或偶遇事故,送到医院抢救。一些医院从其利益角度考虑,可能要求先交付预定金再治疗,而病人(或其家属)身边没有足够的现金,由此,引发双方的争执,延误治疗。如果实行的实名制,则存款人的存款记名与其身份号码相对应,身份证件有着较强的信用功能,医院就可以先医治后收费。此外,在个人的住宅信贷、教育信贷、汽车信贷及其他消费信贷等方面,现存的一些“苛刻”条件,也将发生明显变化。原因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必过于担心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无需用各种“苛刻”条件来保障贷款本息的回收。
 
  
 
  第三,有利于推进个人金融体系的建立。目前,我国个人购买各种商品的基本方式,仍以现金支付为主,个人支票、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很不发达。存款记名制,是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改行存款实名制,则随着个人支票、信用卡等的发展,这一方面中央银行将大大减少现钞的印制数量,各金融机构和商家将大大减少点数现钞和保管现钞方面的人力、物力,由此,流通货币的成本将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居民在购买大件商品、外出旅游及其他活动时,不必携带大量现钞,由此,资金以及人身的安全性将大大提高,同时,还有利于防范假币流通、现钞的病菌污染等等。
 
  第四,有利于完善税收体系。对个人收入和财产征税,是缩小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公平的重要机制。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应征收的数量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在记名制条件下,个人收入缺乏相对集中的帐户,难以统计和征税。如若实行实名制,则每个人的身份号码仅有一个,在此名下的存款易于统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就有了较为可靠的依据,从而,相对容易。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征收遗产税势在必行。在记名制条件下,“存款”项的遗产税难以征收,但若实行实名制,则易于征收。
 
  第五,有利于廉政建设,防范腐败。一般来说,每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与其存款有着一定的内在关联度。一个月收入2000元的个人,其每年存款新增量几乎不可能达到20000元。在记名制条件下,个人存款新增量难以统计监督,由此,给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实行实名制条件下,一个人的资金虽可存入多个金融机构,但仅有一个真实姓名和身份号码,比较容易查询和统计,由此,给那些试图收受贿赂或得不义之财的人,以一个客观的约束,即不义之财难以隐匿,从而,使人们将争取个人收入增加的希望寄托于合法行为和合法渠道。
 
  最后,实行存款实名制,对于完善法治,增强 *** 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降低监管成本,规范居民行为,保障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等等,也有诸多的益处。

存款用实名制有什么作用?

8. 什么是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

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2000年4月1日前,金融机构为储户开立账户办理存款业务时,既不需要储户持身份证件,也不要求其使用真实的姓名;
 
尽管存款人不使用实名的只是少数,但也暴露出许多弊端。
 
① 由于存款人不使用实名开立存款账户,一旦存单(折)遗失或毁损需要到金融机构挂失时,由于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要求挂失存单(折)上的户名不一致,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金融机构不能受理其挂失请求,极易造成存款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 储户不使用真实姓名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当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持存单(折)和存款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办理,如果存单(折)上的户名与存款人出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不一致,是不能办理提前支取的。
 
③ 我国人口众多,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因而在一些涉及存单纠纷的诉讼中,司法机关无法辨别存单的归属。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后,可以有效地克服上述弊端,使存款人在遗失存单(折)时切实行使挂失权,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得以顺利办理,有效减少因同名同姓问题而引发的存单纠纷,提高个人存款的安全性,从而更加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