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两委任职人员_定要交叉任职吗7

2024-05-18 13:43

1. 村支两委任职人员_定要交叉任职吗7


村支两委任职人员_定要交叉任职吗7

2. 村支部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是领导关系,这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31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第32条)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证作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村党支部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遇事要与村委会多商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村委会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多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拧成一股绳,共同把村中的事情管好办好。

3. 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样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里对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和统一的。也就是说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这就决定了在农村,党支部与包括村民委员会在内的其他村级组织的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样的?

4. 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各自都是干什么的?

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摘要】
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各自都是干什么的?【提问】
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回答】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建议,审议村委会及其它村级组织提交的重要事项和村集体较大支出请示等,然后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交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或其它村级组织进行实施,并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回答】

5.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性组织。
一、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扩展资料: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项任务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二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五是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参考资料:村支书-百度百科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6.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是领导关系,这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31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第32条)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证作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村党支部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遇事要与村委会多商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村委会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多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拧成一股绳,共同把村中的事情管好办好。

7. 村党支部委员能担任村监委会主任

村党支部委员一般不能担任村监委会主任,不然村干部的职权就太大了。【法律分析】村支委不能当村监委会主任,因为村监委主任应该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为了保障监委主任公正,为村民主持公道,根据选举法规定,村监委主任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村两委的工作,监督村财务开支,来保障村民利益,村支委因为在村支部任职,所以不能担任村监委主任。因为按照规定,村(社区)监委会主任的首要条件,必须是村(社区)的支委会成员。否则,不能够担任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个人建议】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主要成员不能担任村务监督委会成员或主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法律依据】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大部分地区的监委会成员的选定也按照此项回避制度实施,但从搜集情况看来也有部分地区的监委会主任是由两委成员担任的。村民代表会议也可以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懂得相关的村务、党务、财务知识。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拓展资料】村务监督委会成员主要职责: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村党支部委员能担任村监委会主任

8. 村支部委员会是党组织吗

是,村级党组织是党在村一级(如村、社区)办事机构,根据党员多少,村级党组织可以设党支部或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村支部委员会就是村支委,负责的工作主要有:村党务工作、村党员管理,简单说就是村的党支部管理的工作。比如:三会一课记录台账、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党组织活动等相关工作。一般支委有5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纪检委员一名,另有2个支委委员。村委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文书一名,妇联主任 一名,民兵营长一名,计生专干2名。(一)农村党组织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建立在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场,居于农民群众之中,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同农民群众保持着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因而成为党的领导机关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基本纽带。这种纽带作用的具体表现是:一方面农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困难和愿望,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反映到党的领导机关中来;另一方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贯彻到农民中去,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农村党组织是落实党的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和党的农村工作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战斗力,党的力量,首先表现在3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发挥,全党的战斗力就是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自己的工作使之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体现在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在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上。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