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0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2024-04-30 09:08

1. 四川70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一、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方案
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山东省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江苏退休工资上涨细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第四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四川70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2. 四川70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
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3. 四川省年满60岁老人补贴

四川省60岁以上及65岁以内的农村老人每个月最少能够领取105元的养老金,65岁以上及80岁以内的农村老人每个月最少能够领取107元养老金,80岁以上及90岁以内的农村老人每个月最少能够领取到135元的养老金,90岁以上及100岁以内的农村老人每个月最少能够领取210元的养老金,10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个月至少能够领取310元的养老金。目前四川地区农村居民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年满60周岁,累计缴纳满农村养老金15年之后,就能够领取养老金。现在很多农村居民已经年满60周岁,对于一部分农村老人来说,即使没有缴纳农村养老保险,每个月最少也能够领取到10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现阶段四川地区的高龄津贴领取标准为8089岁周岁的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00元,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200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四川高龄补贴申请条件如下:1、老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3、二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四川省年满60岁老人补贴

4. 四川65岁高龄补贴政策

高龄老人津贴领取标准
1.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不低于25元;
2.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高龄老人津贴领取条件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津贴。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具体年龄限制查看当地相关政策)前1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原五保老人可委托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申请。
高龄老人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具体要求
《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登记表》到各辖区街道、乡镇或者社区和村委会领取,也可到区县民政局、老龄办领取。
本人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本人户口簿查验原件,收取a4纸复印件1份。
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按照当地要求提供。
银行开户存折按照当地要求提供。
委托人身份证按照当地要求提供。
其他需要的材料按照当地要求提供。

5. 四川65岁高龄补贴政策

津贴调整为:80到89周岁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增强,西充县对农村空巢老人、特困老人的年终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20%、大病救助比例提高5%。具体的津贴调整内容为: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2017年全省范围内将建立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过渡到适度普惠型福利,到2020年,全省80岁以上老人将全部领到高龄津贴。此外,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对本人及代理人提出的高龄津贴申请,严格按照村(居)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审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批同意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高龄老人其他的福利待遇问题(一)医疗健康1.城市“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城市“三无”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制度内医疗费自付部分参照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政策予以救助。3.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享受挂号、就诊、化验、检查、缴费、取药等服务;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4.医疗机构减免城市“三无”老人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家庭病床出诊费。5.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享受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缴费、住院等服务”。“鼓励各地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二)交通出行1.70周岁以上的四川籍老年人乘坐市区内公交车优待政策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2.长途汽车、铁路、水路客运等应为老年人提供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等服务。文体休闲1.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门票实行免费;2.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区,60周岁至69岁的老年人门票实行半价优惠,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收门票;3.老年人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展览馆、门票给予半价优惠。4.贫困老年人可免费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三)法律援助1.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2.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3.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4.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应对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5.其它法律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的法律咨询应酌情减免费用,并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四)其他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共厕所,免收入厕收费。法律依据:《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条 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原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等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范老年消费市场,建设老年宜居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川65岁高龄补贴政策

6. 四川高龄补贴政策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和《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现就四川省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和规定整理如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实施上述重点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省人民政府在统筹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对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含福彩公益金)。从2015年起的补助标准和办法为:
(一)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平均投资不低于4万元,民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0.5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省级财政对市(州)本级和非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50%给予补助,对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60%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均补助35%,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三)对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的35%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重不得低于50%。
(五)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运营费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州)、县(市、区)解决。
(六)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省级补助资金按各类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和省补助比例计算,拨付到市(州)和扩权县。对当年超额完成部分,纳入次年工作量计算并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落实配套资金,按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用于各类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建设。为加快支出进度,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政府补助资金可采取预拨一部分、项目完工后结算一部分的办法,具体拨付进度及管理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绩效前提下,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的经费只能用于支付购买服务,不得直接发放给服务对象。具体拨付办法,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率前提下,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 四川60岁以上老人补贴是多少?

60岁以上老人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呢。各省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不过总的来说60到70岁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到90元。80岁以上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个月100元以上。具体四川农村老人补贴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做好全省老年人优待工作,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确保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通知》明确了高龄津贴发对象及标准。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四川60岁以上老人补贴是多少?

8. 四川省年满80岁以上城市老年人有没有什么政策优惠

  从明年1月1日起,11项涉及本市老年人生活服务、文体休闲、医疗保健、养老扶助和维权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正式实施。这样,无论是乘公交、还是逛公园,老年人都能免费。

  昨天,市老龄委正式公布《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将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规定在可享受的优待范围之内。11项优待内容使当前老年人呼声较高的免费乘车、游览公园和享受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惠老问题有了重大突破。

  《办法》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而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的发放从今年开始实行。民政局、文化局、财政局、卫生局、园林和绿化局等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项目,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11项优待老年人措施

  出行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

  从明年开始,全市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专用老年优待乘车证将可以全天不限次地免费乘坐本市市域内所有的地面公交车。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

  游览

  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逛公园

  《办法》规定,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本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而60至64周岁老年人还延续以前的规定,可以继续以50元的优惠价格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

  参观

  60岁以上老人免费参观博物馆

  《办法》规定,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开放,并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健身

  老年人体育场健身将享受优惠

  《办法》规定虽然没有规定这些适合老年人活动健身的场所要对老年人免费开放,但要求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文化

  每月为老年人免费放一场电影

  和公共体育馆的优惠政策不同的是,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要免费开放。同时市、区(县)、街道(乡镇)所属文化中心(站)每月定期为驻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咨询

  心理咨询热线免费服务老年人

  优待政策中还规定,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对于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更是规定,市老年心理咨询热线(96156)要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补贴

  90岁以上老人可获得高龄津贴

  本市将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其中,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

  养老

  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

  本市将建立居家养老福利服务制度,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具体是,低收入、纯老年户、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及高龄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根据条件可享受50至25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看病

  老年人就医能够享受“六优先”

  在老年人关心的看病就医方面,新出台的优待政策首先就提出了“六优先”措施,其中包括老年人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都可享受到优先。

  体检

  无保障老人每年免费一次体检

  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每年可免费一次体检。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

  维权

  老年人法律咨询将减免服务费

  《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费。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优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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