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葡萄酒厂地方排放标准,最新的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宁夏烈性饮料和葡萄酒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宁环规〔2020〕29号),该文件于2020年发布。 根据该文件规定,宁夏葡萄酒厂需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控制污染物排放: 1. 二氧化硫排放标准:小型葡萄酒厂每月不超过500克/立方米;中型葡萄酒厂每月不超过400克/立方米;大型葡萄酒厂每月不超过300克/立方米。 2.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小型葡萄酒厂每月不超过4克/立方米;中型葡萄酒厂每月不超过3克/立方米;大型葡萄酒厂每月不超过2克/立方米。 3. 可吸入颗粒物排放标准:葡萄酒厂每日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规模的葡萄酒厂排放标准存在差异,此外,以上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