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谁决定

2024-05-09 12:37

1.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谁决定

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存款保险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这个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资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是指由国家、银行业界的出资、存款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保费及投资收益积累构成的,在投保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人用以承担保险责任的专门资金。存款保险基金是存款保险人履行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重要物质基础。存款保险制度自1933年在美国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以来,逐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所建立。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谁决定

2.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谁决定?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存款保险条例》是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存款保险条例》第七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
 
 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
 
 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
 
 归集保费;
 
 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
 
 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3.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哪些职责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同时也帮您了解更多知识。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二)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三)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四)归集保费;(五)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六)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七)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八)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5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黄晓龙,注册资本100亿元。经营范围: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存款保险基金是指由国家、银行业界的出资、存款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保费及投资收益积累构成的,在投保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人用以承担保险责任的专门资金。是存款保险人履行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重要物质基础。存款保险制度自1933年在美国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以来,逐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所建立。截至2007年1月,全球已有95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其中81个设立了存款保险基金。事实证明,设立了存款保险基金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都具备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明确的融资规则,广大民众对于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金融市场的稳定很有信心,存款保险基金均得到了较好的运营,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功能均得到了较好的发挥。根据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投保存款保险。投保机构所交纳的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条例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可调整),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综上所述,专业的事情问专业的人,如果我的回答帮到了您,还希望您帮我点个赞哦。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哪些职责

4.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履行哪些职责?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全资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关于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履行的职责,在《存款保险条例》中有详细的规定。《存款保险条例》“第七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二)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三)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四)归集保费;(五)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六)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七)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八)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第十三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核查:(一)投保机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可能需要调整适用费率的,对涉及费率计算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二)投保机构保费交纳基数可能存在问题的,对其存款的规模、结构以及真实性进行核查;(三)对投保机构报送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告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第十四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并与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金融管理部门、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有关投保机构的风险状况、检查报告和评级情况等监督管理信息。前款规定的信息不能满足控制存款保险基金风险、保证及时偿付、确定差别费率等需要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要求投保机构及时报送其他相关信息。第十五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现投保机构存在资本不足等影响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情形的,可以对其提出风险警示。第十六条 投保机构因重大资产损失等原因导致资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严重危及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措施。投保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且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提高其适用费率。第十七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现投保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第十八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保护存款人利益:(一)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二)委托其他合格投保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代为偿付被保险存款;(三)为其他合格投保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资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购或者承担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投保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业务、资产、负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拟订存款保险基金使用方案选择前款规定方式时,应当遵循基金使用成本最小的原则。”

5. 我国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谁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01日 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目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工作人员担任。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1993年,我国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5月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与管理,存款保险机构也设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金融稳定局)。
尽管条例已经提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但如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就可能影响公正性、出现工作效率较低,难以有力地承担起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重任。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独立机构,往往对参保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
由中国人民银行独资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的专门管理机构,是推动商业银行良性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推动中国金融更加开放的一个有力举措,代表了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亿元

我国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谁

6. 哪些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扩展资料:
存款保险介绍如下: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存款保险,完善金融安全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公布 明确存款保险基金使用方式

7. 我国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谁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01日 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目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工作人员担任。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1993年,我国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5月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与管理,存款保险机构也设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金融稳定局)。
尽管条例已经提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但如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就可能影响公正性、出现工作效率较低,难以有力地承担起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重任。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独立机构,往往对参保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
由中国人民银行独资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的专门管理机构,是推动商业银行良性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推动中国金融更加开放的一个有力举措,代表了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亿元

我国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谁

8. 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是

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0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
 
 存款保险条例》是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存款保险条例》第七条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 费率 标准,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归集保费;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