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2024-05-23 21:06

1. 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内容、抽查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公布后,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不得在清单之外实施抽查。清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合理合法开展抽查。开展抽查工作,必须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抽查中,如需要提取相应市场主体的证据时,原则上应当提取证据原件,原件确实难以提取的,可以提取复印件,但应邀请市场主体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记录。开展抽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抽查笔录,并听取相关市场主体的申辩。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外,均需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四)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开展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检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每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结束后,根据省工商局确定的检查名单,开展一次年报信息不定向抽查,比例不少于市场主体总数的3%。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各级政府安排的重点整治行业可实施100%的全面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各自业务情况具体制定。
        (六)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东营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公示工作的通知》(东工商函字〔2016〕82号)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七)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违法名单制度,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将随机抽查的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股室要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2. 双随机抽查查什么

法律分析:“双随机”抽查就是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第三条 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3. 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加大抽查频次,体现公平公正。以下是语文迷网我为大家提供的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源日常监管抽查工作,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根据黄骅市环保局三定权利清单,全面理清适宜抽查事项,力争全年纳入随机抽查监管的事项达到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有关要求,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工作比例及重点 
      一般排污单位:要按照不低于环保部的1:5、1:10比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在岗、有国家、省资质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任务轻重,在本辖区内统一调配,一般排污单位抽查重点放在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每季度市级不少于10%、县级不少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
      特殊排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抽查比例每季度应不低于25%,。
       三、工作措施 
      (一)固定基础数据、全面完成任务。
      按照省政府和环保部的要求,省厅将每年年终调整一次两库数据,每半年调整一次特殊排污单位,期间两库基础数据要保持相对固定,2017年要按照基础数据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内“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环境监察办法》规定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要求,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明确整改要求,查处到位。同时,按照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要求,对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督察,督促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数据库的企业,进一步明确现场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将污染源日常随机抽查工作与环境监察稽查有机结合,抽查留痕,有效规范日常环境监管行为。
      (三)强化科技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省环保厅要求,2017年环境监察机构重点查处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及远程执法等科技执法手段,强化科技执法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加大抽查频次,体现公平公正。通过日常监管执法,推进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履行社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环境守法常态。
      (四)及时录入信息、做好上报工作。
      按照统一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在现场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抽查结果,及时填报至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数据库。每季度上报季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未完成问题及原因分析、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等)。
      (五)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规定,以及环保部、省政府和省环保厅关于“双随机”的.工作要求,在每季度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并在市级环保部门公开网址能查看市县两级公开情况,每年1月10日前公开当年日常监管污染源名单,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监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监察中队长为成员。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抽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正性、保密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督导检查 。成立督导检查小组,不定期对本辖区,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完成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
      (三)加强信息反馈。“双随机”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标注工作;逐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抽查监管水平。
      按省厅要求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上报、公开有关信息。
      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4号)和《关于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东河政办发〔2016〕1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放管结合,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三)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坚持分级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的要求,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局随机抽查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各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区局部署的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任务       

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4. 双随机抽查检查什么内容

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是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对市场主体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企业登记事项主要检查内容是: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3、经营期限;4、经营范围中无需审批经营项目的检查;5、经营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的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5. 双随机抽查检查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该系统通过对企业信息数据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随机处理,根据要求抽选出待检企业与执法人员,以便执行对企业的执法抽检工作。实现了抽检数据随机,执法人员随机,保证了执法抽检的公平公正。在将抽检记录予以保存用于查询的同时也可以将其打印出来用于存档,保证了数据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双随机抽查检查什么内容

6.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省级统一抽查和各市、县级自行抽查的分配比例,以及不同地区的抽查比重,于每年1月底前统筹制定省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2019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第三条 (一)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和省级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省级统一抽查和各市、县级自行抽查的分配比例,以及不同地区的抽查比重,于每年1月底前统筹制定省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2019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总局于每年年底前针对《清单》中的各类抽查事项确定下一年度抽查比例范围。总局相关司局确需本级开展抽查的,要汇总形成总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由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检查或配合实施的事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

7. 双随机联合抽查比例

法律分析:对风险较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不良的市场主体,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成效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双随机联合抽查比例

8. 双随机抽查是什么,可以应用到什么地方?

所谓双随机是指企业信息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随机对应。该系统工作流程为:首先通过对系统内大量的企业信息进行复杂运算。在运算中,企业信息的随机抽取要配合数据中心设置的黑白名单以及各种设定的抽取规则,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抽象的运算以及对数据的优化给出绝对公平的企业信息抽检结果。其次,在对企业信息随机抽取后系统再从执法人员中通过随机的运算抽取出相对应的执法人员,实现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平、透明。
     双随机的应用非常广泛,其中一款产品 ERE双随机抽查系统在双随机抽查的应用方面已经很成熟了,可以做到公正、高效完成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