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 上市公司都在用的方法

2024-05-17 00:16

1. 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 上市公司都在用的方法

作为一个公司,股权激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用的好可以极大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那么股权激励有哪些模式呢?这篇文章就跟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股权激励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应用了,当时叫员工持股,很多国有企业做股份制改造用的比较多,后来有些地方强制员工入股,在98年的时候员工持股就被证劵会叫停。到了05年新公司法修订,06年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随后很多上市公司都开始搞股权激励。
 
 
 
 
    
 
  
        
  
 
 
 
 
 传统的绩效考核再完善,员工也是为工资和奖金而工作,你花了很多钱激励员工,员工也会认为这是他付出之后应该得到的!股权激励再简单,员工也是为一份利润的分红而努力,因为股权赋予了员工一种当“小老板”的感觉!
 
 
 
 直接按注册资本进行估值,当时注册投了多少钱,就按此进行估值,称之为原始股;账面净资产法,也就是看企业现在值多少钱,所谓账面净资产就是不考虑其他要素的增值,比如说土地,账面净资产的增值主要来自于利润的累计。
 
 
 
 市盈率法,市盈率就是企业盈利的能力,不看你的资产,看你赚钱的能力给出合适的估值。投资股核定法,也就是参考外部投资者给出的估值,比如说风投给出的价格,按照这个价格和股本核定出企业的估值。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没有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这种模式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董事,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因此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综合以上信息,股权激励是一个非常的好的模式,可以极大的提高员工的工作水平,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 上市公司都在用的方法

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


3.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怎么样激励

1、长期激励从员工薪酬结构看,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员工职位越高,其对公司业绩影响就越大。为了使能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这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代理成本,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目标。2、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人才的价值回报不是工资、奖金就能满足的,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他们的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公司增值来回报这些人才为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3、公司控制权激励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参与关系到企业发展经营管理决策,使其拥有部分公司控制权后,不仅关注公司短期业绩,更加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真正对此负责。《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依照本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九)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二)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十三)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十四)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全文》
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怎么样激励

4.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怎么做比较好?

公司做股权激励,老板的心态很重要,要在高度和格局方面有所担当,一家企业如何来面对未来,企业是老板自己的还是家族的,还是多数人共同经营的,是由老板格局来决定,很多企业老板没有准备好。

他认为企业是我创造的,所以理应是我个人所拥有,我们要知道,如果企业是你一个人拥有,那你就不要让员工跟你一起来进行事业,员工只是企业的打工者而已。
至于如何操作股权激励,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有特殊的专业和经验,专业股权激励律师的门槛比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专业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权法律规则、财务、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的管理等。碰到这类问题,如果不想留下后遗症,免得股东日后惹上麻烦,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深圳的谭德敏律师团队,都是股权激励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做股权激励的团队。

5. 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上市前股权激励的方式(1)直接激励
被激励人员成为公司的直接股东,经过工商登记生效。这种办法的好处是激励效果极强,操作简单。但是,如果被激励对象在拿到股权以后离开公司任职,仍然可以留在股东之中。如果没有事先约定,老板对他是没有办法的。所以除非是对忠心的老臣或是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的人,一般不推荐这种办法。
此外,如果公司计划上市,公司的直接股东的变化也会给上市工作带来较大的麻烦,作为投行民工,我还是希望直接股东不要随便变,否则招股书改来改去会累死的。
(2)间接激励
公司先设立一个持股平台,将一部分股权通过增资或转让的方式注入这个平台,成为这个平台的资产。然后让被激励者通过增资或转让的方式成为这个平台的股东或合伙人,间接获得公司的股权。
这个方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通过适当的安排,让老板持有51%的股权,从而获得这个平台持有的全部投票权,而其他入股的核心人员只需要获得收益就可以了。可以保证老板的投票权不会像(1)中直接持股的方式被稀释。
当然这样做的比较劣势在于因为是间接持股,操作会较繁琐、成本会偏高,也导致激励效果相比直接激励会打一些折扣。
(3)虚拟激励
这个方法通常只适用于大的上市公司,中小企业用起来不是那么的顺手,此处简单带过。虚拟激励指的是建立一种奖金计划,和某些指标(例如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股价等等)挂钩,达到条件以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
举个例子来说,例如A公司2014年1月1日股价10元,建立员工激励计划:若公司股价达到20元,则直接奖励现金5元,若达到30元,则直接奖励现金10元。
这样的好处是激励效果较强,但是从激励效果的持续性上来说,和(1)(2)完全不能比,此外成本还比较大,得掏真金白银出来才行。不是高洋上公司请勿轻易尝试。
上市前股权激励的定价这里需要简单介绍一下衡量股权价格的一个最简单概念:市盈率。用最直白的语言来说就是,假设按照公司目前的盈利不变,投资下去多少年能回本。市盈率越高,意味着股权越贵,计算公式是:市盈率= 每股价格/ 每股净利润,每股净利润=公司总净利润/股本总额。假设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今年估计净利润8000万,那么每股净利就是8000/5000=1.6元,假设老板发话,入股倍数是5倍,那么每股价格就是5*1.6=8元。所以实际的“贵”和“便宜”是通过市盈率来控制的,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随着一时的意志而改变,可以看做为一个参数。
那么回到正题,股权激励应该怎么定价好?那么显而易见的,对老板来说,市盈率越高越好,对高管来说,市盈率越低越好。
那么需要老板和高管结合实际进行协商,行业好的,市盈率可以高一点,上市把握大的,市盈率可以高一点,公司个体增长很快,业绩爆发期的,市盈率也可以高一点。但是情况反过来的话,你应该懂的。
再要说多一些的话,那么就是可以根据同行业已经上市的公司的数据简单估计:他们在上市之后1年左右,限售股解锁时的平均市盈率除以高管入股到预计解锁之间的年数,就是股权激励一般不宜超过的上限。举个例子来说,2013年该公司上市,1年后2014年股权激励解锁,而高管入股是2010年,解锁时市盈率是20倍,那么入股的倍数就最好不超过20/(2014-2010)=5倍。这同样印证说,老板对自己的上市计划要有数,拖的时间越长,对高管的入股价格应该让步更多。
至于具体是多少,我真不知道,各家有各家的情况,高管接受程度也不一,需要老板和自己的高管们好好沟通谈好市盈率。但是上面的计算方法可以作为参考。但请注意,目前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一批实施的股权激励,不同人的价格必须一样。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

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于A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涉及的行权价格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时,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此外,《管理办法》中规定:
  “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这里涉及权益价格或数量调整的情况,可能包括配股、缩股、派息、增发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等。
  近两年,随着科创板开板,越来越多的新经济公司来A股上市,监管部门对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也在逐步调整。
  曾经A股主板不允许股权激励跨期执行。拟IPO公司必须确保“股权结构明晰”,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前加速行权或终止期权激励计划,最终使得股权激励难以达到理想的作用。
  现在A股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均已接受股权激励的跨期执行。只是对于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一些较为严格限制。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订)》:
  “首发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行权价格由股东自行商定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
  此外,“激励对象在发行人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应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A股的股权激励更看重激励的长期性,引导被激励者更长久地与公司并肩成长。

7. 上市公司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以下是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的几点内容
确定激励方式
1、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确定激励对象
三原则:
1、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
2、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
3、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层面理论:
1、核心层: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具备牺牲精神)
2、骨干层:红花(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
3、操作层:绿叶(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对不同层面的人应该不同的对待,往往很多时候骨干层是我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重点对象。
确定行权与限制期限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1.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应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并按设定的时间表分批行权。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确定价格
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确定股权激励的数量
定总量和定个量
定个量:
1、《试行办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2、《试行办法》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定总量
1、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2、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3、各激励对象薪酬总水平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比例应根据上市公司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岗位职责按岗位序列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

上市公司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8. 什么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什么作用?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定义,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准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即是一种公司经营者通过一定形式获取公司一部份股权的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营者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公司允许公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份的股票期权(权利),从而使公司员工与公司利益相关联,激励员工积极性的做法。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什么作用
1、企业法人治理
实施股权激励,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利益关系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2、提高业绩
理论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3、保护公司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在任职期间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该项规定意味着,存在大股东占款的上市公司无法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对象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可依法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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